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早讀到陸總一篇名為服從命令還是服從法律的文章,挺受啟發。巧的是,隨后就被兩部新的地方性法規吸引了。
8月,《宿遷市窨井蓋安全管理條例》由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10月公布,這部地方性法規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人大為窨井蓋制定地方性法規,很罕見,不過據我所知,這只是國內第二。今年1月,佛山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佛山市窨井蓋安全管理條例》,是國內第一部。
兩部條例都規定了管理責任人在發現安全隱患或者接到相關通知后,應當在二小時內到達現場。
![]()
兩者相較,明顯差別在于立法依據,宿遷將《安全生產法》作為立法依據之一,而佛山對于立法依據卻沒有明說。
雖然主管部門都挺多的,但略有不同:
宿遷條例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是窨井蓋安全管理跨部門協作的牽頭部門,明確8個部門機構的安全管理職責,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11個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
佛山條例規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本市的窨井蓋安全管理的統籌、監督和考核工作,明確9個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并提出其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窨井蓋的安全管理工作,沒有明確具體包括哪些部門。
共同之處在于,窨井蓋竟然不包括室外消火栓的蓋子。
宿遷條例所稱窨井蓋,是指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公共綠地等區域,以及在住宅小區、單位庭院等公共區域內設置的供水、雨水、污水、燃氣、電力、熱力、通信、交通、治安、廣播電視、照明等各類地下管線檢查井、工作井的井座、井蓋等設施。
佛山條例所稱窨井蓋,是指在道路、公共廣場、公共綠地、住宅小區、工業園區、旅游景區等范圍內設置的供水、排污、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公安、交通、照明設施等各類地下管線檢查井、工作井的井座及其井箅、井蓋。
宿遷條例還有一處亮點,就是明確鼓勵購買窨井蓋公眾責任保險,這一條與消防法第三十三條相似。
特別一點的內容就這些,沒有其他的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官網自行查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