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的通知,其中提到:
第十三條 專利獎資助
(一)對獲得中國專利(含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一次性資助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二)對獲得廣東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一次性資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本區個人獲得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一次性資助2萬元。
第二十條 提出專利無效請求資助
禪城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在市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或者法院被告專利侵權,對涉案專利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無效請求,并最終成功判定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的,每件給予1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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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的通知禪市監知〔2025〕8號
南莊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
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聯系人:陳韻,聯系電話:82729258)
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激勵創新的保障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佛山市知識產權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資助辦法和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指商標、專利、地理標志。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知識產權資助包括知識產權創造類資助、知識產權運用類資助、知識產權保護類資助、知識產權管理類資助、知識產權服務類資助等。
第四條本辦法所使用的知識產權資助經費在區財政資金中列支。
第五條本資金使用和管理應遵循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競爭擇優、公平公開、績效導向和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資助條件
第六條本辦法資助對象為獲得認定當年和申報期內在禪城區范圍內(除知識產權宣傳培訓資助)的企事業單位(不包含區級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個人。
第七條知識產權創造類資助和知識產權保護類資助:
(一)對第一權利人進行資助,由其他權利人提出申請的,需提供提出申請以外的權利人簽署的放棄資助聲明。
(二)申報期內的知識產權狀態必須為有效。
第八條第十七條所述保險險種需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通過。
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資助:
(一)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非正常申請的知識產權。
(二)為無效、非正常狀態或法律法規規定不予保護的知識產權。
(三)權利存在爭議或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資助的。
(四)已獲得上級政府部門有關資助資金或本級政府部門同類性質資助,按規定不得重復資助或資助后累計金額超過資助限額的。
第三章 資助的方式和額度
第一節 知識產權創造類資助
第十條馳名商標資助
對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每件商標一次性資助30萬元。同一商標被重復認定為馳名商標的不重復資助(本辦法所稱中國馳名商標,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
第十一條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資助
對注冊為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每件商標一次性資助10萬元。
第十二條商標金獎資助
對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資助。
第十三條專利獎資助
(一)對獲得中國專利(含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一次性資助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二)對獲得廣東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一次性資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本區個人獲得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一次性資助2萬元。
第十四條佛山高價值專利成果轉移轉化大賽資助
對獲得佛山高價值專利成果轉移轉化大賽金獎、銀獎、銅獎的,分別一次性資助10萬元、5萬元、3萬元。
第十五條地理標志資助
對獲批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或獲得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注冊的,每件給予30萬元資助。以上兩項,同一產品/商標只資助一次。
第二節 知識產權運用類資助
第十六條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
對企業通過銀行或類金融機構(包括融資租賃、擔保、保險等)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并按時還本付息的,按企業實際融資額給予1%的資助。政策有效期內單個企業資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且不超過實付利息的30%。每年度該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七條知識產權保險資助
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單位,按實際支出保費的40%給予補貼。同一單位資助事項發生年度獲得知識產權保險資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
第十八條專利密集型產品資助
禪城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專利產品備案工作,被認定為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的,每件首次認定的專利產品給予2000元資助。每家單位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三節 知識產權保護類資助
第十九條在中國提起侵權訴訟資助
禪城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獲得中國發明專利授權后,在法院提起發明專利侵權訴訟,最終判定專利侵權成立的,每件給予維權費用40%(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資助。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裁判文書為準。
第二十條提出專利無效請求資助
禪城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在市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或者法院被告專利侵權,對涉案專利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無效請求,并最終成功判定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的,每件給予1萬元資助。
第二十一條知識產權境外維權資助
(一)在境外提起侵權訴訟資助
禪城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獲得境外專利授權后,在境外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最終判定侵權行為成立的,美國、日本、英國、歐盟國家每件給予維權費用4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其他國家或地區每件給予維權費用4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裁判文書為準。
(二)在境外積極應對侵權訴訟資助
禪城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在境外應對專利侵權訴訟,最終判定侵權不成立的,美國、日本、英國、歐盟國家每件給予維權費用4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其他國家或地區每件給予維權費用4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裁判文書為準。
第四節 知識產權管理類資助
第二十二條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資助
(一)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一次性資助30萬元和20萬元。
(二)對獲得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第二十三條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學校資助
成為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分別一次性資助3萬元和5萬元。
第二十四條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資助
成為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一次性資助20萬元。
第二十五條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園區資助
成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園區和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分別一次性資助5萬元和10萬元。
第五節 知識產權服務類資助
第二十六條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建設資助
鼓勵大型園區、行業協會、專業市場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含商標品牌指導站),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培育布局、風險監測、法律咨詢、爭議解決、宣傳培訓、品牌建設、維權援助等綜合性公共服務,健全相應的行業知識產權制度和自律機制。對被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確認為優秀的承建單位,一次性資助2萬元。
第二十七條知識產權宣傳培訓資助
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他機構開展面向禪城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和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培訓。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遴選并通過驗收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每個項目需開展多場次培訓,每個項目承擔主體每年度只能承接1個項目。每年最多資助3個項目。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資助事項發生年度的資助金額不超過400萬元,超過400萬元則各資助項目(不包括知識產權宣傳培訓項目)按比例縮減資助額度。資助事項發生年度同一單位或個人獲得本辦法各類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同一單位或個人同一項目先后申請市、區兩級同類知識產權資助政策支持,已經享受市級資助政策中由區級承擔部分的,區級資助政策承擔部分就高補足,不再重復享受。
第四章 審批流程和管理監督
第二十九條除知識產權宣傳培訓資助,其他各類知識產權資助原則上按“本年兌現上年”的方式實施。具體申報時間、類別、條件、材料要求等,以本年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申報通知或申報指南為準。
第三十條本辦法所指申報期是從申請資助至資金撥付期間。
第三十一條各類知識產權資助的申請和審批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根據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各類知識產權資助申報通知或申報指南提交申請材料。
(二)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可退回修改,并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申請材料。逾期不提交,視為放棄申請。
(三)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審查結果確定擬資助的項目名單,下達相應資金。
第三十二條各類知識產權資助經費堅持專款專用原則,接受紀檢、審計、財政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第三十三條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實際需要,可對申請資助、獲得資助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以配合,否則視為不通過審核或全額收回已發放的資助資金。
第三十四條申請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由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追回全部已撥付的財政資金,并取消其3年內申請區知識產權各類財政扶持資金的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
(二)用虛假材料和證明騙取資助資金的;
(三)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涉及的“不超過”“最高”數額均包含本數,“超過”數額不包含本數。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25年12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辦法實施前符合本辦法的資助事項按照本辦法執行。除中國專利金獎之外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資助事項,資助金額合計不超過400萬元。在本政策有效期內符合條件尚未申報、已申報但未核發資助資金的,均按照本辦法執行完畢。
來源: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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