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5-12-10 09:33:49
信網12月10日訊 近日,合肥市骨科醫院因未從合法渠道購進醫用氧氣,被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5萬元,并沒收4瓶違規氧氣瓶。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合肥市骨科醫院在2024年10月委托江通達氣體有限公司業務員代充4瓶10L醫用氧氣,用于兩臺救護車備用。然而,該醫院無法提供相關購進票據,廬江通達氣體有限公司否認銷售上述氧氣。最終,執法部門認定該醫院涉嫌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作出處罰決定:一是沒收合肥市骨科醫院違規使用的4瓶10L醫用氧氣;二是處以罰款1.5萬元。
合肥市骨科醫院官網介紹,該醫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公立骨科醫院,醫院現有占地面積為1.3萬平方米,編制床位數269張;在建項目門急診綜合樓項目建筑面積約3萬平方米,編制床位數135張;在建項目合肥新站院區建筑面積約5萬平方米,編制床位數500張,建成后,兩院區床位數將達904張。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2025年11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法院將合肥市骨科醫院列入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17033元。(信網記者)
合肥市骨科醫院官網(來源:網絡截圖)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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