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女護士”被醫院警告處分
從抗疫英雄到違規受處:“最快女護士”的處分風波,戳中了誰的職場痛點?
12月的寒風吹熱了一場關于“職場規則與個人追求”的爭論。9日晚,一份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內部通報被跑友公開,曾經因“跑馬奪冠哭訴求調休”爆紅的“最快女護士”張水華,因違規兼職取酬、用虛假理由騙休參加馬拉松,被給予警告處分6個月,2025年評優資格也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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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近50天斬獲4場馬拉松大獎、狂攬22萬元獎金的“賽場贏家”,一邊是違反醫院規定、讓同事被動加班的“違規員工”;一邊是2020年主動請纓支援宜昌抗疫的“白衣英雄”,一邊是被通報批評、破壞工作秩序的“問題職工”。張水華身上的標簽反差,讓這場處分風波遠超個人事件本身,成為職場人集體共情的情緒出口——當“詩和遠方”撞上“職場規矩”,該如何平衡?當個人熱愛與崗位職責沖突,邊界又該劃在哪里?
時間倒回四個月前,哈爾濱馬拉松的終點線前,張水華沖線奪冠后掩面而泣,一句“希望領導能夠支持我,支持我周末調休”的訴求,瞬間引爆網絡。彼時的輿論場上,兩種聲音吵得不可開交。支持者心疼她“熱愛可抵歲月漫長”,覺得一個普通護士追逐運動夢想不該被職場規則束縛,甚至有人為她發聲“打工人都該有追求熱愛的權利”;反對者則一針見血地指出,護士這個職業本就需要輪班值守,每個人的排班都是環環相扣,她要調休跑馬,必然要讓同事替她頂班,“憑什么有人追夢想,有人當牛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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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張水華或許沒意識到,這場哭訴帶來的不僅是流量關注,還有對她職業態度的審視。面對爭議,她很快發文道歉,承諾“絕不會因個人事務影響工作”,還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跑完再去上班精神更好,根本不影響工作”。可醫院的通報卻揭開了更真實的真相:道歉之后,她不僅沒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通報里的兩個核心違規事實,每一條都踩在了職場規則的紅線之上。其一,違規兼職取酬。張水華與361°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簽約代言并獲取報酬,卻從未向醫院履行任何兼職報批手續,這直接違反了醫院的職工兼職管理辦法。其二,虛假理由騙休。為了去宜昌參加馬拉松,她在11月1日以不實理由申請次日調休,導致科室不得不臨時調整人力,硬生生把原本的排班計劃打亂,給其他同事增加了額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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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輿論嘩然的是她賽場背后的“收益清單”。梳理公開信息不難發現,近50天里,張水華密集參加了4場馬拉松比賽:10月19日東營馬拉松獲國內女子組第二,拿1.5萬元獎金;11月2日宜昌馬拉松奪冠,斬獲15000美元(約合10.6萬元人民幣)獎金;11月23日常州精英賽奪冠,再拿6萬元獎金;12月7日深圳馬拉松又獲國內第三,獎金6000美元(約合4.2萬元人民幣)。不算代言費,僅賽事獎金就高達22萬余元,這幾乎是普通護士一兩年的工資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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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高頻次參賽、高額度獲獎,一邊是需要同事兜底的本職工作,張水華的“雙面人生”讓不少職場人感同身受。有護士網友留言吐槽:“我們科室本來就人手緊張,每個人都是連軸轉,誰要是臨時調休,其他人就得加班補位,那種累真的難以想象。她倒好,拿著醫院的工資,借著護士身份吸睛,轉頭就為了獎金和代言忽略本職,太不地道了。”
但也有人替她鳴不平,覺得“護士也是人,憑本事跑馬賺錢沒什么錯”。甚至有人拿出她的抗疫經歷說話:“人家當年可是第一批去宜昌支援的醫療隊成員,為抗疫出過力,就不能對她寬容點嗎?”這種聲音看似有道理,卻混淆了兩個關鍵概念:抗疫功績值得肯定,但這不能成為違反規則的“免罪金牌”;個人熱愛值得尊重,但前提是不能損害集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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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場風波的核心,從來不是“能不能跑馬”,而是“該怎么平衡跑馬與工作”。國家層面其實一直鼓勵醫務人員在合規前提下兼職兼薪,比如新《醫師法》就明確支持醫生多點執業,各地也出臺政策鼓勵基層醫護在政策范圍內創收。但鼓勵不等于放任,合規是前提。就像醫院通報里特意強調的,“在遵紀守法、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員工發展個人興趣愛好”。
張水華的問題恰恰出在“不合規”上。一方面,兼職代言不報批,無視醫院的管理規定;另一方面,用虛假理由騙休,把個人利益凌駕于集體利益之上。她所謂的“不影響工作”,不過是把自己的責任轉嫁給了同事,用別人的辛苦付出為自己的夢想鋪路。這種“精致的利己主義”,才是讓大眾反感的根源。
更值得深思的是,這場風波背后折射出的職場困境。當下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副業夢”“愛好夢”,渴望在本職工作之外找到另一種可能,這本身無可厚非。但現實中,總有一些人把“追求熱愛”當成突破規則的借口,忘記了本職工作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就像張水華,她首先是一名護士,職責是救死扶傷、照顧患者,其次才是馬拉松愛好者。當兩者發生沖突時,理應優先保障本職工作,而不是用違規手段去追逐賽場名利。
有人說,醫院給的警告處分已經算是從輕發落。畢竟從規則層面來說,她的行為不僅違反了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還破壞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如果不加約束,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要是每個員工都學她,為了個人利益隨意調休、違規兼職,那醫院的診療工作根本無法正常開展。從這個角度看,醫院的處分不僅是對張水華個人的警示,更是對職場規則的維護。
回望張水華的口碑反轉,從“抗疫英雄”到“違規受處”,她的經歷給所有職場人提了個醒:任何熱愛和追求,都不能建立在違反規則、損害他人利益的基礎上。職場不是游樂場,沒有“隨心所欲”的特權;規則也不是束縛,而是保障集體有序運轉的底線。你可以追逐“詩和遠方”,但前提是先做好“眼前的茍且”;你可以發展個人愛好,但不能讓別人為你的愛好買單。
對于張水華而言,這次處分或許是一次重新審視自我的機會。如果真的熱愛馬拉松,完全可以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提前向醫院報批兼職代言,和科室提前溝通排班,在不影響工作、不麻煩同事的基礎上參賽。畢竟,真正的熱愛不該是“拖累別人”,而應該是“照亮自己”的同時,不打擾別人。
這場風波也該讓更多人明白:職場的公平,從來不是靠打破規則實現的;個人的價值,也不是靠犧牲集體利益彰顯的。無論是“最快女護士”還是普通打工人,只有守住規則的底線,才能在追求熱愛的路上走得更遠。畢竟,沒有規矩的自由,終究是鏡花水月;脫離責任的夢想,也早晚會迷失方向。
張水華的發言之所以會引發爭議,根本問題并不是她“不會說漂亮話”或者缺乏基本的媒介素養,而是她并沒有意識到,領導、同事的體諒同樣是她能夠獲得比賽榮譽,實現自我價值的重要原因。持續多日的激烈爭論,給大家留下的啟發不應該只是“他人即地獄”的感慨。任何一家公司、一個單位如果只是孤立主體的組合,那么就談不上凝聚力和發展壯大。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社會語境之下,靠什么來建立職場的共同體,就是一個更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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