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聯合對外公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預防和遏制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管理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金融機構按照安全、準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確保足以重現每筆交易,以提供客戶盡職調查、監測分析交易、調查可疑交易活動以及查處洗錢、恐怖融資案件所需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類似文件中“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資金來源”規定已被正式取消。這與今年8月4日的征求意見稿保持了一致。
2022年1月,有關部門曾發布類似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時,需識別客戶身份并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由于爭議較大,該辦法在當年2月宣布暫緩實施。
央視新聞的報道指出,所謂基于風險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既包括金融機構對較低洗錢風險采取簡化措施;也包括對涉及較高洗錢風險的情形采取強化盡職調查措施。
用戶取款時銀行不再“一刀切”地詢問,而是根據風險狀況來決定是否要“多問幾句”:出現較高洗錢風險時,銀行“強化調查”,了解資金來源和用途;對于低風險情形,則采取簡化措施。
例如多數老年客戶收入來源清晰、資金往來穩定,金額也通常在合理范圍,洗錢風險并不突出,銀行在為他們辦理養老金、社保等業務時主要進行必要的身份識別和基本信息核驗,一般情況下不會要求提供額外材料或增加審核流程。
《管理辦法》還提出,涉及較高洗錢、恐怖融資風險的,金融機構應當采取相應的強化盡職調查措施,必要時可以采取與風險相匹配的洗錢風險管理措施。
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客戶身份資料包括記載客戶身份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以及反映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情況的各種記錄和資料,應當保存的交易記錄包括關于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業務憑證、單據、業務函件。
來源:界面新聞微信公眾號
編輯:唐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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