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不稱心”想要退款,卻因不滿足退貨條件被商家直接拒絕,思來想去,決定變造公安機關法律文書給自己“撐腰”,不曾想,這種“小聰明”帶來的卻是嚴重的法律后果。近日,長寧警方查處一起變造國家機關公文及使用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的案件,違法行為人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新華路派出所接到轄區快遞站點負責人朱先生的求助,稱在處理一起快遞退賠糾紛中,對網店賣家出具的法律文書的真實性表示懷疑,希望民警予以幫助,接報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法律文書上的案由寫著被欺詐,但是這個案由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們一眼認出這個法律文書是變造的。”新華路派出所民警周麒說道。
民警第一時間聯系了網店賣家,賣家表示,這份法律文書來自買家王某。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王某承認了自己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的違法行為。
據王某交代,她于2025年12月網購了一款護膚品,可在收到快遞并拆封后感覺并不喜歡,加之價格不便宜,便在網購平臺申請了退貨退款。
然而,商家在收到退貨后,以商品已拆封為由拒絕退款。雙方為此還向網購平臺發起了仲裁,為了能夠順利得到退款,王某主動向平臺提交了自己《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的報案憑證,以此駁斥賣家“商品已拆封”的理由。最終,平臺裁定王某獲勝,并將全額退款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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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說,這份法律文書是自己通過修圖軟件變造的,模板則是來自她早先其他報警記錄的法律文書,王某以為自己的行為天衣無縫,殊不知早已觸碰了法律紅線。“據王某交代,她變造法律文書是想以此來向平臺和商家施加壓力,從而實現退款。”周麒介紹說。
目前,違法行為人王某因變造國家機關的公文及使用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的違法行為,已被長寧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提醒,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具有法定權威與公信力,任何對國家機關文書進行ps修圖、拼接、篡改內容等偽造、變造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請廣大群眾自覺維護法律尊嚴,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圖片來源于長寧公安分局
記者:李婷婷
編輯:程 前
責編: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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