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個名為小樂的25歲陜西青年,生命永遠定格在了江蘇無錫。在入職一家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多后,他突然在工作中上吐下瀉,次日被發現在宿舍昏迷不醒,最終因外傷性腦部損傷不治身亡。
他的離去,留下了一個無法解答的“外傷”之謎,更留下了一串觸目驚心的加班記錄——近四個月,日均工作13小時,最高達14.8小時。他曾向朋友吐槽,加班加到“累到嘴巴滲血絲,流鼻血”。
悲劇的發生,從來不是一蹴而就,它往往由一系列“習慣性漠視”的磚石,層層壘砌,直至壓垮最后一個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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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第一重漠視:對過度勞累的預警信號置若罔聞
小樂的悲劇,首先是一部被忽略的“身體預警史”。
10月30日下午4點,他在單位嚴重上吐下瀉,虛弱到需要扶墻行走。這是一個再清晰不過的危險信號。他向組長反饋了不適,也分派了工作。然而,這套流程走完后,一切照舊。身體的劇烈抗議,被“還沒下班”的制度輕易駁回。他從下午4點,硬生生撐到了當晚11點下班。
這7個小時,是何種痛苦的煎熬?當嘔吐與腹瀉不再是請假的充分理由,當個體的痛苦在集體的沉默中被消音,一種可怕的“漠視”文化便浮出水面。它傳遞出一個冷酷的信號:你的身體,沒有生產任務重要。
管理學上說,安全是企業最低的底線,也是最高的效率。然而,當一名員工顯而易見的病痛都無法讓其停下工作時,所謂的“底線”早已蕩然無存。這種漠視,是一種系統性的失聰,它聽不見身體崩潰前的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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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第二重漠視:對生命安全的終極冷漠與責任推諉
小樂之死,最殘酷之處在于那個“謎”。警方初步判斷是外傷,但傷從何來?無人知曉。
在他昏迷后,直至去世,再到“頭七”過后,公司方面的態度,構成了第二重漠視。家屬指出,種種證據表明小樂很可能在上班期間受傷,理應申請工傷。但公司法務的初步回應是:“不屬于工傷。”
一句冰冷的“不屬于”,試圖將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輕描淡寫地劃出責任的邊界。這種“撇清”式的回應,比意外本身更令人心寒。它仿佛在說:你的死亡是你自己的事,與公司無關。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一個在崗期間已出現嚴重不適的員工,其后發生的悲劇,真的能與工作完全切割嗎?這種急于否認的姿態,暴露出的不是法律層面的嚴謹,而是人道層面的缺失與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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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第三重漠視:我們為何總是徘徊在悲劇發生之后?
小樂的遭遇,并非孤例。它像一面鏡子,照出了當下某些職場生態中,對“人”的價值的習慣性貶低。
我們總是習慣于在悲劇發生后,才去梳理那些被忽略的細節,然后驚嘆:“原來征兆如此明顯!”無論是“流鼻血”的吐槽,還是“扶墻行走”的畫面,在當時都沒能拉起警報。我們的系統,似乎只對“結果”負責,而對“過程”中個體的痛苦充耳不聞。
這是一種更深層次的漠視——對生命尊嚴的漠視。它將人異化為一個個冰冷的“人力成本”,而非有血有肉、會累會病的“生命體”。當“奮斗”被扭曲為無休止的耗竭,當“敬業”被等同于帶病堅持,悲劇的種子便已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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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樂的案件,工傷認定仍在流程中,我們期待一個公正的法律結果。但比法律認定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觀念的警醒。
看過一張發人深省的圖片:安全規則手冊的最后一頁,寫著“人是目的,不是工具”。
很多時候,我們就像事件中的每一個環節,看到了異常,卻選擇了沉默;聽到了呼救,卻習慣了拖延。后果往往是,讓可避免的悲劇最終發生,讓一個個家庭承受無法挽回的痛。
從今天開始,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請時刻提醒自己,不要用制度和冷漠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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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員工病痛反饋時,先停頓三秒,把他當作一個需要休息的人,而非一個可能影響進度的“問題”。
在制定績效目標時,看看里面有多少是以犧牲健康為代價的“福報”。
守護生命,尊重法律,真的沒有那么難。
點個贊吧,希望小樂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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