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被告人化名“李艷”添加被害人石某為好友,并以女性身份與石某頻繁聊天,逐步建立“戀愛關系”。期間,“她”編造購買生活用品、繳納話費、親人看病、購置手機等各種借口,多次誘騙石某轉賬,累計金額達22487.68元。
轉賬數次后,石某多次提出見面請求,呂某無法推脫,竟以“李艷哥哥”的身份出面,還假意叮囑石某“好好和妹妹相處”。也正是這次蹊蹺的會面,讓這場騙局初現裂痕。石某察覺異常后果斷報警,這起“跨性別”戀愛詐騙案終于浮出水面。
庭審直擊:認罪認罰,仍難逃法律制裁
日前,包頭市東河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呂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法院審理認為,呂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女性身份與被害人建立戀愛關系,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呂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同時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22487.68元,退還被害人石某。
法官說法:網戀需謹慎,警惕“甜蜜陷阱”
隨著網絡社交日益普及,“網戀”已成為常見的交友方式,但不法分子也利用網絡的虛擬性,虛構身份實施詐騙,此類案件近年來呈多發態勢。
本案中,被告人呂某正是精準抓住被害人對婚戀的渴望,通過偽裝身份騙取信任,再以種種看似合理的理由索要財物,最終實現詐騙目的。盡管他試圖以“哥哥”身份蒙混過關,但紙終究包不住火。
法官提示
三招助你遠離網絡交友詐騙
一、核實身份,謹慎交友
網絡交友時,請勿輕信對方單方面提供的身份信息。建議通過視頻通話、共同親友印證、實地見面等方式核實真實情況,同時避免輕易向陌生網友透露個人隱私與財產狀況。
二、守住錢袋,拒絕輕易轉賬
凡是網友以“戀愛交友”“家人疾病”“投資機會”等名義索要錢財、要求轉賬的,務必高度警惕、堅決拒絕,切莫被“感情”沖昏頭腦。
三、留存證據,及時報警維權
若不慎遭遇詐騙,請第一時間保存好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對方賬號信息等證據,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以便及時攔截損失、打擊犯罪。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企圖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廣大群眾以此案為鑒,提高防范意識,守好情感與財產的雙重防線。
來源:包頭東河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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