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啟東法院執行局依托“綜治+執行”聯動機制,在村委會的全力協助下,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既依法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又充分考量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在法與情之間找準平衡點,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為精準掌握被執行人財產及家庭情況,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前往被執行人所在村村委會走訪調查。在村委會的積極配合下,執行團隊來到被執行人家中,卻發現被執行人外出,家中僅有奶奶與父親在家,全家經濟來源僅依靠被執行人母親的務工收入,家庭負擔較重。
面對這一情況,執行法官耐心向家屬釋明相關法律規定,詳細闡述了案件執行的必要性與緊迫性。家屬深知孩子的法律責任,主動表達了替子履行還款義務的意愿,但同時也坦誠家庭經濟困難,希望申請人能酌情減免部分款項。
為妥善平衡雙方利益,執行法官當即通過線上方式與申請人溝通,將被執行人家中的實際困境如實告知。申請人在了解情況后,被家屬的誠意所打動,也出于人道主義考量,同意適當減少執行款項,為糾紛化解留出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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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申請執行人在外地,且被執行人父親行動不便,執行團隊主動調整方案,決定在村委會進行現場調解。調解當日,在村委會工作人員的全程見證與協助下,雙方就還款金額達成一致。被執行人的父親當場足額交付了剩余款項,這起買賣合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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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的成功執結,是“綜治+執行”聯動機制的生動實踐。村委會作為基層治理的關鍵一環,充分發揮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為執行工作搭建了高效溝通的橋梁;執行團隊則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顧”的原則,以柔性執行方式化解矛盾,既守住了法律底線,又傳遞了司法溫情。
下一步,啟東法院將持續深化“綜治+執行”聯動模式,凝聚基層治理合力,用更接地氣、更有溫度的執行舉措化解矛盾糾紛,以司法執行力守護轄區和諧穩定,讓公平正義直達民心。
▌來源:執行局 楊佳坤
▌責編:政治部 徐越
▌審核:陳杰
▌終審: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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