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消費者告贏超強法務部的案例出現了,日前海口市一法院就消費者與某車企訴訟一案,一審判決消費者勝訴,雙倍返還定金,這對汽車行業來說無疑是一記警鐘,霸權條款并非可以欺壓消費者的理由,他們的法務部該重讀下法律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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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指出,一是在沒有驗車、交車的情況下就要求消費者付尾款,不合理,剝奪了消費者查核車況的權利,條款不合法、不合理。
二是合同既然確定了消費者可以“隨時申請排產”,車企方面為何在沒有通知到車主的情況下就擅自安排車輛下線,這明顯違反了雙方的合同約定。
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之規定,判決相關車企雙倍退還定金10000元,判決還指出某有限公司應對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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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判決指出對方的合同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意味著對方的法務部對相關的法律條文熟悉程度存疑,作為一家企業,擁有諸多法律人員,為何對這些法律條文如此不熟悉?他們都是初中畢業的么?
其次是車企的法務部與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時似乎并未理順內部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關系,導致出現了合同執行流程出現疏漏,成為此次消費者勝訴的關鍵。
再次則是判決指出了地方的有限公司無法阻斷核心企業承擔連帶責任,曾經被規劃好的各個公司之間規避風險的做法無法如它所愿,通過連帶責任的方式讓相關的賠償得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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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對于國內消費者來說具有積極意義,看起來很強大的企業法務部并非如想象中那么強大,他們對法律法規未必如想象中那么熟悉,消費者請有足夠豐富經驗的法律人士是有可能贏得對企業法務部的勝利的。
此前一些車企與消費者的法律訴訟中,車企法務試圖通過管轄權異議等方式轉移到其他城市進行法律訴訟的拖延做法將可以此為例,在消費者所在地審理,車企法務部試圖用拖的方式讓消費者難以承受的策略行不通。
這次的購買汽車糾紛與以往的消費電子行業很不一樣,還與這些消費者的經濟實力與消費電子的消費者很不一樣,畢竟能買得起價值數十萬的車輛,他們之中總會有部分對法律條文相當熟悉,甚至他們還有自己的律師,這可能是企業方面所沒有預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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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此影響,當下在各地出現的消費者與一些車企的法律訴訟將會向著有利于消費者的方向發展,鼓勵消費者在與汽車產生糾紛的時候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案對于汽車行業來說將具有深遠的意義,汽車企業不能因為自己有大量的法律人士就能為所欲為,如今的消費者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成熟得多,不是說企業拿出那份如天書一般的合同就能嚇住所有消費者,做任何事都得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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