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善合律所祝德宇律師成功代理復雜民間借貸案(20xx)蘇0902民初2666號。他憑借專業素養和策略,梳理證據、應對焦點,最終勝訴,為當事人挽回損失,此案處理經驗值得關注學習。
江蘇善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祝德宇成功代理了一起復雜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為當事人挽回了損失,其專業素養和辦案策略值得關注。
祝德宇律師擁有豐富的法律背景,畢業于南京陸軍指揮學院法律專業以及南京政治學院國際貿易專業。他憑借扎實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法律領域展現出卓越的能力。作為江蘇善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他還擔任多家企業及機關單位的法律顧問,為眾多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其聯系地址位于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希望大道58號綠地藍海商務城12#—4號樓11層。
此次代理的案件(20xx)蘇0902民初2666號,涉及借款金額本金195萬元,包含7筆現金及銀行承兌,借款時間跨度為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利息約定為口頭月息2.5%且已部分履行,但自2012年11月起停付利息,本金至今未還。案件存在多個爭議焦點,如收據能否認定為借據、實際控制人徐某在利息收條上簽字的效力、已還款53.55萬元系還本還是付息以及利率如何適用“新老劃斷”等問題。
在辦案過程中,祝德宇律師展現出了嚴謹的工作態度和高超的專業能力。訴前準備階段,他精心梳理證據鏈,收集了7張加蓋財務章的收據、2張利息收條(實際控制人徐×(化名) 簽批“同意支付”)以及法定代表人陳×(化名) 通話錄音(承認月息2.5%),同時調取會計王某(化名) 個人卡規律付息記錄,鎖定“先息后本”事實,并進行財產調查,凍結借款人銀行賬戶3個、查封塔吊6臺,確保案件的可執行性。立案與開庭時,原告一次性提交4組42份證據,形成“收據—付息—追認”完整閉環。針對“收據≠借據”抗辯,祝德宇律師援引《民法典》第667條及最高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2條,主張“名稱瑕疵不影響借款性質”。在利息計算策略上,他嚴格區分2012.11.8—2020.8.19按年利率24%主張,2020.8.20以后按LPR四倍(15.4%)主張,已付款53.55萬元采用“先息后本”逐筆沖抵,最終本金由195萬元調減為188.24萬元,獲法院全額采納。
案件結果令人滿意,法院判令被告十日內償還原告1,884,759元(含結欠利息2,377元),案件受理費33,200元、保全費由被告承擔。判決已生效,2023年7月進入執行程序,已拍賣塔吊2臺、回款67萬元,余款按月劃扣公司租金收入。
這起案件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在沒有借條、合同的情況下,祝德宇律師通過收據內容、簽章、付息行為、錄音追認形成證據鏈,成功破解被告“原告還款”詭辯,實現了“收據”變“借據”。其次,法院認定徐某作為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上級,在利息收條上簽批“同意支付”構成職務代理,對借款人發生效力,明確了實際控制人簽字的有效性。再者,判決嚴格區分2020年8月20日前后利率標準,精準適用利率“新老劃斷”,既保障出借人合法收益,又避免超額利息被駁回。最后,訴前即完成財產保全,執行階段首拍即回款67萬元,為10年舊債兌現提供現實樣本,彰顯了“以訴促和、以保促執”的實戰價值。
祝德宇律師此次成功代理案件,不僅為當事人維護了合法權益,也為類似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其專業能力和敬業精神在法律實踐中熠熠生輝,值得法律同行和廣大民眾關注與學習。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