大家懷揣期待奔赴美景時,難免會擔心旅途突發狀況維權無門。其實,只要提前摸清關鍵維權要點,就能為行程筑牢“安全防線”。全國旅游市場法制調研中心的調研員總結了四條核心準則,出行前記牢,再遠的旅途也能安心踏實!
![]()
一、中途不適,余款可退
旅行途中若突發身體狀況,無法繼續行程,游客有權單方解除旅游合同。根據相關規定,旅行社僅能扣除已實際產生的合理費用(如已預訂的住宿、交通等),剩余團費必須當場退還。任何“概不退還”的說法均違反法律規定,不受法律保護。
二、擅自改線,可拒可賠
未經全體游客書面同意,導游擅自刪減景點、變更行程或替換購物點,均違反《旅游法》第69條、第70條規定。游客有權明確拒絕,并要求旅行社按原合同履行行程;也可選擇終止行程,向旅行社索要行程差額費用及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三、景區受傷,先查警示
若因景區場地濕滑、游樂設施缺失安全警示標識等,導致游客受傷,說明景區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游客可憑現場照片、門票、醫療單據等憑證向景區索賠。若旅行社在行程中未履行安全提醒、及時救助義務,也需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四、層層轉包,只找簽約社
無論行程被轉手給地接社、領隊還是購物店等第三方,與游客簽訂正式合同并蓋章的旅行社,需承擔全部責任。若遭遇“踢皮球”維權無門,可撥打兩條核心熱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維權全程注意錄音留存證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