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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在《講故事的人》中,莫言曾寫過這樣一句話:
當眾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當哭成為一種表演時,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我悲哀地發現,如果連這最基本的允許都無法實現,我們本該守住的理性空間與選擇權,就會被一點點逼到角落,我們應當見證的清醒與判斷,會慢慢被某種情緒所裹挾,某些本不該出現的東西,也遲早會以一種被默許的慣例卷土重來。
昨天,有這樣一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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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發酵之后,12月23日,媒體以家長身份向該學校核實,學校方面的回應則是另一套說法:
學校沒有設定捐款標準,一切以自愿為主,家長群里的那則1000元參考標準是家委會自行編撰發布,并非學校統一口徑。
與此同時,記者在學校公眾號上看到的,是一份相對規整的募捐倡議:
面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校友和在校師生,秉承自主自愿原則,善款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表彰師德高尚教師以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或突發變故的師生,并承諾專款專用、接受監督,還會對捐贈者登記在校史檔案,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班級、團體進行表彰。
相關部門是回應的:
當地不少學校和教育部門都設立有教育基金會,用于獎優助困本身沒有問題,但不能設定捐款金額,否則就涉嫌違規,目前已經叫停該校的募捐活動,并啟動調查。
確實,可以試著往前探一步,只要別鬧太大,真鬧大了,頂多是把手收回來,態度端正一點,口徑統一一點,好似犯錯從來不像一件需要付出代價的事。
單就事實層面說,到這里為止,胖胖覺得有幾件事基本可以理出來:
這個教育基金會是真實存在的,募捐的用途,從紙面上看,也無非是獎勵優秀、關照困難,看上去再正當不過。
那則在家長群里引發爭議的通知,確實寫了每人捐款不少于1000元,還體貼地提示家庭條件好的可多捐,可分幾次捐,甚至鼓勵把金額湊成985、211這種寓意滿滿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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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酵之后,其實最繞不過去的那個問題,其實是將該行為解釋為那是家委會自行編撰發布。
既表達了學校無意越界的清白,又把真正的操作主體,順理成章地推到了一介于家長自治與學校事務之間的灰色地帶。
那家委會,又是由誰授意、誰引導、誰默認其擁有這樣的動員?
如果這是家委會單方面的熱心主動,那制定規則、監督規范、明確邊界的責任,是否應該由學校承擔?
如果不是單方面行為,那到底是誰在背后默默推動,誰在默認縱容?
如果二者之間確實存在某種心照不宣的共識,那就更應該被攤開,而不是繼續用一句輕描淡寫的自行編撰含糊過去。
從法律上看,學校是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及其家長捐款捐物,不允許通過設置條件等方式要家長掏錢。
是誰讓家委會覺得,自己擁有把建議寫成底線的?
誰又讓家委會相信,這樣的語言和方式,是可以被默認接受的?
當一件事所有環節都找得到說得過去的理由,卻仍然讓那么多普通人感到不安,那往往是某些邊界已經在悄悄往后退。
尤其是那些經濟狀況一般的普通家庭,他們有能力說不捐?
是,你不是不能不捐,你只是要讓孩子做好被視為格格不入的準備。
反正,預期和可猜想的結果都無一不指向那唯一但不可描述的抉擇:
要么大道同行,要么獨墜壑淵。
社會當然期待有更多力量關心教育、投入教育,也愿意看到一所學校擁有更充足的資源去獎勵優秀、幫助困難,可前提永遠應該是:
這不是某些家庭被推著完成的義務,而是社會在制度清晰、邊界明確、信息透明之下的共同選擇。
家長可以慷慨,但家長不該被逼著慷慨。
有些東西,也不能在沉默與默認中,一點點被磨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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