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凌風
來源 | 廣告案例精選
你能接受沒交房就交尾款嗎?估計大多數人都會直搖頭,畢竟房子沒到手,誰愿意先把錢掏干凈?
但最近,小米汽車就因為類似的操作,把自己 “作” 上了熱搜,陷入了一場 “未交車先催款” 的風波中。
小米汽車的兩次敗訴,讓小米汽車推上了風口浪尖,打得雷軍措手不及。
小米的應對措施不僅讓小米形象大打折扣,也讓不少消費者寒了心。
1
全國首例小米催尾款案宣判
小米輸了官司也輸了輿論
事情要回溯到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通過小米汽車APP下單了一輛價值31.89萬元的霞光紫SU7 Max,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
當時小米汽車官方宣傳明確承諾“支持驗車后付尾款”,這成為李女士下單的重要依據。
同年10月,李女士因資金周轉困難,與小米客服協商延期提車。
雙方達成共識:訂單有效期延長至360天,李女士可以隨時申請排產。
然而,12月4日,情況急轉直下。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員突然通知李女士,要求她在7個自然日內支付全部31.39萬元購車尾款,否則將取消訂單并沒收5000元定金。
這讓李女士一臉懵:車還沒排產,更沒驗車,憑什么先付全款?
面對“車未排產、未驗車卻要先付全款”的要求,李女士自然無法接受。“我一點準備沒有,短時間內籌集不到那么多錢,而且也沒驗車。”
小米汽車則直接搬出購車協議的格式條款,購車協議中的一條格式條款:“用戶鎖定訂單后,小米有權根據生產安排通知付尾款,7日內未支付則定金不退”。稱“余款支付不受排產影響”。
在李女士未能按時付款后,小米汽車于12月16日單方面認定她“根本違約”,取消訂單并沒收5000元定金。
![]()
一氣之下李女士選擇上訴。經歷大半年的維權,11月18日,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小米“未驗車即需7日內付尾款,否則沒收定金”的格式條款無效,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指出小米擅自排產催款行為違約,且官方承諾與實際做法不一致,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
最終,小米被判雙倍退還定金1萬元。賠錢也就算了,小米的做法還輸了輿論。
![]()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隨著小米汽車交付量的提升,對其銷售服務的投訴也在快速增加。這些爭議的核心,均指向“付款義務與交付義務的履行順序”。
![]()
小米汽車這一操作,讓網友震驚了。網友辣評:“和沒交房就交尾款一樣。”
![]()
小米曾公開承諾“支持驗車后付尾款”,但購車協議里的格式條款卻要求消費者未驗車即付款。顯然不合規。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最基本的市場規則。
問題就出在《李女士可重新向小米申請排產》這句話上,等于把生產的安排權給了李女士,按照重新約定的協議,是李女士向小米申請排產,小米不能自行安排生產。
如果銷售不催客戶,等到360 天合同自動失效,那么違約的是李女士。但銷售催單,違約的就成了小米了。
2
小米深陷輿論風波
法務稱“雷軍不懂結構”
而尾款糾紛并非小米汽車近期唯一的官司。
11月20日,SU7 Ultra“挖孔機蓋”虛假宣傳案在南京秦淮法院完成開庭質證。
這起案件源于2024年5月,小米SU7 Ultra的碳纖維前艙蓋選裝件被車主質疑實際功能與宣傳不符。
這款售價高達4.2萬元的選裝件,曾被雷軍宣傳為具備“雙風道直接導向輪轂,支持輪轂散熱”的功能。
但車主實測后發現,內部結構與普通鋁制機蓋幾乎無異,所謂的風道“設計痕跡大于功能實際”。
在庭審中,小米法務團隊的辯護理由引發嘩然。
他們拿出84頁材料,辯稱“雷軍不懂車輛結構,發的微博不算數”,甚至表示公司曾“刪除雷軍相關帖子就不算誤導”,還聲稱“曾提醒過消費者不要購買”。
這種“甩鍋”老板的辯護策略引發網友廣泛調侃:“雷軍成了小米最大的‘背鍋俠’” 。
更讓消費者不滿的是,小米在營銷中屢次使用“小字陷阱”淡化承諾。
小米17 Pro宣傳中大力鼓吹“逆光之王”,卻用幾乎看不清的小字標注“僅為產品設計目標”;
![]()
SU7 Ultra宣傳“1.98秒破百”,卻用小字備注“不計起步時間” 。
![]()
這些營銷手法被業內批評為“對用戶智商的羞辱”。
從“尾款風波”到“挖孔機蓋案”,小米汽車危機的核心在于營銷承諾與實際履約之間的巨大落差。
小米汽車在營銷中創造的高期望值,在交付和執行環節卻頻頻掉鏈子。這種宣傳與實際執行的不一致,直接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更致命的是,小米將手機行業的營銷模式簡單套用在汽車行業,小米的高調宣傳與復雜條款之間的反差,必然引發信任危機。
在營銷層面,小米汽車借助雷軍的個人IP,打造技術領先、用戶至上的形象。
雷軍作為小米的靈魂人物,其個人IP與品牌深度綁定,消費者選擇小米汽車,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對雷軍的信任。
![]()
然而在合同層面,小米汽車卻通過一系列精心設計的格式條款,規避自身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
營銷與合同的脫節,導致消費者基于官方宣傳產生購買決策后,卻要面對嚴苛的合同條款。
當車企的法務部門公然否定創始人的宣傳言論時,品牌的信任體系自然面臨坍塌。
3
信任危機下的轉型
接連的輿論危機,正倒逼小米做出改變。
最明顯的信號是公關團隊的大調整,原公關負責人王化轉崗,由雷軍特別助理徐潔云兼任 。同時,小米的營銷話術也開始“去套路化” 。
近期小米宣傳“Xiaomi HAD增強版”輔助駕駛時,AEB防碰撞升級的海報徹底沒了“小字陷阱”,取而代之的是“輔助駕駛不是自動駕駛,需時刻專注”的加粗提示。
![]()
如今小米主動調整宣傳策略,算是表現出一種誠懇姿態。
而雷軍本人也似乎在重新定位自己在小米汽車中的角色。
他接連缺席粵港澳大灣區車展和廣州車展,與去年車展上被層層包圍的“高光時刻”形成鮮明對比。沒有雷軍站臺,人們更關注車本身的續航、智駕等技術細節,而非營銷話術。
這一系列變化被業界解讀為小米汽車主動“去IP化”,從營銷驅動轉向產品驅動的重要信號。
小米汽車的遭遇為所有新能源車企敲響了警鐘。
法院對小米“格式條款無效”的認定,為汽車行業銷售規范劃下了紅線 。
未來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這份判決書將成為最直接的維權參照。
同時,“雷軍微博言論是否代表公司承諾” 這一爭議,也測試著企業家個人IP營銷的邊界。
當創始人親自下場宣傳產品功能時,其言論是否應被視為公司承諾?南京案件的最終判決,很可能為行業確立重要先例。
當創始人IP驅動的熱度退潮,產品本身是否足夠出色將成為唯一標準 。
這兩場敗訴,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失利,更是品牌形象的一次 “大塌方”,在這個競爭激烈、瞬息萬變的汽車市場中,信任就是品牌的生命線。
小米汽車若想在這場信任危機中 “逆風翻盤”,就必須痛定思痛,拿出十二分的誠意和切實可行的行動。
小米汽車要做的,是讓用戶因為車好而選擇小米,而非因為雷軍好。
行業資訊、案例資料、運營干貨,精彩不停
更多精彩內容,盡在【廣告案例精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