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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首發 | 金角財經(ID: F-Jinjiao)
作者 |羅夏
臨近“雙十一”,蘋果卻選擇按下暫停鍵。
多家媒體證實,蘋果中國區已向線下授權經銷商發布“禁令”:禁止與任何電商平臺合作,嚴禁在電商、社交、直播等線上平臺展示、推廣或銷售蘋果產品,連 “小時達”“一件達” 等即時零售服務也被納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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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通知并未公開發布,但小紅書上已有經銷商發帖稱“有門店被廠家直接取消授權”,多地渠道商也向媒體確認消息屬實。深圳一位經銷商負責人直言,這個規定早就存在,只是這次“蘋果要求特別嚴”。
這個時間點極其微妙:一邊是即將到來的“雙十一”,一邊是蘋果在中國市場的銷售下滑。據蘋果最新財報,大中華區營收144.93億美元,同比下降3.6%,成為蘋果全球唯一下滑的市場。
當所有品牌都在打折促銷、沖銷量時,蘋果卻選擇讓經銷商“斷網”。這看似展現了蘋果對渠道的掌控力,實則暴露出蘋果在中國市場的攻守易勢——在中國市場的高端溢價神話,正在全面瓦解。
蘋果手機暴利時代結束了
過去十年,中國的蘋果經銷商曾經風光無兩。
每逢新機發布,黃牛加價幾千、門店斷貨、消費者徹夜排隊的場景,幾乎成了秋天的固定儀式。
那是蘋果的黃金時代:價格堅挺、品牌無敵,經銷商輕松賺取“蘋果溢價”。
沒人能想到,有一天蘋果會為“低價竄貨”而焦慮。
在iPhone 6年代,線下加價5000元仍一機難求;到了iPhone 12時期,蘋果曾封殺深圳遠望數碼城的批發商,禁止向拼多多、京東供貨,違者每臺罰40萬元。但彼時的背景,是產能不足。隨著供應恢復,禁令很快松動。
而如今,這種“管控”已經不是為了防止哄抬價格,而是為了防止“打價格戰”。新機首發破發、黃牛退場、渠道促銷成為常態。
今年的iPhone 17系列甚至在預售期就已優惠500元,如果不是這次封殺令,雙十一大概率會再度出現千元價差。
更糟的是,蘋果在高端市場的優勢正被快速蠶食。
根據Omdia和IDC數據,2025年第三季度,vivo以約18%的市場份額重奪中國智能手機銷量榜首,蘋果則已被華為反超,跌至第三位。若將前三季度數據合并計算,蘋果出貨量僅約3020萬臺,排名甚至降至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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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曾經讓蘋果傲視群雄的“溢價神話”已經崩塌。為了加快周轉、回籠資金,許多經銷商不得不依賴電商平臺進行低價促銷。
于是,蘋果再次出手,“堵”成了唯一的選擇。它真正擔心的,是低價進一步拉低品牌溢價,揭穿“產品撐不起高價”的現實。
換句話說,如今的蘋果,不是在進攻,而是在守陣地。
可這種“守”,大概率是徒勞的。蘋果真正的問題,從來不在于“經銷商賣得太便宜”,而在于“產品本身缺乏吸引力”。
以最新推出的“戰略級新機型”——iPhone Air為例,本想憑借“形態創新”打開中端市場,但創新點單薄、功能閹割明顯:電池容量僅約2900mAh,依舊采用單攝方案,續航與影像體驗都未能滿足用戶基本預期。
據全球供應鏈消息,蘋果已將該機型的生產計劃下調約100萬臺,市場需求明顯低于預期。
消費者不再為“蘋果標”買單,這才是暴利時代落幕的真正原因。
堵渠道、控價格,只是遮羞布,擋不住市場用腳投票的趨勢。
“只許官方吃肉,不許渠道喝湯”
蘋果的渠道體系向來復雜。
它分為三類:直營(Apple Store和官網)、授權經銷(APR、AAR)、以及分銷零售(各類授權門店和第三方零售商)。
這次禁令,讓不同渠道的命運涇渭分明。
天貓、京東官方旗艦店,以及接入美團閃購的4000多家官方授權專營店,能正常參與雙十一,享受平臺流量紅利;而大量普通線下授權經銷商,卻被禁止給拼多多等非授權平臺供貨——這些經銷商往往依賴電商促銷來沖銷量,如今被徹底“封口”,利潤窗口被關上。
一位深圳渠道商向媒體透露:“只有蘋果自己能賣,其他都不行。我們現在只能等,沒法動。”
不客氣地說,這是一場“只許官方吃肉,不許渠道喝湯”的不公平游戲。
經銷商辛苦鋪設線下門店、承擔庫存和租金,卻在關鍵銷售節點被剝奪了獲利機會;而蘋果官方直營體系,則獨享電商流量與利潤空間。
更狠的是“連坐條款”,二級經銷商違規,上級代理同城市門店都要被取消授權,這相當于把經銷商的生死牢牢攥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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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顯而易見的:蘋果通過自營渠道賺走大部分利潤,經銷商只能守著線下門店做散客生意,連分一杯雙十一紅利的資格都沒有。
對消費者而言,這場封鎖則意味著買蘋果手機再難找到百億補貼了。
過去雙十一,消費者能在拼多多等平臺通過百億補貼買到經銷商供貨的蘋果手機,比如iPhone 16去年雙十一就有近1500的補貼價差;但眼下,非授權渠道被禁,官方渠道的iPhone 17系列幾乎沒優惠,蘋果把消費者逼回了幾乎“只能原價買”的時代。
但問題在于,中國消費者早已養成“線上比價、等補貼”的購物習慣。
截至2024年底,線上渠道銷售已占中國智能手機市場的68%。即便蘋果自營電商的銷售占比達到37.6%,其余62%的銷量仍來自授權經銷和分銷渠道。
如今蘋果全面封殺經銷商的線上銷售,不僅壓縮了消費者的價格選擇空間,也切斷了品牌借助多渠道擴大銷量的可能。
短期內,或許能穩住定價;但長期看,這種“只許官方賣”的姿態,正在拉遠與消費者的距離。
蘋果似乎忘了,它的強大從不是因為“貴”,而是因為“值得貴”。
當創新停滯、價格剛性、體驗同質化,消費者的忠誠度正在被一點點消磨。
游走在法律邊緣
蘋果或許忘了,類似的“封鎖”,在歐洲已經付出過代價。
2023年7月,西班牙反壟斷機構(CNMC)對蘋果與亞馬遜合計罰款1.94億歐元。原因是二者通過協議排除90%的第三方賣家,只保留蘋果指定經銷商,被認定為“排除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
如今,蘋果在中國的操作與西班牙案如出一轍,甚至更為直接。
從法律角度看,蘋果此次“禁令”可能已觸及中國的《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從橫向壟斷來看,蘋果既經營線上官網、線下直營門店,又授權經銷商銷售,兩者在同一市場中存在直接競爭關系。此時若要求經銷商只能在指定渠道銷售,實質上是在分割銷售市場,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關于“禁止分割市場”的規定。
從縱向壟斷來看,蘋果通過合同條款限制經銷商不得在特定電商平臺銷售,其真實目的在于維持高價、排除競爭,這種行為可能觸及《反壟斷法》第十八條中“固定轉售價格、限定轉售最低價格”的禁止性條款。
更關鍵的是,蘋果在高端智能手機領域已具備顯著的市場支配地位。憑借iOS生態和品牌鎖定效應,蘋果在中國高端市場的份額長期超過40%。若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要求經銷商不得在電商銷售、限制交易對象,這種行為很可能被認定為《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所禁止的“限定交易”。
與此同時,《反不正當競爭法》強調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則。蘋果以“維護渠道秩序”為由,全面禁止經銷商參與電商活動,實質上是在人為剝奪他人競爭機會,扭曲正常市場秩序。
類似的前車之鑒并不少見。高通曾因強制搭售、限制交易被國家發改委罰款60億元;某知名白酒品牌也因限定經銷商最低轉售價而被處罰。
這些案例都在傳遞一個清晰的信號:“維護渠道秩序”不能成為限制競爭、維持高價的遮羞布。
在“雙十一”這種全民促銷的節點上,讓經銷商噤聲、讓用戶無折扣,只會讓“高冷”變成“高墻”。
真正的破局之道,不在于“堵”,而在于“變”。
當iPhone能像十年前那樣,用真正的創新和體驗讓人眼前一亮時,自然不用怕經銷商低價賣,更不用靠禁令維持價格。
否則,再嚴密的渠道管控,也擋不住用戶的離去,更難逃市場與法律對公平競爭的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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