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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庭員額法官 戴強
民事審判從來都不是冰冷的法條適用,而是和群眾的柴米油鹽、切身權益緊緊相連。無論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勞動爭議薪資歸屬,還是小區物業糾紛,每起案件都承載著當事人對公平正義的期盼,也考驗著法官摸透事實、用活法律的能力。我始終秉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初心,力求讓每一份判決書帶溫度,讓每一次審理都能讓人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公正。
一、細摳細節,讓證據說出真相
證據是民事審判的“生命線”,唯有逐一審甄別、全面核查,才能撥開迷霧還原真相。此前審理一起勞動爭議案,勞動者王某訴某廣告公司欠薪并要求支付未簽合同二倍工資,廣告公司與關聯傳媒公司卻互相推諉。王某提交的工作群記錄、辦公照片雖能證明提供了勞動,但兩家公司工商登記獨立,工資還通過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發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庭審中,王某提及“去年商場開業策劃單,我最初署廣告公司名,歸檔時被要求改成傳媒公司,說方便走賬”,這句話成為突破口。我當即要求兩家公司提交完整項目資料,在傳媒公司檔案中找到王某簽名的策劃單,審批人卻是廣告公司領導;進一步核查發現,廣告公司考勤表給王某備注“傳媒公司外派”,入職信件雖由傳媒公司發出,內容卻直指廣告公司核心業務。加之兩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夫妻、共用辦公場地且業務重合,最終認定構成混同用工,支持了王某的全部訴求。這起案件讓我深刻體會到,民事糾紛的真相往往藏在細節里,當事人一句不經意的表述、一份不起眼的資料,都可能成為破題關鍵。作為法官,絕不能只做表面審查,必須對細節保持敏感,抽絲剝繭夯實案件基礎。
二、主動出擊,把事實查個明白
部分民事案件中,當事人證據意識薄弱,雙方各執一詞,僅靠庭審質證難以還原真相。此時,法官主動走出法庭實地核查,便成為厘清權責的關鍵。前年處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快遞員李某送件時撞人,傷者將李某與某快遞公司訴至法院索賠。快遞公司辯稱肇事車登記在已注銷公司名下,李某并非其員工;李某一審時不懂法,為圖脫身承認給注銷公司送件,最終被判自行擔責。二審中,李某追悔莫及,稱實際為該快遞公司工作,卻拿不出直接證據。為查清事實,我帶領書記員多次前往物流站點:調取肇事車三個月進出記錄,發現該車每日在此裝卸貨物,駕駛員簽字多次出現李某姓名;核對送件清單與業務系統,其配送路線均屬該快遞公司承包區域;走訪周邊商戶及站點員工,眾人均證實李某長期身著該公司工作服,且受站點負責人管理。此外還查明,李某原工作的公司注銷后,其駕駛帶有原公司標識的車輛,繼續在該快遞公司從事送件工作。二審中,這些證據形成完整鏈條,認定李某的行為屬職務行為,改判快遞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對李某的虛假陳述處以罰款。判決后,李某主動繳清罰款并道歉,快遞公司也表示會履行賠償義務。這讓我更加堅信,司法公正既要恪守程序,更需法官主動擔當,把事實查清楚、查透徹,才能讓公平正義不跑偏。
三、因案施策,讓糾紛化解更接地氣
民事糾紛紛繁復雜,沒有萬能的處理模板,關鍵要根據不同案由靈活調整方式,既解決當下矛盾,也從根本上防范問題。處理勞動爭議,聚焦工資發放、日常管理等實質情況,認定真實勞動關系;化解保險合同糾紛,重點核查保險人是否明確提示說明免責條款,不機械套用合同條文;應對物業糾紛,對照合同約定,結合業主反饋與實地查看綜合判斷服務質量。化解矛盾更需懷揣同理心,面對情緒激動的勞動者,先傾聽訴求再細致釋法;處理鄰里物業糾紛,多組織溝通調解,引導換位思考;碰到交通事故當事人,把賠償標準、計算方式講透徹,緩解對立情緒。案件審結并非終點,我還會做好延伸工作:針對保險理賠問題,建議保險公司完善免責條款提示流程;發現企業用工不規范,提醒其明確勞動關系主體、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向勞動者普及維權知識;建議物業公司建立服務臺賬公示制度,讓服務更透明。說到底,就是要“審理一案、規范一片”,讓每一次審判都發揮更大效能,既解開當事人的“心結”,也為社會治理添一份力。
民事審判的路,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卻飽含對群眾的牽掛與對公正的堅守。作為一名法官,我會始終守住這份初心,以嚴謹態度對待每一起案件,用務實舉措化解每一起糾紛,讓法律的力量守護群眾合法權益,讓司法的溫度真正傳到千家萬戶。
編輯:張 瀾
一審:王利冬
二審:陳志強
三審: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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