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一單120塊,到手只有60塊,說好的30%抽成,為何平臺抽走了50%?
這不是我說的,而是抖音賬號“水哥說真話”反饋的網約車司機真實現狀。水哥在視頻中說跑了40公里,乘客支付了120塊,司機到手只有60.15元,當時連坐在車上的外國乘客都看不下去了,還給他發了50塊錢的紅包。這水哥還感嘆道“欺負我們的也不是外國人啊,還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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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吧,戰略企劃搶手覺得即便抽成30%,也遠高于目前市場各行業的平均毛利了,更何況是50%!簡直是離了大譜,底層人想賺點辛苦錢就這么難嗎?
很遺憾,但是現在的事實現狀就是:
網約車被層層轉賣后,總抽成飆到了48%-50%,把30%的“陽光紅線”直接踩成了虛線。
司機的日均營收僅兩年時間就蒸發58元,從之前的395元直接跌到了336元,而且工時從以前的10小時拉長到了14小時。數據表明,42.5%的司機認為收費不透明,70%的司機直言“平臺拿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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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網約車平臺的抽成為何這么高?背后的玄機又是什么呢?
想必大家都知道,這就是平臺算法的“精明”之處,滿滿的知識點:
首先是平臺擁有動態定價權,這就是平臺的“印鈔機”
平臺掌握了實時供需信息以及天氣、位置、乘客忍耐度四維數據,利用算法能瞬間算出“你愿意付多少”,再把司機端價格壓到“只要你肯跑就行”。這不是抽成,這本質上就是“剩余價值收割”。
其次是訂單“套娃”:每一次轉賣都是一次抽血
實際網約車司機需要經歷的平臺并不止一家,而層層轉賣的關系,從大平臺→聚合平臺→小平臺→司機,四層漏斗流下來,30%、10%、8%、2%逐層疊加,最后乘客付的20元就被攔腰砍成了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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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優惠券“乾坤大挪移”
平臺給乘客發5元紅包,但實際卻是從司機那里扣的錢,抽成比例瞬間“合規”地降到了26.7%,而司機的實際收入因為CX活動反而更少了——這叫“會計式降傭”。
那么可能有人要問了,既然這樣層層剝削,為啥平臺并不害怕出現司機短缺呢?
原因就在于:
其一,運力過剩+運價內卷→空閑時間=0收入,反正司機閑著就沒有收入,所以只能“用時間硬吃低價”。
其二,零工經濟無“退出壁壘”——不開車就去送外賣,平臺同樣抽傭。
其三,算法的“溫水煮青蛙”:今天抽25%,明天給你獎勵金補回3%,讓司機的大腦把損失錨定在“22%”,但實際支出卻是28%,這在行為經濟學上叫做“可得性偏差”。
說到這里,好奇的小伙們可能又要問:那么監管部門干啥去了?
交通運輸部2022年,《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企業抽成“陽光行動”》中規定,各主要平臺公司公布的最高抽成比例不超過30%。但陽光行動只是“倡議”,并不是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所以即使超過了30%也罰不了。
事實是,訂單轉賣后,盡管各段抽成均小于30%,但總抽成依然爆表,而現行法規呢,對多平臺“疊加抽成”并無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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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上的12345接到投訴電話后,只能對司機說“不用這個平臺”,現實就是反壟斷執法缺位,貪婪的平臺商家恰恰就找到了這個“灰色避風港”。
難怪有網友犀利評論道:“乘客120塊下個單子到A平臺,A平臺抽29%,34.8元,然后賣給B平臺,B平臺在85.2元的基礎上抽29%,24.7元。司機在B平臺接到了這個單子到手60.5元,每個平臺抽傭均沒超過30%,形成了一個完美閉環。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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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樣的問題,到底P局之道是什么呢?戰略企劃搶手就斗膽提幾點建議吧!
1、立法端:把30%從“軟倡議”變“硬杠桿”
不論轉賣幾次,總抽成不得超過30%,違者按《價格法》重罰。
優惠券成本不得向下游轉嫁,平臺補貼必須“自己買單”。
2、監管端:建立“抽成實時監測”API
由交通部牽頭,平臺每單向監管系統回傳“乘客支付-司機到賬”兩條數據,算法自動計算總抽成,超限即預警。
3、市場端:鼓勵“司機合作社”式小平臺
借鑒西班牙Cabify(卡比飛)模式,司機以會員形式持股平臺,抽成只15%-18%,把“人力成本”轉為“股權收益”,讓平臺與司機風險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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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術端:給乘客一個“透明計價”開關
乘客端App可選“查看司機實收”,用市場力量倒逼平臺公示差額;用戶一旦知道司機只拿11元,差評會先砸向平臺而非司機。
5、司機端:實行收入結構“三三制”
首先是平臺抽成≤30%;其次是新能源、高峰時段正府補貼10%;再者是乘客小費/優質獎勵不設上限。把“補貼權”從平臺手里拿回來,讓司機對“好服務”而非“多跑單”負責。
網約車的本質應該是“用算法匹配閑置車輪”,而不是現在這種“用算法榨干司機體力”。
當總抽成高到50%,司機握方向盤的手就開始顫抖——顫抖的盡頭呢,則是公共安全的紅線。
別讓“平臺稅”成為移動出行的新常態,只有把“超額的30%”關進制度的籠子,車輪才能繼續向“共享經濟”出發,而不是滑向“共享壓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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