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宣判,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當庭提出上訴。此事引起了網上極大的關注。
關注的原因在于,養狗人與受到不牽繩的狗傷害的普通人存在極其普遍的矛盾。被狗咬傷或咬死小孩子的新聞網上非常多。正是因為這種矛盾的普遍性,因此,該案的判決導向,將極大地對社會后續行為起到指引作用。
首先我們要對這個矛盾進行一個定性,即該矛盾屬于敵我矛盾,還是人民內部矛盾。無疑,在我國,養狗人與被狗傷害的普通人屬于敵我矛盾,是你死我活的斗爭,而不是可以調和的人民內部矛盾。
其原因在于,改革開放以來,對狗的異化、人格化,是西方敵對勢力反復滲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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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歷來是中國古代六畜之一,是家養,自古以來就為中國人承擔著看門護院的責任。與其它養來干農活的或食用的牲畜,是同一類。農村家里的大黃、小黑等等隨處可見,是很多中國人美好的回憶。而“狗仗人勢”、“狗眼看人低”、“看門狗”等等成語,也都表明了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狗的牲畜性。
畜生
但是,近來以來,在西方“和平演變”的滲透之下,部分內奸受到西方思想蠱惑,開始宣傳“狗權大于人權”、“自家的狗好過別人家的娃兒”,并將狗視為家人,將其抬高到與人類一樣的社會地位,甚至形成有組織的反動勢力,進行高速攔狗、集體沖擊玉林狗肉節等惡性事件。其組織能量甚至大到讓所有電商平臺不敢出現“狗肉”字樣。這種能量,可以說是必須引起國家和社會的注意了。
其實狗是很可愛的,但是背后遭受西方勢力滲透的養狗人思想、行為,已經構成了對于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嚴重背叛,其流毒甚廣。對于割裂中華民族的傷害已經達到了不得不將其進行肉體消滅的程度。
因此,毒狗無益于事,最重要的,是解決其背后將狗權擺到和人權一個地位的養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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