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洪禮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洪禮和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洪禮和涉嫌洗錢案,由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并案處理。近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禮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洪禮和利用擔任江西省新余市長、市委書記,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掩飾、隱瞞受賄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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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禮和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洪禮和出生于1953年11月,江西余干人,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新余市市長,新余市委書記,江西省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等職。
2007年1月,洪禮和升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2013年1月,他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后于2017年1月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退休后,洪禮和擔任了多個社會職務,經常參加相關活動。
2024年6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洪禮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私自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
對待群眾態度惡劣
2025年6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洪禮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洪禮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私自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公款旅游;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錢色交易;對待群眾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干預插手執紀執法活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洪禮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洪禮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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