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大學生及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問題,進一步提升住房保障服務效能,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將于10月27日起正式實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常態化申請審核機制。此舉標志著蘭州公租房申請將告別“集中受理”模式,進入“隨時申請、動態審核”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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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態化申請主要面向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等近郊四區的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遠郊區縣(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可參照執行,因地制宜推進本地公租房保障工作。
三類群體明確準入條件
公告對三類申請對象設定了清晰的準入標準:一是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滿足:具有蘭州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3平方米;家庭成員間存在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年滿35周歲的未婚單身人士可作為一人家庭獨立申請。
二是新就業大學生,須具備蘭州市城鎮戶籍,擁有大學及以上學歷,在近郊四區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就業不超過5年,且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所在單位無職工公寓;本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住房。
三是外來務工人員,需持有蘭州市居住證,在近郊四區穩定就業滿3年,已簽訂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單位無職工公寓;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住房。
線上線下雙道辦理
為提升服務效率,申請提供“線上+線下”雙渠道辦理方式。申請人可通過甘肅省政務服務網“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中的公租房“一件事”模塊進行線上申報;也可在工作日前往所在縣區政務服務大廳或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公租房專窗提交材料,實現“就近辦、一次辦”。
公租房租賃補貼將按季度發放,發放時間與申請審核通過時間掛鉤:
第一季度(1月至3月)通過審核的,于當年第三季度(7月)起發放;
第二季度(4月至6月)通過的,于當年第四季度(10月)起發放;
第三季度(7月至9月)通過的,于次年第一季度(1月)起發放;
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通過的,于次年第二季度(4月)起發放。
申請人取得保障資格后,本人及家庭成員將被限制商品房及存量房合同備案(網簽),不得進行房產交易;待退出保障資格并退回公租房后,相關限制將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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