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正面臨一場特殊的“遺產危機”。
這個65歲以上人口占比已達30%的老齡化社會,去年有價值約1300億日元的私人遺產因無人繼承收歸國庫。
創下2013年有統計以來的最高紀錄,較11年前的336億日元增長近四倍。
冰冷數字的背后,是獨居老人“孤獨離世”后資產無人問津的現實困境。
這股“無主遺產潮”的根源,藏在日本的人口結構里。
2024年日本單身家庭占比已突破35%,30-34歲女性未婚率達38%,年輕人不愿結婚生育的趨勢持續發酵。
疊加出生率連續16年下降,獨居老人群體不斷膨脹。
死于家中的獨居者中85歲以上老人占比最高,這類老人往往缺乏法定繼承人,身后資產自然成了“無主之物”。
日本法律對無主遺產的處理有明確規則。
根據民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等是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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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既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家事法庭會指定清算人先結清喪葬費、未繳稅款等債務,剩余資產全部移交國庫。
更令人唏噓的是,即便有繼承人,也常出現“主動放棄”的情況。
不少繼承人本身已是高齡老人,面對復雜的繼承手續、可能存在的隱性債務,干脆選擇放棄繼承權。
東京家事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員曾透露,他們每年處理的無主遺產中,既有市中心的公寓、存款,也有鄉下的老宅、土地。
去年神奈川縣一棟價值8000萬日元的獨棟住宅,因房主無親無故且未留遺囑,最終收歸國有后用于建設社區養老設施,成為當地熱議的案例。
他提醒,老人其實可以通過訂立遺囑,將資產留給看護者、朋友或公益組織,“提前考慮資產處置是明智之舉”。
但現實是,日本65歲以上老人中,僅有不到15%立有遺囑,多數人仍抱有“順其自然”的心態。
隔壁的韓國也面臨類似難題,處理方式卻多了些人文考量。
韓國《民法典》規定,無主遺產需先指定管理人編制資產清單,法院至少公告一年尋找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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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仍無結果,與死者共同生活或受其照料的人可申請分配。
只有在特殊受益人也不存在時,資產才歸國家所有,且收歸國有后債權人不得追討債務。
對日本而言,無主遺產激增既是挑戰也是契機。
這些收歸國有的資產,部分被用于補充養老預算、建設社區福利設施,在一定程度上反哺了老齡化社會。
但如何通過普法引導老人立遺囑、簡化繼承手續、完善受益人制度,才是應對這場“遺產危機”的關鍵。
畢竟每一筆無主遺產的背后,都藏著一個孤獨的人生故事,讓資產得到合理處置,也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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