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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蘋等人收集短視頻平臺上的個人充值信息,冒用其名義要求平臺向其控制的大量空殼企業開具發票,再對外虛開發票,構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近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深圳市泓某科技有限公司等75家空殼企業虛開發票案作出終審判決,判梁某蘋等9名被告人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對其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3年6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目前判決已經生效。至此,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聯合深圳公安經偵部門、人民銀行破獲的團伙利用短視頻平臺充值業務虛開發票大案畫上圓滿句號。
經查,以梁某蘋等為首的團伙通過控制75家空殼企業,以非法手段獲取短視頻平臺本應開具給真實充值客戶的增值稅發票,實現“票貨分離”;虛假抵扣后,進一步向下游企業虛開以“信息服務費”為品名的發票,價稅合計13.32億元。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將涉案75家空殼企業開具的2.63萬份增值稅發票定性為虛開發票,按規定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目前,該案犯罪團伙成員已全部落網。
數據比對,發現一批走逃企業上游為短視頻平臺
前期,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在進行日常涉稅違法態勢分析時,發現轄區內有75家企業的開發票金額突然大幅增加。通過進一步分析,他們發現這75家企業由一個團伙控制,相互之間密切關聯,具有較大的虛開發票嫌疑。于是,檢查人員對其中開票金額較大的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結果發現這些企業均已經走逃失聯。根據調查情況,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判斷這75家企業全部為空殼企業,于是迅速成立檢查組展開調查。
通過稅務大數據分析,檢查組發現向這些疑點企業開具發票的單位均為短視頻平臺,進一步比對發票進銷項信息及納稅申報情況,發現這些企業從短視頻平臺取得品名為“信息服務費”的發票后,繼續向下游企業開具同樣品名的發票,平進平出,毛利率幾乎為零。“為什么是平價交易,這應該不符合經營常規。”檢查人員不禁產生疑問。
梳理資金流向,取得虛開發票關鍵證據
考慮到虛開發票往往伴隨著資金回流,檢查組決定把梳理資金流向作為案件的突破口。依托常態化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檢查組立即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反洗錢處聯系,快速依法調取了與涉案企業相關的數百個資金賬戶。
接下來,檢查組開展資金穿透分析,形成資金流向圖,發現有關資金的流向錯綜復雜,流轉賬戶多,既有公司賬戶又有大量私人賬戶。檢查人員緊盯涉案的各銀行賬戶信息,按企業主體及關聯人員進行歸類,在資金分析工具的輔助下,最終發現資金由下游受票企業支付給疑點企業對公賬號后,層層回流至下游受票企業關聯人員的個人賬戶,實現資金回流。
檢查組進一步分析這些虛開企業對公賬號的資金流水,發現這些企業從未與向其開具發票的上游短視頻平臺之間發生資金往來。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這些企業從短視頻平臺大量取得發票,怎么會沒有資金往來?這個異常進一步反映出這些企業存在虛開發票行為的嫌疑。
承諾聲明書揭秘,嫌犯供出違法實情
取得這些資金流向證據,案件查辦取得突破性進展。接下來,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聯合公安經偵部門,成功鎖定這些空殼企業的操縱團伙,以進一步固定虛開發票證據。
在檢查現場,一份由一戶空殼企業向上游短視頻平臺出具的承諾聲明書引起檢查人員的注意。
在辦案人員詢問下,該案主謀梁某蘋供述了實情。原來,近年來,隨著短視頻平臺的興起,“網紅”直播行業快速發展,流量成為“網紅”爭奪的盈利籌碼。在該經營模式下,大量個人被引導通過短視頻平臺充值“打賞幣”,向短視頻平臺上的“網紅”打賞。此時,短視頻平臺本應向充值的個人開具發票,但由于個人大多不要發票,短視頻平臺在充值業務開展過程中產生了大量“富余發票”。
梁某蘋等通過第三方獲取這些未開票的信息后,認為這是其虛開發票的“金礦”,便設立75個空殼企業,向短視頻平臺上傳虛假的承諾聲明書,聲稱某賬號的“打賞幣”充值業務實際歸屬于其控制的公司,要求平臺將品名為“信息服務費”的發票開具給相關公司。就這樣,梁某蘋虛開團伙控制的75戶空殼企業,成功獲得大量短視頻平臺本應開具給他人的“信息服務費”品名發票,取得虛假進項,實現“票貨分離”,并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進一步向下游企業虛開發票,賺取開票費。
我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據此,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將該團伙控制的75戶企業所開具的2.63萬份增值稅發票定性為虛開發票,涉及金額12.7億元,稅額6154.6萬元。由于該團伙的行為涉嫌犯罪,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按規定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該案犯罪團伙成員已全部落網。
近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梁建蘋等9名被告人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件警示
警惕新業態下的涉稅違法犯罪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長 徐棟菁
本案反映出虛開發票違法犯罪向線上社交平臺蔓延的動向,需要監管部門和有關納稅人高度警惕。
近年來,網絡直播行業快速發展,形成由網民在短視頻平臺上充值“打賞幣”,向“網紅”播主打賞的經營模式。個人充值“打賞幣”后通常不索要發票,短視頻平臺形成大量“富余發票”。本案中,虛開發票團伙盯上這些“富余發票”,一方面控制大量空殼企業,另一方面獲取短視頻平臺上的個人充值信息,通過承諾有關充值業務是其所控制公司所為,要求平臺向有關公司開具“信息服務費”發票。取得發票后,再向其他公司虛開品名相同的發票,收取開票費。其本質是通過短視頻平臺的“富余發票”掩蓋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的違法行為。這種虛開發票方式隱蔽性強、危害性大,需要有針對性地從源頭加強稅務管理,比如面向短視頻平臺、播主、直播受眾和企業,通過以案釋法等形式進行稅法宣傳,引導平臺審核受票方的真偽、規范開具發票,引導個人在平臺充值后索要發票,引導企業如實取得發票,規范經營。
對于納稅人來說,本案是一個生動的警示。根據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的虛開發票行為。在沒有真實交易或應稅勞務發生的情況下,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當前,稅務、公安、法院、檢察院、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局等八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機制不斷加強,實現對涉稅違法犯罪全鏈條精準打擊,大數據時代稅收監管能力大幅提升,任何偷逃稅行為都會無處遁形。本案的查處就是一個例證。希望大家引以為戒,摒棄僥幸心理,謹記守法是最好的“籌劃”,致力于誠信規范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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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記者:林建榮,關注【明稅】訂閱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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