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小戎這篇內容,主要來分析河南中牟假奶粉騙局,剖析造假者膽肥原因,說說法律該如何為孩子們筑牢安全防線。
河南中牟這假奶粉騙局真能氣笑!成本2塊錢的奶精淀粉糊,搖身一變成“進口高端奶粉”,香味兒連專家都差點看走眼,靠著電商平臺賣遍全國二十多個省,涉案直接干到600多萬——這造假手藝要是用在正地方,早成行業標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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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大頭娃娃”事件鬧得人心惶惶,本以為嬰幼兒奶粉早被監管焊死在“安全區”,結果人家假奶粉照樣一路綠燈,這操作比游戲里開了外掛還絲滑,今天咱就扒扒這事兒:造假的咋這么膽肥?法律又該咋給娃們筑盾?
先說好消息,中牟法院已經判了,仨主犯領了15年大牢加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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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說“才15年?”但咱得按法律來,《刑法》140條明明白白,銷售金額是量刑的硬標準,這600多萬早夠著“情節特別嚴重”的天花板了,判15年那是妥妥的依法辦事。
不過大伙喊“犯罪成本低”也不是沒道理,這假奶粉是給娃吃的啊!營養跟不上可能耽誤長個兒、免疫力垮掉,危害比普通假貨嚴重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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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兩高”早有說法,專門強調過,坑娃的嬰幼兒食品要加重處罰——這就對了,欺負小孩的,就得往狠里罰!
最讓人窩火的還是電商平臺的“擺爛式監管”,《食品安全法》62條跟圣旨似的寫著,平臺得給商家做實名登記、查許可證。
結果人家造假的隨便P個進口資質,發貨地和宣傳地差著十萬八千里,平臺愣是假裝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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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吹得天花亂墜,刷單刷得好評如潮,合著平臺只認錢,不管賣的是奶粉還是“淀粉糊”?
別以為平臺能甩鍋,法律早把規矩立好了:明知商家售假還不干活,就得和商家一起擔責。
之前就有平臺因此賠錢的案例,可架不住有些平臺“好了傷疤忘了疼”,這才是假貨屢禁不止的病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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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這邊也得“打補丁”,造假的換著地方開作坊,假進口證明隨便蒙混過關,這說明全鏈條監管跟“篩子”似的全是洞。
從買原料到加工,從審資質到發快遞,但凡有一個環節把住門,假奶粉都上不了貨架,現在不少監管都是“事后諸葛亮”,等出事兒才追責,早讓黑作坊鉆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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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該搞個嚴格的溯源系統,低價“進口奶粉”直接自動報警,老換地址的商家重點盯梢,讓監管跑在假貨前面!
咱家長也得支棱起來,買奶粉先看“國食注字”,進口的必須有中文標簽和海關證明,但說真的,這都是沒辦法的辦法——食品安全要是全靠家長煉“火眼金睛”,那才是真的離譜。
娃是咱的軟肋,也是社會的希望,奶粉安全這事容不得半點“差不多”。
監管得全鏈條發力,平臺別當“甩手掌柜”,造假的就得罰到他傾家蕩產,只有讓每個環節都知道“失職就得買單”,讓造假的“不敢造、不能造、造不起”,咱才能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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