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凜冽,滿腹委屈的老李推開了旬陽市法院雙河法庭的門。“李法官,這錢我借出去十年了,整整三十萬啊!現在對方不認賬,我這心里堵得慌!”老李一進門,便將一疊泛黃的銀行轉賬單拍在桌上。這起看似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背后卻藏著長達十年的叔侄情誼與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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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溯到2015年,小何承包工程急需資金周轉,便找到了自己的親叔叔老陳。老李與老陳是工地上多年的“鐵哥們”,莫逆之交。聽聞侄兒小何的難處,老陳便向老李開口借錢。老李二話不說,念在與老陳的兄弟情分上,當天便去銀行給小何轉賬30萬元。當時,雙方口頭約定月利息一分五。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2018年,老陳因病去世。隨著中間人的離世,這筆借款的性質開始變得模糊。老李多次向小何催要欠款,小何起初還找些理由推脫,后來干脆“擺爛”:“這錢是我找我叔叔借的,又不是找你老李借的!我自始至終沒跟你借過錢,你憑什么找我還?”
這一拖,又是好幾年。截止起訴之日,小何雖已陸續償還了部分款項,但剩余本金6.5萬元及拖欠的利息,小何死活不肯再給。老李無奈,只得一紙訴狀將小何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李法官仔細翻閱卷宗,發現雖然老陳已去世,無法出庭作證,但銀行轉賬記錄清晰顯示是老李直接轉賬給小何的,且后續的還款記錄也十分清晰。從法律關系上看,老李是出借人,小何是借款人,事實清楚。但李法官深知,這起案件如果簡單一判了之,不僅可能激化原本就緊張的叔侄關系(老陳雖去世,但李何兩家仍有來往),而且小何的心里疙瘩不解開,執行起來也會阻力重重。
“李法官,這錢我借得冤枉,現在他不認賬,我這血汗錢就要打水漂嗎?”老李情緒激動。“法官,這錢是我叔叔的事,我不認!”小何也是一臉倔強。面對僵局,李法官決定啟動“背對背”調解模式。他先找到小何:“小何,轉賬記錄白紙黑字,是你收的錢。老陳是你親叔叔,老李是他生前的鐵哥們。當初你工程缺錢,老李二話不說轉給你30萬,這是多大的信任?現在老陳走了,你就想賴掉這最后幾萬塊?這不僅違反法律,也寒了人的心,對得起你叔叔嗎?”接著,他又安撫老李:“老李,咱們要講證據,也要講情理。小何現在經濟也不寬裕,只要他肯還本金,利息方面咱們是不是可以適當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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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法官的話,像一把鑰匙,慢慢打開了雙方的心鎖。小何低下了頭,想起了十年前老李的慷慨解囊,也想起了叔叔生前的教誨。他意識到,逃避解決不了問題,情誼更比金錢重要。老李也表示,自己不是在乎那點利息,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在李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終于坐到了一起。“老李叔,對不起,是我糊涂了。”小何當庭向老李道歉,并表示愿意一次性償還剩余本金6.5萬元,并支付部分利息作為補償。老李見小何態度誠懇,也點頭同意:“只要本金能回來,利息不利息的我也不計較。這事兒就算翻篇了!”最終,在法官的見證下,小何現場一次性將6.5萬元轉給了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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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關系要留痕。親兄弟明算賬。即使是親戚朋友間的借貸,也要出具書面借條,明確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利息及還款期限,避免“口頭約定”引發爭議。
轉賬備注要清晰。銀行轉賬時,務必備注“借款”等字樣,并保留好轉賬憑證。若是現金交付,需讓對方出具收條。
中間人離世,債務不“消亡”。借貸關系基于雙方合意和資金交付。中間人的離世不能成為借款人逃避債務的借口,證據鏈完整是關鍵。
換位思考促和諧。遇到糾紛,多站在對方角度思考。調解往往比判決更能修復受損的社會關系,實現雙贏。來源:雙河法庭 旬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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