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細心的市民朋友發現
深圳地鐵某線路的站點信息圖上
赫然標注著“西麗人民法院”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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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發現迅速在本地社群
引發了熱議和調侃
“以后打官司是不是在這個站下?”
“這是為了方便被執行人一下車就進去嗎?”
然而,法律人士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問題
因為正確的名稱
應該是“西麗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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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與“法庭”雖一字之差
但在法律意義上具有明顯區別
深圳地鐵收到市民反饋后迅速回應
連夜開展修改工作
根據11月12日媒體最新報道
目前全線列車顯示信息已全部完成更新

今天,就讓我們借此機會
好好科普一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
到底有什么區別
順便了解一下我們廣東法院的“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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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把它們混為一談,但實際上,二者的關系好比“總醫院”和“社區門診”。
我們常說的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這些都是“人民法院”。它們有完整的編制,能審理各類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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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人民法庭,是基層人民法院(區、縣法院)的組成部分和派出機構,就像一個設在老百姓家門口的“社區門診”,主要處理一些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比如鄰里糾紛、小額借貸、離婚訴訟等,目的是為了方便基層群眾就近訴訟。
一句話總結:“人民法庭”一般都隸屬于某個“基層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深入基層、化解矛盾糾紛的“手腳”和“觸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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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圖
看懂兩者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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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如果您有事要去人民法院,一定要先搞清楚管轄機構哦。
像“西麗”,對應的審判機構就是“西麗人民法庭”,其全稱和做出的判決,都代表其上級機關——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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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次被“改名”的西麗人民法庭為例,它正是南山區人民法院為服務西麗、桃源等街道轄區群眾設立的派出法庭,成立于1990年,目前還集中管轄南山全區的涉婚姻家事、涉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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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西麗法庭深入推進未成年人及家事糾紛案件化解在基層,用司法力量守護“小家”和諧、維護“大家”安寧。因工作成效顯著,先后獲評“2018-2022年度平安深圳建設”先進集體、深圳市五一巾幗標兵崗等榮譽,家事糾紛多元治理工作經驗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紀錄片《家事如天》獲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優秀國產紀錄片,成為基層司法服務和家事審判改革的重要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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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西麗法庭這樣扎根基層、默默耕耘的人民法庭,在全省一共有420個,它們共同構成了司法服務群眾的“第一線”。
人民法庭的設置,不僅實現司法服務的就近覆蓋,也致力于矛盾糾紛的就地化解,是訴訟服務的“前哨站”,更是基層社會治理的“橋頭堡”,讓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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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地鐵這次的“筆誤”鬧了個小烏龍,但也為我們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普法機會。
現在您明白了嗎?下次路過那個地鐵站,可以會心一笑,然后告訴身邊的朋友:“看,那里是西麗人民法庭,是咱們區法院設在西麗的一個‘便民司法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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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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