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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山腹里,何家沖村、轉蓬村的約200畝一般耕地,竟被外部投資帶來的一張“研學項目”報名表牽著走,走成了“非糧化”的模板。2019年12月,鐵鋪鎮政府與河南探岳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探岳公司)簽下框架協議:探岳公司愿意投資建設研學基地,鎮政府負責征收土地、幫助流轉。協議書里寫得明白:研學基地占地需“1000多畝”,其中林地占比高,耕地約200畝,水塘數十畝,建設用地11畝。鎮政府則要協助上報、盡量推進審批,若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解除,鎮方需賠償探岳;探岳則按土地流轉協議按時交費。
公開的流程是這樣的:村委會先召集村民開會、上門做工作,村民把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了村委會,村委會再流轉給探岳公司。林地、耕地的界線在協議中被標注得很清楚:不能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但實際情況卻走向了另一端。何家沖村、轉蓬村村干部和村民們都說,村里大約100多畝耕地、六七十畝耕地已分別流轉給探岳公司, veulent 先后同意。
這條路走得熱鬧而熱血。從村民到村委會,人人以為“項目落地,經濟帶動村民增收”是守門的關鍵。影片般的現場畫面在記者眼前浮現:在村口,小路被圍上厚厚的圍擋,鐵皮房、臨時建筑漸現;村里的油菜、向日葵變成了“基地用地的前景演出”,但真正的收益,卻始終沒落到村民手里。村民王希(化名)家有2畝多耕地,本該是家里口糧的重要來源。“我家種的是水稻,靠自己養活家人。結果,就被動地流轉走了。”他說自己后來不同意,但在鎮村干部的不停勸說下,最終還是簽了流轉協議。
協議條文極具爭議性: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期限定為30年,即從2020年1月1日至2050年12月31日;流轉費為每年每畝500元,且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每5年向上遞增10%;流轉期內,村民仍享有國家對耕地的補貼政策。然而,表面平靜的文字背后,是耕地用途的實質性改變——耕地被鋪設硬化路、豎起臨時建筑,荒草自此入侵,一切仿佛在向“非糧化”之路靠攏。
截至2025年11月6日,記者再次踏進何家沖和轉蓬村,約200畝耕地的命運已完全改變:耕地上長滿荒草,最高處已超過一米;旁邊是探岳公司修建的鐵皮房,房屋銹跡斑斑,內部臟亂不堪。轉蓬村另一側,地面被硬化,一輛3噸重的越野車在上面行駛如履平地。村里老人、村干部、普通村民的臉上都寫滿無奈和痛心:土地在山區是稀缺資源,硬化后就難以復耕,家里一年到頭的口糧要靠這點耕地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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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鋪鎮官方人士對外給出的說法是:研學項目黃了,探岳公司經營困難,流轉費“五年一付”現在也難以兌現。鎮政府已發函要求整改,確保不再讓耕地繼續“非糧化”,并要求在2026年3月前讓耕地達到復耕條件。探岳公司方面則表示,投資已達兩千多萬元,原本計劃在2026年把地重新用于水稻種植,但“后續能不能把地種成水稻、是否還能把地交還給村民種”,他們也在觀察、在協商。
公開數據還顯示,何家沖村的耕地面積約450畝,村里共有378戶、1343人。按信陽市農業農村局6月數據,何家沖村四分之一的耕地已“非糧化”。這并非個案,而是一個在政策宣傳與地方執行之間的“斷層”典型。國家層面要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但在地級市、縣域內,仍有地方以發展為名,走出一條看似“經濟活力”的路,實際卻把農田變成“非糧用途”的試驗田。
村民對于合同條款的理解同樣存在偏差與爭議。協議中明確“不能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但落地卻是變成了“研學基地建設用地+硬化+臨時建筑”的情形。王希說:“不是要反對發展,但必須讓地還能種糧。”他回憶起曾經的播種季節,油菜花開、莊稼豐收的場景如今遠去,田埂邊的燒烤灶連成片,地面硬化讓人心疼。
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探索中的群眾收益承諾與現實之間的落差。一方面,村委會將土地流轉給探岳公司、層層轉包給外部投資者,原本的生產功能被淡化;另一方面,村里現在仍然享有國家對耕地的補貼,但不見實打實的收益注入到農戶手中。受訪者告訴記者:耕地流轉費已經拖到第二個五年期才發出一部分,更多的資金仍在“等待”。而公司方面則解釋為“資金壓力大、項目沒有批下來、經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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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政府方面的公開回應是:責令探岳公司整改,杜絕耕地“非糧化”,并給出明確時間線,希望2026年3月實現復耕。這一回應在現場被多方質疑——監管是否到位?合同是否有“監督與強制執行”的條款?如果存在隱形的權力與利益博弈,村民究竟應如何保護自身的土地權益與生計?
探岳公司方面則強調,研學項目的初衷是把何家沖、轉蓬等地的豐富自然資源轉化為教育與旅游的機會,但“手續和審批沒有嚴格落地”,導致項目難以繼續推進。他們強調“不是說要不建這個項目”,而是“手續嚴苛、不可控因素多、資金和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
從制度與監管角度看,這起事件暴露出幾個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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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記者也觀察到一種“情感與現實的拉扯”——許多村民并非天然反對外來投資,而是希望在保留糧食生產功能的前提下,尋求新的生計路徑。若研學項目能夠與糧食生產形成協同,甚至成為一個“糧旅結合”的新模式,或許不是不開花,而是換一種花期。
對于媒體與公眾而言,這類事件的教育意義在于:制度設計要落地,執法與監管要有力度,公眾需要有知情權和參與權。我們需要問的不是“是否要發展旅游經濟”,而是“在保護耕地、穩定糧食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兼顧地方產業升級、村民長期生計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這些問題,關乎千家萬戶的飯碗,也關乎國家糧食安全的底線。
結尾的思考給出一個開放的視角:若2026年3月前無法實現復耕,村民們將如何走出這條路?政府應怎樣在確保糧食生產的前提下,保障土地權利與公平收益?探岳公司又將如何調整策略,確保投資與社會責任并重?在這個過程中,公眾的聲音應成為推動改革的重要力量,而不僅僅是旁觀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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