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治日報10月12日報道,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受賄罪案件,殯葬服務中心人員周某因受賄94萬元獲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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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在任職某殯葬服務中心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瞄準殯葬服務高利潤環節,利用項目審批、用品采購、款項結算等核心職權,為11名供應商、工程方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94.701378萬元。2025年3月,周某被留置審查,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調查機關已經掌握的受賄32萬元的事實,主動交代了調查機關不掌握的受賄62.701378萬元的事實。案發后退繳全部違法所得。2025年8月5日,沙區人民檢察院以周某犯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4.701378萬元人民幣,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某犯受賄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為維護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及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綜合被告人周某受賄具體行為、時間跨度、認罪認罰態度及退賠退繳情況,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周某退繳在案的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94.701378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此前,在今年5月,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烏魯木齊市殯葬服務中心原主任助理董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等問題。董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今年9月,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烏魯木齊市殯葬服務中心原黨總支副書記、主任朱惠山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私營業主提供的房屋裝修服務等問題。朱惠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相應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殯葬服務作為民生領域的重要一環,關系群眾人生最后階段的保障需求,其用品采購、項目承攬等環節的權力尋租,會直接推高群眾負擔,而這一問題并非殯葬領域獨有——從醫療領域的設備采購、藥品準入,到教育領域的校服定制、教材采購,再到養老領域的服務項目外包,凡是涉及公共資源分配、存在利潤空間的民生環節,若缺乏有效監管,都可能成為腐敗滋生的溫床。
民生領域的公職人員,尤其是握有審批、采購權者,必須清醒認識到,權力是群眾賦予的“服務權”而非個人謀利的“特權”,切勿將職權異化為斂財工具,退贓、認罪認罰不能抵消對群眾利益和政府公信力的損害,絕非免責擋箭牌!
來源:石榴云綜合自法制日報、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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