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著急出門,所以一大早直播了將近一個小時,期間接到一個連麥。
連麥的粉絲今年30歲,孩子剛一歲,目前因為娘家媽和婆婆的矛盾,她和老公處于離婚的邊緣。
粉絲爸媽在她上小學的時候離異,之后,爸爸再婚,壓根不管她。所以,她是媽媽一個人拉扯大的。
媽媽也就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沒啥本事,為了養活她,只能把她寄養在外婆家,然后出去打工。
后來,她上初中后,就選擇住校。
好在粉絲很爭氣,學習成績不錯,高考之后,考上了不錯的大學,還讀了研究生。畢業后,她留在省會城市,還考上了教師編。
而她老公是她在工作之后認識的,老公在一家國企上班,收入還不錯。
兩人戀愛將近三年,步入婚姻。
婚后一年,她懷孕了。孕期,公婆對她很不錯,他們都有工作,每次老兩口過來看他們,都會給買很多東西。
她一度覺得自己很幸福。而矛盾,是在有了孩子之后產生的。
預產期前,婆婆給了他們3萬,說是讓她請月嫂或者去月子中心。
那時候,恰好她媽媽在老家休養身體,聽說后,她打算親自來照顧女兒月子。
她和老公商量,老公也同意。并且,丈母娘過來之后,老公就主動把這3萬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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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誰知道,婆婆得知后,不開心了。
那天,婆婆過來,恰好小兩口出去買菜了,家里只有她媽媽在。
婆婆開門見山地說,她媽媽是孩子外婆,照顧外孫是應該的,干嗎要收錢?并且,她給了3萬,兩萬是請月嫂或者去住月子中心的,一萬是營養費,結果錢,她全部都收了,不公平。
她媽聽到這話,自然也不開心,說,婆家出錢,娘家出力,很公平。并且,她付出勞動了,要伺候女兒坐月子,照顧外孫,怎么就不該收錢了?
兩個老太太為此吵得不可開交,等他們回家的時候,兩人還差點動手,梁子自此結下。
月子,她媽為了照顧她和孩子瘦了五六斤,她覺得她媽還是盡心的。而婆婆也就是過來看了幾次孩子。
滿月后,她和老公商量著,到底該怎么帶孩子,結果她媽媽主動要求留下來幫著繼續帶外孫。
她還挺開心的。
結果只帶了半個月,她媽媽就不滿了,說憑什么她婆婆退休后,整日閑著跳廣場舞,或者出去旅游,而她只能帶孩子。讓她繼續帶,也可以,她公婆就要每個月出錢。
為這事兒,媽媽和婆婆又鬧了一次。最終公公做主,每個月他們補貼小兩口3000。至于他們是請育兒嫂還是讓她媽媽照顧,他們不管。
最終,她媽媽還是繼續留下帶外孫,公婆給的3000,也都給了她。
她其實也能理解媽媽為什么要錢,因為她沒有退休金,手里有錢,將來養老才不慌。
并且,就算媽媽不幫他們帶孩子,她打工,掙的肯定比這個更多。
3.
但是,新的矛盾又出現了。
媽媽幫著帶孩子,還要做飯做家務,她覺得很累,所以就希望小兩口能幫著分擔一些家務。
這時候,她老公開始不滿了。她老公覺得他們每個月給丈母娘錢了,就相當于雇傭關系。那丈母娘帶孩子,做家務都是應該的,而不是家務還要他們幫忙。
她試圖和老公解釋,媽媽確實辛苦,她也不是保姆,而是家人,自然不一樣。但是老公理解不了,總是給她媽臉色看。
后來,沒辦法,她只能自己多幫著媽媽分擔一些家務。
誰知道,人生充滿了意外。
今年3月,她公公突發意外去世。
婆婆是個老公主,過去一直被公公寵著,家務不怎么會做,做飯更是不會。
所以,老公只能和她商量,把婆婆接過來一起住。
誰知道,兩個本就不和的媽,住到一起,把小兩口好好的日子,也攪合得不行。
自從公公去世,之前公婆每個月給的3000自然是沒了。她只能和老公商量,他們自己出錢,每個月給她媽3000。
不僅如此,婆婆不會做飯,只愿意在孫子笑的時候逗逗他。孩子一哭,她就跑出去。
這讓她媽媽很不滿。畢竟,婆婆也是孩子的奶奶。
最重要的是,她媽媽做飯,婆婆不會做,動不動就挑剔不好吃。
媽媽生氣。婆婆就說,我兒子給你錢了,你該受著。
所以,兩個老太太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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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而她和老公剛開始還能調和,漸漸的,兩個人都覺得疲憊。
又一次,婆婆在餐桌上挑剔媽媽做的飯不好吃,媽媽不干了,把桌子掀了。
這讓老公也不滿。于是,婆婆和老公一邊,她和媽媽一邊,四個人吵得不可開交。
老公還讓她和媽媽滾出去,畢竟房子是他們家買的。
她一氣之下,帶著媽媽出去租房住。
這都過去了三四個月,兩邊還僵持著。
老公和婆婆的意思是,要么離婚,要么她自己帶著孩子回去一起過,不管她媽媽。
而她媽媽覺得,她婆家人欺人太甚,不讓女兒回去。站在她的角度來說,她也沒法不管媽媽。
只是這樣的僵持,讓兩個原本感情很好的人,變得越來越冷淡。老公還給了她最后期限,如果在這個月31號之前,她不搬回去,他就起訴離婚。
她慌了,問我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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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給的方案是,讓婆婆和媽媽各自過,他們回歸正常,小兩口自己過,孩子自己帶。
前提是,她得先去跟老公商量,兩個人達成一致。
然后,她做自己媽媽的工作,讓她回老家,或者繼續去打工。
而婆婆那邊,她不會做飯,并且婆婆的退休金有四五千,可以幫她請個鐘點工,每天幫著做個午飯,多做點,晚餐可以自己熱熱。家務,鐘點工也可以幫著干。
當然,婆婆的錢請完鐘點工,大概還要他們補貼一些,如果他們給婆婆每月補貼2000,就給自己媽媽也給2000。
這樣公平公正,各自回歸正常。
只是,我忘記跟她交代,跟老公談的時候,婆婆一定不能在場,媽媽也不能在場,就小兩口自己做決定。
能達成一致最好,這樣他們就自己請人帶孩子。現在他們的孩子,已經一歲多了,再堅持一年,孩子就可以上托班了,后面就更不需要兩個媽了。
其實,從一開始,他們就沒考慮妥當。
讓兩個本就結下梁子的媽媽,同住一個屋檐下,她們不把屋頂掀了,才怪!
過往的誰對誰錯,計較也沒意義,畢竟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只看現在和未來。
現在和未來,她和老公要立起來,自己過。
這樣,他們的日子才會好。
因為不管和哪個媽一起住,他們都沒法過好。和婆婆一起,婆婆不會做飯,帶孩子也不怎么會,肯定沒法過。
讓媽媽繼續帶孩子,她肯定對女婿是一萬個不滿意,家庭矛盾還會繼續。
最好的,就是各自歸位,還小家庭一個寧靜。
對這個答案,她很滿意,我讓她盡快推動,去找老公談。
畢竟,冷淡的感情擱置太久,就會涼,變數太多!
你會讓婆婆和媽媽一起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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