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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法律框架與禁止行為
(一)嚴格禁止的網絡行為及處罰
匈牙利《刑法典》明確將以下行為列為刑事犯罪,企業及相關責任人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黑客攻擊(未經授權訪問信息系統):最高 2 年監禁,若涉及數據篡改或系統中斷,處罰加重;
2.拒絕服務攻擊(DDoS/DoS):按非法干擾信息系統論處,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釣魚詐騙: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時構成計算機欺詐,情節嚴重者面臨更嚴厲監禁;
4.惡意軟件傳播(勒索軟件、間諜軟件等):干擾信息系統最高可處 8 年監禁,制備或分發惡意軟件按情節輕重追責;
5.網絡犯罪工具相關行為:分發、銷售、持有或使用此類工具,最高 2 年監禁,關聯重大犯罪時處罰加重;
6.身份盜竊 / 欺詐:可按濫用個人數據或計算機欺詐論處,情節嚴重者最高 10 年監禁;
7.電子盜竊(商業秘密泄露、版權侵權等):最高 5 年監禁;
8.未經授權滲透測試:視為非法訪問 / 干擾信息系統,最高 2 年監禁;
9.其他危害 IT 系統安全、數據保密性 / 完整性 / 可用性的行為:最高 8 年監禁。
(二)關鍵適用法律體系
匈牙利網絡安全框架以歐盟指令為基礎,結合國內立法實施,核心適用法律包括:
1.《2024 年第 LXIX 號網絡安全法》(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轉譯 NIS2 指令);
2.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
3.《數字運營韌性法案》(DORA,適用于金融機構);
4.匈牙利《刑法典》第 422-424 條、第 375 條等相關條款;
5.行業特定法規(如金融、醫療、電信領域專項規則);
6.實施細則類文件(如第 418/2024 號政府令、總理內閣辦公室第 7/2024 號令等)。
(三)域外適用規則
根據《刑法典》第 4 條,即使網絡犯罪行為發生在匈牙利境外,若對匈牙利公民權利、國家憲法秩序或經濟秩序造成危害,仍適用匈牙利法律追究責任。
二、企業核心安全義務
(一)強制性安全措施
企業需根據系統重要性等級,落實以下 NIS2 指令要求的安全措施:
1.持續監控 IT 系統,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2.實施系統加固、訪問控制及定期更新,防范入侵;
3.制定 incident 響應計劃,配備經培訓的專業人員;
4.建立數據備份與業務連續性機制,保障故障后快速恢復;
5.定期開展網絡風險評估,涵蓋第三方供應商相關風險;
6.落實身份與訪問管理機制,嚴格控制數據訪問權限;
7.強化供應鏈安全管理,防范上下游環節安全風險。
(二) incident 報告要求
1.向監管機構報告
網絡安全 incident:需向國家網絡安全研究所報告,初步報告 24 小時內提交,詳細報告 72 小時內提交,最終報告 1 個月內提交(需包含 incident 描述、影響、原因、緩解措施及跨境影響);
個人數據泄露:若可能危害個人權利,需 72 小時內向國家數據保護與信息自由局(NAIH)報告,說明泄露性質、范圍、后果及應對措施;
金融機構 ICT 相關 incident:需 24 小時內向匈牙利國家銀行(MNB)報告,包含影響、根源、緩解措施等信息。
2.向受影響方報告
個人數據泄露:若存在高風險,需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及時通知受影響個人,說明泄露情況及保護措施;
金融機構重大 ICT incident:需及時告知客戶相關情況、緩解措施及建議采取的防護行動。
(三)監管機構及聯系方式
1.國家網絡安全研究所:地址 T?r?kvész út 3234, 1022 Budapest, incident 報告郵箱 cert@govcert.hu;
2.國家數據保護與信息自由局(NAIH):地址 Falk Miksa utca 911, 1055 Budapest,咨詢郵箱 ugyfelszolgalat@naih.hu;
3.匈牙利國家銀行(MNB):地址 Szabadság tér 89, 1054 Budapest(負責金融機構 ICT incident 監管)。
(四)違規處罰
1.NIS2 相關違規:最高可處年營業額 2% 的罰款,或限制業務開展、禁止特定經營活動;
2.GDPR 相關違規:輕微違規最高罰款 1000 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 2%(取較高者),嚴重違規最高罰款 2000 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 4%(取較高者);
3.DORA 相關違規:由金融監管機構(如 MNB)依法處以相應制裁。
三、特定行業與公司治理要求
(一)行業特殊規則
1.金融行業:需嚴格遵守 DORA 要求,落實 ICT 風險管理、第三方服務監督及數字韌性測試;
2.醫療行業:重點保護敏感健康數據,需同時符合 GDPR 及國家醫療數據保護相關 guidelines;
3.電信行業:需滿足網絡安全專項要求,強化 incident 通報義務。
(二)公司治理與管理層責任
1.組織要求:屬于 “重要實體” 或 “核心實體” 的企業,需指定電子信息系統安全負責人;
2.制度建設:制定書面 incident 響應計劃,建立風險管理制度,統籌風險識別、評估與防控;
3.定期評估與測試:定期開展網絡風險評估(含第三方供應商),由合格專業人員實施滲透測試及漏洞評估,并做好記錄;
4.管理層責任:董事需確保企業遵守 incident 報告及安全措施要求,違反管理職責導致企業損失的,需承擔賠償責任;故意造成第三方損害的,與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四、風險應對與合規保障
(一)合法防御措施
1.允許使用的技術手段:信標(Beacons)、蜜罐(Honeypots)、Sinkholes(流量重定向防 DDoS)均為合法防御工具;
2.員工通信監控:可出于防范網絡攻擊目的監控企業網絡內的員工電子郵件及互聯網使用,但需符合 GDPR 及匈牙利《勞動法》規定,不得濫用監控權限。
(二)技術進出口與數據跨境合規
1.加密技術監管:作為歐盟成員國及瓦森納安排參與國,匈牙利對加密軟硬件(雙重用途物品)的出口實施許可管理,向歐盟外出口需事先獲得授權(依據歐盟 2021/821 號條例及匈牙利 2011 年第 13 號政府令);
2.數據跨境限制: cybersecurity 數據向境外傳輸原則上禁止,僅在滿足充分保護條件(如歐盟 adequacy 認定、合規保障措施)時方可進行。
(三)法律訴訟與保險保障
1.民事責任風險:因 cybersecurity incident 造成損害的,可能面臨合同違約(未履行約定安全義務)或侵權(違反注意義務)索賠,需證明損害、因果關系及行為過錯 / 違約事實;金融欺詐案件中,消費者可向金融仲裁委員會申請銀行賠償(銀行僅在消費者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可免責);
2.保險合規:企業可投保網絡安全保險,覆蓋數據泄露、系統故障、業務中斷、網絡勒索等損失(無法律禁止),但需注意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 ransom 支付無明確法律禁止,但需遵守反恐怖主義及制裁相關規定,且部分保險公司可能將其排除在 coverage 之外。
(四)執法調查相關義務
1.執法權限:國家網絡安全研究所可開展現場檢查、調取文件;警方可扣押電子設備、收集證據;NAIH 可對個人數據相關 incident 開展調查;
2.禁止性要求:法律未要求企業在 IT 系統中設置后門,或向執法機構提供加密密鑰。
五、未來監管趨勢與應對建議
(一)監管趨勢
匈牙利正通過轉譯 NIS2 指令強化 cybersecurity 監管,未來將更注重合規執行力度,加強對核心實體的安全監督,提升 incident 響應效率要求,制裁機制也將更嚴格。
(二)企業應對建議
1.主動對齊歐盟及匈牙利最新法規,將 cybersecurity 納入企業戰略風險管控體系;
2.超越合規文檔層面,落實技術與組織層面的實質性安全措施,強化員工安全培訓;
3.定期復盤 incident 響應流程,優化風險評估機制,加強供應鏈安全管控;
4.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專項安全方案,配置足額網絡安全保險,建立多元化風險應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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