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兒。
深圳殺害女同學的14歲少年前些天被判了無期,在10天上訴期內,被告人沒有提出不滿上訴;受害女孩母親提交了上訴申請,卻遭到了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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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長似乎對這個無期判罰很滿意,至少也是能接受的。但咱們卻對這個判決不滿意,普遍都認為應該判他個死刑。從情理上來說,我支持這種看法,且很想看到一個‘特例特辦’,‘開天辟地頭一回’的判罰。
原因很簡單,凡事都有第一次,要是沒人敢破這個例的話,事情只能停在原地,這類事件恐怕還會發生。
不過大家也清楚,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判處一個14歲少年死刑,是沒法操作的。也因為沒辦法判他死刑,所以不少人把矛頭指向了少年的家長。
他們是成年人,沒有管好自己孩子,應該承擔很大的責任。這么理解沒毛病,我也支持,但問題又來了:這同樣是沒法操作的,除非能證明是他們引導、教唆的,否則法律上沒法判處他們的連帶責任。
說到這,突然覺得古代的連坐、滿門抄斬,這類以前總覺得嚴苛的極刑,此刻稍微有點理解了。
比如古時候搖旗造反這種行為,帶頭人被抓后全家都得被殺。原因很容易理解,你家人都造反了,家里人肯定存在教育不當、知情不報,甚至是資金支持等情況,才讓他產生了造反的念頭和行動,所以滿門抄斬也是有道理的。
子不教、父之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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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這種嚴酷的刑罰帶來的好處就是大大增加了造反的成本,震懾力十足。雖然史書上記載了不少這類案例,但在以前那些群魔亂舞的時代背景下,造反現象出現的概率是極低的。
再說回如今,咱們都知道這類未成年惡性犯罪,包括未成年霸凌,事件背后都少不了一對失職的父母。城市里,父母溺愛包庇縱容;鄉鎮里,留守兒童缺乏管教——惡就會跑出來。
每個人心里都存在惡,我相信這一點大家都能接受,這在人類社會來說,是不好的。但是從生物本能來說,這是必要的。為了生存,為了食物,為了繁衍,生物的本能讓我們優先考慮的永遠是自己。
這是進化留下的‘優勢’基因,那些不懂得搶奪,內心善良的原始人類,食物自然不如那些好勇斗狠的‘惡人’,吃都吃不飽,活下去都是問題,就別說獲得交配權,把‘善良’基因延續下去了。
所以,幾百萬年進化的結果就是,咱們如今的人類,多數是那批‘好勇斗狠’者的后代,身體里本就攜帶著,如今被認為是‘惡’的基因。少數是‘善良’基因的后代。
就像你看到有錢人吃香的喝辣的,美女左擁右抱,心里多多少少都會不爽。這就是骨子里基因在作祟。
而你之所以沒有行動,沒去搶奪,這屬于是社會屬性制約,你的‘欲望’被道德、法律等現代社會規則‘束縛’著。而這恰恰是未成年人缺失、或者說尚未生成的‘枷鎖’。
這種枷鎖,每個成年人都有,有些是咱們的父母給咱帶上的,有些是社會逼著咱們帶上的,為的就是控制基因里的‘惡’,讓咱們得以在現代規則下生存下去。
說到這里,大家意識到了吧,如今這套社會規則,才是‘罪魁禍首’。上面那名14歲殺人少年,放在原始社會里,就是最普遍的存在。
就好比現在的孩子考了個好成績,爹媽會好好表揚一番,帶孩子下館子搓一頓;在原始社會,搶奪、獵殺就等同于‘好成績’,獲得了生存技能,當然也值得爹媽高興了。
當然了,現代社會不可能有家長真的為此高興。一個最直觀的例子就是,不少孩子小的時候,都有動手搶東西,動手打人的‘天性’。明事理的家長,會阻止并進行教育。只不過咱們也都見到過一些‘無腦護犢子’的家長。
他們總以孩子小,不懂事為借口,也總認為孩子長大以后,自然就能變好。說實在的,咱們都知道這屬于‘癡心妄想’,現在你應該更明白了,他們長大后也不可能變好,因為他們身體里‘惡’的基因,已經被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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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癌細胞一樣,一旦被激活就很難被殺死,并且還會擴散壯大。惡也一樣,一旦孩子體會到惡的快感和好處,這種刺激就會一直存在,時刻準備著伺機而動,小惡變大惡,大惡變十惡不赦。
這種惡,起源于基因,又在父母的‘培養下’成長,到了義務教育階段基本上就沒法控制,再疊加上現在的教育大環境,學校不敢管、老師不敢罵,那些孩子能變好才怪。
說到這里,不少朋友會說:不對呀,小學很少發生此類惡性事件,最多也就是一些輕微的霸凌。
其實吧,有孩子的家長應該能明白,小學階段之所以現象不明顯,并不是壞孩子少,而是壞孩子還小,作惡的能力還很低。再加上現在小學階段普遍不讓帶零花錢,上下學有人接送,壞孩子沒太多作惡的機會。
到了初中情況之所以嚴重很多,近些年的不少未成年殺人、惡性暴力傷人事件,幾乎都集中在初中階段。這一方面是孩子進入了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同時發生巨大變化,開始逐漸脫離父母的管控;另一方面是孩子有了明顯的社交行為,有了面子、情感、比較、輸贏等多種心理訴求。
產生矛盾的機會增加,此時一些壞孩子的惡就顯露了出來。疊加思維能力上的提高,讓他們做起惡來更加縝密。
咱們看到了,邯鄲初中殺人案和這起14歲少年殺人案,壞孩子們都是有預謀、有計劃的,并且事后都編造了很好的謊言,這謊言大概率是在‘作案’之前提前想要的‘應急方案’。
所以,他們的縝密,只是站在他們視角里的縝密,在咱們成年人和警察眼里,這種案件想找到真正的兇手,簡直易如反掌。咱們看過太多案件,也看過很多刑偵、懸疑、犯罪影視劇,相比那些高智商犯罪來說,壞孩子們的‘計劃’一點都不完美。
咱們怎么認為不重要,他們怎么認為才重要。
于是,他們骨子里的‘好勇斗狠’基因在情緒的裹挾之下,被再次強化;又自以為高明地設計了犯罪方案,想好了應對之策——他們以或許為自己不會被發現,這才是最可怕的。
這種盲目自信,很可能是造成這類慘劇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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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說這些,不是替壞孩子解釋,相反我一點都不想替他們說話。說這些的目的,是為了告訴家長朋友們一個無奈的事實:這類壞孩子犯罪咱們基本上只能后知后覺。
這不是給大家制造恐懼和焦慮,大家也明白,成年人殺人是會被判死刑的,但不照樣沒辦法阻止犯罪嗎?
因此,想讓咱們的孩子不陷入危險,只能從咱們自身做起,從社會層面做起。
第一,給孩子灌輸危機意識
要讓孩子知道身邊有可能存在危險,尤其是跟同學鬧矛盾以后,要有戒備之心。他不知道哪個同學身上的‘好勇斗狠’基因被不負責任的父母激活了,作為家長咱們更不知道。
所以,要讓孩子有些危機意識,尤其是遇到危險的時候,千萬別為了面子硬鋼,逃跑不是丟人的事,而是最聰明的做法。
要讓孩子知道,動不動就拿刀子、動棍子同學,就是個傻子,不值得跟他們‘分高下’。
第二,教育要給學生警示
個人覺得,義務教育階段,可以給孩子們增加上法律課程,不需要多么高深,就把簡單地做了什么事,會觸犯什么法律,將承受哪些懲罰,讓孩子有所了解就好。
重點要放在懲罰上,讓孩子們對監獄有所了解,對失去自由有所了解,給他們心里,種下一顆敬畏的種子。
有所怕,才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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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真的需要考慮改變了
最近在看道德經,有一個感悟,世間萬物都在不斷變化,從無到有,再從有到無,周而復始,循環往復。
人類也在不斷改變,制度、法規、道德這些人類創造出來的虛擬‘規則’,千百年來更是經歷了無數次的變化、改進、適應。
而在這個時代,咱們這邊經歷的是一個非常特殊時期,咱們僅用二十多年時間,就完成了西方世界近兩百年的工業化進程。未保法91年出臺,雖然中間也經歷了數次修正,總體來說也是發揮了一些作用的。
可是30多年過去了,對于年齡這個限制其實被詬病太多了。這些年咱們也看到了,隨著物質的豐富和教育的普及,孩子們的心智成熟提前了很多,因此壞孩子作惡程度也明顯增加,并且已經出現了挑釁法律的現象(前段時間幾名女生在短視頻叫囂,我們未滿14歲,警察對我們的懲罰是,沒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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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刻舟求劍這個故事一樣,船已經向前開出去了那么多,還從船上掉劍的地方向下打撈,明顯地不會有好結果。
寫到這里差不多該結束了,看到一位朋友說,如果自己的孩子被欺負了,或者被殺害了,自己會學那位‘凈身出戶的父親那樣’,去健身、練武,為孩子復仇。
說句實在的,能讓一位父親產生這樣的想法,問題已經很大了,得有多么無奈,才會選擇這種走投無路的‘路’。
希望這個案件,可以成為一個起點,一個引起重視、觸發改變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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