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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澤奇
北京大學
中國社會與發展研究中心
社會學系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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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天宇
北京大學
社會學系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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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潔
北京大學
先進制造與機器人學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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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文
武漢大學
人工智能學院
教授
數字生態:概念源流與建構
來源 | 《社會學研究》2025年第5期
作者 | 邱澤奇、喬天宇、宋潔、張平文
責任編輯 |政光景
借助生態視角理解數字化已成為諸多研究和實踐的共識。然而,針對數字生態的理解各不相同且存在歧義,對生態概念的運用也多為隱喻式。在對相關概念和術語進行梳理辨析的基礎上,本文結合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從關聯要素、行動主體、互連互動互倚和發展演化四個方面對數字生態概念進行建構,指出數字生態是與自然生態、社會生態相互作用又相對獨立的復雜系統,是多主體及多關聯要素互連互動,彼此依存、合作和沖突而形成的多層次多結構多形態的整體性動態系統。構建平衡、繁榮的數字生態攸關中國發展和人類共同發展的前途命運。
一百多年前,涂爾干(2000)指出,工業化的社會分工創造了一個有機團結的社會。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伴隨著全球化進程,在信息通信技術發展的影響下,社會行動者的流動性與相互間的連接性不斷增強,社會互動逐漸超越時空限制。一方面,這導致很多過去相對穩定的社會群體以某種方式消解或變得不再那么重要;另一方面,人類社會也變得比以往更加復雜且不可分割。在這一過程中,涂爾干刻畫的有機團結逐漸向多維互連的生態團結轉變,主導社會整合的機制從分工群體間的功能互倚轉變為多元主體的風險共擔(邱澤奇,2025)。人類社會的生態性特征日益顯著。當前,隨著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智能機器的自主性提升,其作為準社會行動者的屬性日漸凸顯,人類與機器互動共生的時代已然到來。機器作為新型行動者的加入,使得多元主體風險共擔的生態團結呈現出較此前更加復雜的特征。在這樣的背景下,借助生態視角理解數字時代的社會變遷愈發重要。
在社會學界,生態視角很早便得到一些學者的青睞,并被應用到研究之中,其中最著名的當屬芝加哥學派(Park,1936;庫隆,2000)。后來,生態視角的運用逐漸從物理的都市空間拓展到了抽象的社會空間(Chirot & Hall,1982;McPherson,1983;Wallerstein,1987;Hannan & Freeman,1989;Popielarz & Neal,2007)。盡管如此,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期,生態視角并沒能成為社會學者理解社會現象的基本出發點,倒是群體視角更被社會學者嫻熟運用。涂爾干(2000)對社會團結的刻畫,無論是傳統農業社會的機械團結,還是現代工業社會的有機團結,都是立足于群體視角展開的。
生態視角在認識復雜現象方面具有群體視角難以超越的優勢。首先,群體視角內含行動者同質性的假定,生態視角則更關注異質性,認為多元的行動者互連互動互倚,且彼此間構成合作和競爭關系。阿伯特(Andrew Abott)認為這是生態觀與機械觀、有機觀的顯著不同之處(阿伯特,2021)。其次,群體視角主要聚焦單一層次,這使其不可避免地陷入“個體—群體”二重性困境,生態視角則注重整體性,關注多重關系,對多層次、多類型、多結構的互連互動互倚做綜合考察。再次,群體視角暗含明確邊界的預設,而生態視角則強調邊界開放。最后,群體視角關注靜態均衡,假定群體內部構成和外部關系相對穩定,而生態視角則關注動態演化。
數字技術應用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的復雜性(喬天宇、邱澤奇,2020;王芳、郭雷,2022)。數字連接方便了人們相互聯系,增強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彼此影響,同時也導致了人類社會脆弱性的增加。技術加速給人類帶來了諸多福祉,同時對制度適配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典型開放系統的數字平臺已成為時下流行的組織形式,不僅主導著人們的日常生活,也成為影響國際政治格局的重要力量;智能機器作為社會行動者參與人類的生產和生活,人類與機器的邊界變得模糊。所有這些都意味著數字社會的生態特征愈發凸顯,注重多元、互連互動互倚、開放與動態的生態視角對理解數字社會愈發重要。有學者意識到,面對人機社會,必須借助生態視角來研究更復雜的“人機共同體”(Tsvetkova et al.,2024)。
實際上,借助生態視角理解數字化及其影響已在不少領域獲得了共識。距離技術變革最近的工程界和產業界對數字化帶來的復雜性增加最為敏感,也最早利用生態視角理解數字化。早在21世紀初,一些與數字生態相關的術語就已出現在工程和產業領域。從2007年起,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協會(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tronics Engineers)專門開設了“數字生態系統與技術”(Digital EcoSystems and Technologies,簡稱DEST)論壇,在論壇上發表論文的也多是工程和產業專家,他們啟發了工程界和產業界從生態視角認識數字化。在國內,騰訊集團自2017年起每年都以“數字生態”為主題召開“騰訊全球數字生態大會”,旨在分享技術創新成果、洞察數字經濟發展趨勢、探索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路徑。
中國政府于202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對“營造良好數字生態”作出了重要部署,“數字生態”首次出現在國家戰略文件中。“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成為“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的目標。“十四五”規劃綱要發布后,數字生態的相關議題引發各方關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莊榮文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數字生態會對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產生活和國際格局產生廣泛影響,給社會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帶來深刻變革,“著力營造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是‘十四五’時期加快建設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任務”(莊榮文,2021)。在理論界,學者們也逐漸認識到生態視角在理解數字社會發展與治理中的優勢,尤其是在把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提出來之后,數字創新生態、數字平臺生態、數字治理生態等相關概念開始見諸學術文獻(魏江、趙雨菡,2021;孟天廣,2022;焦豪,2023)。
可是,何為數字生態?過往研究缺乏對該概念的辨析。在社會學界,一方面,學者們對早已存在的以芝加哥學派為代表的生態學傳統較為忽視,尚未充分意識到生態視角對理解數字社會的獨特理論優勢;另一方面,從數字化到數智化的發展也給社會學帶來了極大挑戰,社會學亟需尋找認識數字社會的新概念與新視角(王天夫,2021;邱澤奇,2024a)。
本文旨在系統闡釋數字生態概念。我們將從數字生態概念的源流入手,梳理相關概念和術語,努力對其內涵進行辨析,并重構數字生態概念,以期為更好地借助生態視角理解數字社會,進而為社會學在數字時代更好地開展跨學科交流和交叉研究奠定基礎。最后,我們還會討論認識數字生態對人類社會發展的意義。
一、數字生態概念源流與辨析
生態概念源自生物學,內涵豐富。當將其遷移應用到其他領域時,難以避免會產生意義混亂(Friederichs,1958)。與數字生態相關的概念還有“數字生態系統”(digital ecosystem)。截至目前,在產業研究、產業實踐以及政策話語中,出現了許多相關或類似的術語,各自內涵也有不小差異。在下面的討論中,我們試圖對此進行梳理和辨析。
(一)最早出現于工程界的數字生態系統
在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以“數字生態系統”為關鍵詞的文獻已散見于電子信息工程學的會議和期刊中(Cliff & Grand,1999;Azuaje,2001;Smith & Cohon,2005)。然而,那時對“數字生態系統”的使用具有隨意性,不同研究所表達的內涵也有很大不同。其中,有文獻從人工生命角度將數字生態系統定義為利用數字化手段(如計算模型)創建的虛擬人工生態系統,用于對真實生物生態系統演化進行模擬仿真(Cliff & Grand,1999)。換句話說,數字技術是作為研究生物生態系統的手段。不過,這種理解近年已不多見。
另一種典型理解是將數字生態系統當作信息計算的技術架構,即由數字物種或數字組件構成,以高效率并行的方式解決動態性問題的構架(Briscoe et al.,2011)。“數字物種”和“數字組件”可以是硬件,也可以是軟件,還可以是服務、業務流程等。這樣的數字生態系統是為達成特定目標而構建的技術架構,比如向中小微企業提供信息通信技術應用和服務,以幫助其實現整合協同、提升效率等(Fu,2006)。
把數字生態系統理解為一套技術架構是工程領域的主流認知。我們梳理了歷年DEST論壇涉及的議題,其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數字生態系統性質等基礎理論議題,主要討論數字技術架構具有的連接、開放、多主體、復雜適應、自組織以及動態進化等類似自然生態的典型特征(Dong & Hussain,2007;Li et al.,2012)。二是建設數字技術架構時涉及的核心技術議題,如降低功耗、保證安全、增進信任、增強系統互操作性等(Valdez-de-Leon,2019)。三是如何將數字生態系統式的技術架構應用于各場景,如智慧制造、數字農業、智慧城市、科研設施等(Rajagopalan & Sarkar,2008;Küster et al.,2011)。這些研究歸根結底是在討論數字生態系統的構建及其效率提升問題。
(二)產業研究與實踐中的數字商業/產業生態系統
由工程界提出的數字生態系統概念很快受到產業界關注,其內涵也得到了進一步延伸和拓展,與數字生態相關的其他術語也陸續在產業研究和實踐中出現。
如果說工程界側重討論作為技術架構和基礎設施的數字生態系統,產業研究與實踐則更關注其如何在經濟活動與商業實踐中落地應用,成為促進產業發展的技術工具,幫助傳統產業實現數字化轉型。與工程界相比,產業界在理解數字生態系統時更關注技術供給與應用需求的關聯。
“數字商業生態系統”(Digital Business Ecosystem)是產業研究所涉及相關概念的代表。諸多產業研究文獻強調要將數字生態系統置于社會和經濟過程之中,在技術之外還要考慮“社會、經濟和人類感知”(Nachira et al.,2007)。因此,數字商業生態系統可被視為數字生態系統和商業生態系統的結合。在這里,數字生態系統指“基于點對點分布式軟件技術的基礎設施以及包含在其中的所有數字‘對象’”(Nachira et al.,2007);商業生態系統描述的是由各類經濟活動主體組成的經濟共同體(Moore,1993)。如果說數字生態系統是數字技術組件互連互通的網絡,那么數字商業生態系統則是由數字技術網絡與社會經濟共同體一起構成的網絡。
國內產業界也有人使用數字生態相關術語,只是術語內涵有所不同。比如,有研究從產業發展理論出發,認為數字生態是“異質性企業、不同行業、各類第三方服務機構融合了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形成的低交易費用、高運營效率的新型經濟體”(趙國棟,2017:7)。這一定義強調的是產業鏈上不同部門之間的關聯,“數字”充當的是溝通、連接、融合各產業部門的角色,對產業結構進行了重組。還有研究用“數字化生態”刻畫傳統工業企業經歷數字化轉型后達到的高度數字化的行業發展狀態,在此狀態下,企業跨越邊界、打破行業壁壘并通過數字化實現技術和資源的連接、互動和共享(王永貴等,2023)。不難發現,這些概念的內涵相近,指的都是在數字技術助力下發生的產業中的關系結構改變。
國內互聯網行業巨頭騰訊集團最早致力于打造“數字生態共同體”,馬化騰在第一屆“騰訊全球數字生態大會”上提出了“數字生態共同體”概念,并做了如下描述:“在數字化背景下,不同產業和區域的生態之間,開始發生越來越多的關聯。它們可能將不再羈于行業、地域等因素帶來的條塊分割,緊密地交錯起來,讓跨界地帶產生豐富的創新空間,從而形成一個‘數字生態共同體’”。
這段描述的內涵更為寬泛,且具有啟發性,至少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揭示了由數字化帶來的廣泛關聯,體現了互連互動互倚的生態本質特征;其二,不僅涉及產業間關聯的生態,還涉及如區域間關聯的其他生態,充分體現出生態的多樣性與多層次性。盡管如此,馬化騰也并未對數字生態給出明確闡釋,而是將生態概念作為一種“隱喻”使用。
(三)戰略政策領域的前沿關注
中國和美國都較早在闡述發展戰略的政策文件中明確使用了數字生態相關術語。中國于2021年3月發布的“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辟專章討論“營造良好數字生態”。略早于中國,美國國際開發署(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簡稱USAID)于2020年4月發布的《數字戰略2020—2024》將“通過使用數字技術以及加強開放、包容、安全的數字生態系統,增進發展與豐富人道主義援助成果”作為USAID在數字發展方面的承諾。但仔細辨析能夠發現,兩國在各自戰略政策文件中使用的數字生態相關術語在內涵上與工程界和產業界存在不小差異。
“十四五”規劃綱要中的數字生態概念強調影響中國數字化發展的各種環境,尤其是保障數字化發展的開放、健康、安全的制度環境,其中的生態是環境的近義詞。“十四五”規劃綱要指出,“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要通過“堅持放管并重、促進發展與規范管理相統一,構建數字規則體系”來實現,“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營造規范有序的政策環境”“加強網絡安全保護”和“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等是具體的實現手段。2023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中也出現了數字生態相關術語,其內涵同樣側重于環境,旨在通過“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構建技術標準體系”“提升治理水平”“凈化網絡空間”等方式實現“優化數字化發展環境”的目標。
政策語境下的數字生態概念強調影響數字化發展的環境,與大眾對生態的日常認知相關。在當代漢語的使用中,“生態環境”已成為一種習慣性表述。但是,嚴格來說,“生態環境”是慣用的錯誤表述,會導致人們不加辨析地將生態和環境等同起來。錢正英等三位院士曾撰文指出,從科學系統的觀點看,生態和環境是有區別的,盡管二者存在聯系和交叉:生態是與生物有關的相互關系的總和,其中包括了生物之間以及生物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而環境則是圍繞著人群的空間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自然和社會因素的整體(錢正英等,2005)。環境是客體,而生態不是。
美國在《數字戰略2020—2024》中將“數字生態系統”定義為“由利益相關者、(技術)系統和環境共同構成,可以通過使用數字技術獲得服務、促進參與和尋求經濟機會給個人和社區賦能”的體系,這顯然也和工程界與產業界的理解大不相同。2022年5月,USAID在此基礎上細化了概念框架,提出數字生態系統是圍繞三個支柱組織起來的,它們分別是:(1)數字基礎設施,(2)數字社會、權利和治理,(3)數字經濟。其中又包括四個相互交叉的主題:包容性、網絡安全、新興技術和地緣政治布局。USAID著重強調了數字生態系統不同于數字經濟,前者范圍更廣,是環境、技術系統與社會文化的統一體,并將其作為任何數字互動的起點,強調了理解這一概念對發展性實踐者的重要性。
除了中美國家戰略外,數字生態相關術語也見諸國際組織的戰略政策文件。聯合國開發計劃署(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簡稱UNDP)在2022年初發布的第二個數字戰略文件(《數字戰略2022—2025》)中提出,要“支持創建更具包容性、適應力更強的數字生態系統”,以“幫助建立一個數字賦能人類和地球發展的世界”;UNDP還將數字生態系統定義為“由參與者和(技術)系統共同組成的一個復雜的動態互聯網絡,網絡中所有元素將作為一個整體發揮作用,為推進經濟和社會工作創造一個有利的數字環境”。此外,UNDP還注意到數字生態系統具有層次性,可進行全球和國家(區域)的層次劃分,并提出了國家層面的健康數字生態系統應具備的四個特點。
比較各方的政策文件可以看到,人們在政策語境中對數字生態內涵的認識也各不一致。中國的政策將數字生態理解為數字化發展環境。這種符合日常習慣的理解雖有助于增強傳播效果,卻窄化了生態的內涵。我們認為,不宜將政策語境中對數字生態的理解直接挪用到學術討論之中,而應加以辨析,以避免相應誤讀和混淆的延續。UNDP和USAID給出的定義盡管也都提及了環境,但內涵明顯更為豐富。與USAID的定義相比,UNDP的定義凸顯了生態的整體性和結構復雜的特征,對建構嚴謹科學的數字生態概念極具啟發性。
總體來看,從工程技術領域的數字生態系統,到實踐領域的數字商業/產業系統,再到政策領域的數字生態和數字生態系統,其中數字生態的內涵有寬有窄,但多將生態概念作為一種“隱喻”使用。盡管有些術語涉及了生態的重要特征,卻都沒有直接闡明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
(四)回歸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
目前,對生態的主流認知認為,生態在本質上是多要件互連互動互倚的復雜系統。首先,生態是一個由部分組成的整體性系統。在自然生態中,要件指主體及關聯要素。其中,主體是指屬于不同種群的生物有機體,關聯要素是指影響生物有機體的重要因素,如土壤、水分、能量等。自然生態既包含生物有機體之間的關系,還包含生物有機體與關聯要素之間的關系,即多主體和多關聯要素構成的整體性系統。其次,生態是一個復雜性系統,組成系統的主體和關聯要素之間存在十分復雜的關系,其是一個由主體之間、主體與關聯要素之間互連互動互倚構成的大型復雜網絡。各要件彼此之間的互連性、互動性、互倚性使得一個十分微小的擾動都可能會對整體產生復雜影響。簡言之,要將生態作為整體,而非用群體視角對各組成部分予以孤立地考察。對生態的研究要避免還原論(Brown,1997)。涌現性原理是生態學的基本原理(奧德姆、巴雷特,2009)。最后,生態是一種動態性系統,任何生態都始終處在發展與演化中,沒有靜態和固定的生態。《科學進展》(Science Advances)新近發表的論文列舉了生態作為復雜系統的眾多典型特征,除涌現、相互作用、網絡、動態性外,生態還包括適應、聚集性、多樣性、反饋、層級性等二十余種特征(Riva et al.,2023)。
既有對數字生態的討論少有直接闡明生態概念的上述本質內涵的。丹麥學者馬頓(Attila Márton)同樣回顧了產業界和工程界對數字生態系統概念的使用(Márton,2022)。他指出,以往產業界和工程界多從提高效率和創新能力的角度借鑒生態思維,卻過于強調生態的價值創造屬性,這不可避免地會引導人們更多關注系統的各個部分,而忽視作為整體的系統及其復雜性與動態性。另外,過往使用的數字生態系統概念也忽略了生態視角強調的異質性關系。數字技術的強滲透性使得數字世界與自然生態和社會生態有著密切的互動,數字化是跨越異質性邊界形成整體性社會的過程。產業界關注的生態還局限在商業領域內部,邊界跨越僅體現在不同產業部門之間。工程界雖然關注不同性質技術組件的關聯,但這種關聯也沒有跨越技術系統的邊界。產業界和工程界缺乏對異質性互連的關注實質上是低估了生態系統的復雜性。
近年來,社會科學研究者也逐漸認識到生態視角在理解數字化現象方面的優勢,數字創新生態、數字平臺生態、數字治理生態等相關概念開始出現在社會科學的學術文獻中。然而,它們多只聚焦于數字化的某一特定維度。
數字創新生態建立在創新生態概念的基礎上。創新生態被認為是一個由相互作用的創新主體協同參與、競合共生的復雜系統,構建適合的創新生態常被管理學研究者用作指導企業獲取競爭優勢的手段。由于數字技術的加入,數字創新生態表現得更為復雜,在創新要素、參與主體、主體間關系等方面都具有新的特征(楊偉等,2020;魏江、趙雨菡,2021)。數字平臺也被視為一種典型的生態系統,除其技術架構具有生態性外(蒂瓦納,2018),更重要的是,平臺還吸引著各類應用主體。數字平臺生態可被看作由數字平臺所有者、合作互補者和用戶三大類主體共同構成且相互作用的復雜系統。比如,數字電商平臺上匯集的主體包括各種生產者、供應商、服務商以及用戶,主體之間通過數字平臺互連互動互倚,共同影響平臺的發展與演化。經濟學與管理學傾向于將數字平臺生態視為具有網絡效應的市場,同時重視其獲取競爭優勢的實踐意義(焦豪,2023;周冬梅等,2024)。社會學更傾向于將數字平臺視為區別于傳統科層制的平臺組織(徐清源,2021;邱澤奇,2021)。平臺組織不只是主體之間的交易網絡,還是生產、物流、人際、人機等關系構成的整體系統。無論是對平臺進行治理,還是以平臺為工具進行社會治理,都有必要遵循生態思路(呂鵬等,2022)。
政治學研究者針對政府治理提出數字治理生態概念,從“行動者—資源”角度出發,把數字治理生態定義為由數字治理主體(包括政府、專業機構、公眾等)和數字治理資源(包括預算、編制等傳統治理資源和數據、算法、算力、智能化解決方案等新生治理資源)兩大體系構建的治理結構(孟天廣、張小勁等,2021;孟天廣,2022)。數字治理生態強調的是多元治理主體和多樣化治理資源間的相互協同與動態演化,以及包容性、協同性、智慧性和可持續性的特征。與數字創新生態和數字平臺生態類似,人們更看重數字治理生態的實踐意義,且將其作為實現治理目標的新范式和數字治理的工具創新。
如果說工程界、產業實踐和政策領域在使用生態概念理解數字化時更多停留在“隱喻”意義上,未能很好地把握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造成了數字生態相關術語的混亂,學術界則未能把各領域的實踐上升為理論。盡管社會科學界更好地把握了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普遍強調生態視角的多元主體及關聯要素間的關系特征,力圖關注數字化的整體性、復雜性、動態性,但是既有研究還是在數字化各個維度上相對孤立地運用生態視角,局限于數字化的特定領域,未能將來自不同維度的相似概念加以有效整合。對理解數字社會而言,學術界亟待構建一個具有統攝性的數字生態概念框架,以明確數字生態的核心內涵,既滿足指導實踐的需要,也為指導數字化研究提供認知工具。
本文將數字生態作為與自然生態和社會生態既相互作用又相對獨立的復雜系統加以考察,闡述關于數字生態的非隱喻式理解,推動各界形成對數字生態的認知共識。為實現這一目標,后文將回歸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把生態理解為主體及關聯要素構成的復雜系統,分別厘清數字生態的主體及關聯要素,討論主體及關聯要素間的互連互動互倚特征,以及數字生態發展演化的整體性、復雜性和動態性。
二、數字生態概念的建構
(一)數字生態的關聯要素
如果說自然生態是生物有機體與關聯要素構成的復雜系統,社會生態是社會行動者及關聯要素構成的復雜系統,那么與自然生態和社會生態不同,數字生態既不單純是自然性的,也不單純是社會性的,而是與自然性和社會性都相關,卻又相對獨立的生態。一方面,數字生態是主體及關聯要素構成的復雜系統;另一方面,數字生態還是以數字化整合異質性主體及關聯要素而構成的復雜系統。
在數字生態中,基礎設施、技術創新、數據資源和數字規制是影響主體的四類關聯要素。其中,前三類是資源要素,是物質性的,也是數字化的前提,它們可大致對應算力、算法和數據。數字規制是制度要素,是象征性的。在這四者中,數據資源是核心要素。
1.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是數字化的前提條件。保障數據收集、傳輸、存儲、計算的算力設施是數字時代基礎設施的硬件底座。算力可與農業時代的人力和畜力、工業時代的機械力相提并論,算力變革堪比歷次產業革命的動力變革,其影響更加廣泛和深遠(米加寧等,2024)。建設算力設施不僅為數字化創造條件、提供保障,還會牽涉各類主體,是具有社會性甚至政治性的活動。建設算力設施勢必會與一定區域的自然環境互動,也會影響公眾對數字化的認知(Burrell,2020;van Es et al.,2023)。支撐算力的能源設施同樣是數字時代的重要基礎設施,如何成本低廉且環境友好地獲取能源是數字時代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課題。相關技術標準是數字時代的另一類關鍵基礎設施,接受哪種技術標準取決于既有技術條件,也會受利益相關主體博弈的影響。5G標準之爭即例證(賀俊,2022),這也是生態中主體間競爭的典型體現。
2.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是數字化的驅動力量。技術創新包括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硬件技術創新與算力相關。半導體芯片的研發與生產會影響甚至決定算力水平,關乎國家競爭力與安全,也已成為世界大國競爭的焦點(米勒,2024),如中國仍面臨芯片“卡脖子”難題。自主技術創新是破解“卡脖子”難題的必由之路。軟件技術創新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算法創新。技術創新有很多具體表現,研發人員、經費、專利等是常見的測量指標。技術創新的關鍵是讓技術發揮更大價值,成為生態中的“活”要素。技術創新與基礎設施相互影響。一方面,優質基礎設施會促進相關技術創新的迭代更新;另一方面,高質量技術創新的成果轉化也會為搭建更好的基礎設施創造有利條件。
3.數據資源
數據資源是數字生態的核心要素。數據一直被視為數字時代的“石油”。可以說,離開了數據資源,基礎設施的功效無從發揮,再強大的算力也無用武之地。同樣,離開了數據資源,技術創新的作用無法顯現,再好的算法都會變成無本之木。另外,數據也是互動媒介,數字連接依靠的是數據連通。無論是人與人之間、機器與機器之間還是人與機器之間關系的締結,都離不開數據媒介。與其他傳統資源相比,數據資源具有很多新特性,如可復制性、非競爭性、排他性與非排他性并存等(張平文、邱澤奇編,2022)。不過,人們對數據特性的理解還遠遠不夠,對數據資源的相關問題仍在探索之中。正因為如此,如何更好地利用數據資源,仍然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
4.數字規制
數字規制指立法或行政主體針對數字化制定的各類法律或政策。數字化是世界各國面對的新現象,催生了很多新問題,包括如何對數字化交易進行有效規范,如何規范公私數據交易和跨境數據流通,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等等。世界各國對于解決這些問題有一些探索,數字規制也應運而生(李昊林、彭錞,2022)。相對于基礎設施、技術創新、數據資源這三個關聯要素,數字規制更具外生性。但如果基于生態視角將數字化視為一個整體,數字規制也應被視為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歐洲國家的研究表明,數字技術滲透程度對數字規制尤其是風險控制相關規制的形成具有較強的驅動作用(謝子龍等,2024)。數字規制在規范行動主體的同時,勢必會對生態中其他關聯要素乃至生態整體的演化產生影響。現實中也存在一些規制目的積極但實施效果卻不利于生態整體發展的例子,例如對算法實施過于嚴苛的審計和監管都可能會抑制算法創新。因此,應當尤其關注這種數字規制制定與實施中可能產生的非預期后果。
總而言之,基礎設施、技術創新、數據資源和數字規制是構成數字生態的關聯要素,也是驅動或制約數字化的主要因素。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數字生態都不完整。關聯要素之間相互依賴,構成了不可分割的生態網絡,分析和考察各類關聯要素的關系尤其重要。
(二)數字生態的行動主體
數字生態還有一類特殊且關鍵的構成要件,即具有能動性的行動主體(簡稱主體)。主體與關聯要素之間呈雙向互動關系:主體既受數字生態各要素的影響,又是生態中的施動者,能夠影響各要素。比如,基礎設施和技術創新的發展水平會影響各類主體應用數字技術的邊界,同時政府部門和企業可以成為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者,每位社會成員都可能成為技術創新的推動者、應用者和數據資源的生產者、持有者與開發者;政府、企業甚至每位個體行動者的行動選擇都會受數據影響,而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流動也都被各類主體主導,同時還會受到規制約束;各種數字規制也是在特定主體參與和干預下制定的。應該說,具有能動性的主體是數字生態得以維持并發生動態演化的關鍵。相對于群體視角,生態視角的優勢在于能同時包容多種性質迥異的主體。數字生態的主體不僅包括人類行動者以及由人類主導的各類政府、企業和社會行動者,還包括非人主體,即機器。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機協同、人機融合、人機共生乃至人機互生正在成為常態,也將成為數字生態的顯著特征。
生成式人工智能進入社會化應用意味著智能機器擁有了不可忽視的能動性力量。早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進入大眾視野以前,在對人機關系的理解中,有關達爾文式協同進化和人機生態的認識便已形成一定共識(李,2022)。有學者認為,機器與生物類似,能實現自我創生式進化(阿瑟,2014)。從人機關系的現實來看,人類與數字技術之間也是典型的共生關系。在行動者網絡理論的基礎上(Callon,1987),有學者認為人機之間已形成了一種為了生存而相互依賴的互倚關系,由此可將技術視為具有共生能動性的主體(Neff & Nagy,2018)。人機互生已經開始引發知識生產領域的范式變革,正在帶來對知識創新、知識傳播與知識擴散的革命性沖擊(邱澤奇,2024b)。與此同時,人類與機器之間的物理邊界也正在變得模糊,有未來學家甚至預言人機合一的“生命3.0”將會在一個世紀以內降臨(泰格馬克,2018)。
主體間的多元互動(人—人、機—機、人—機)既被數字技術塑造,又持續作用于技術進化與整體生態的演化。在數字時代,一切互動都被數字技術重新定義和形塑,數字互連已成為行動者互動的前提。數字互連以及由此形成的相互作用正是數字生態的本質所在。
(三)數字生態的互連互動互倚
互連互動是生態的本質,互倚則是主體及關聯要素的關系形態。對于數字生態而言,我們同樣要重點考察其中的各類互連互動。數字生態的互連互動呈現多樣性的特征。
首先,數字生態是多層次的系統,互連互動發生在不同層次上。從空間維度觀察,數字生態的多層次性體現得最為明顯。主權國家在數字領域的互連互動已成為決定未來世界格局演化走向的重要因素(閻學通,2019),數字領域的國際競合也是各國關注的戰略問題,由此形成的是世界層次的數字生態。把層次降低到主權國家,一個主權國家內部也有數字生態(李昊林等,2022)。以中國為例,各省市間在數字領域要怎樣開展合作、形成何種共生關系,以及省市之間的互動會對中國各地乃至整體的數字化發展產生何種影響,都是生態視角下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其次,數字生態是多結構的系統,互連互動也發生在不同結構之間。如前所述,數字生態由主體和關聯要素構成。在數字生態中,兩類構成要件之間至少存在三種不同類型的關系結構:其一是各類關聯要素內部及相互之間的關系結構;其二是各種主體內部及相互之間的關系結構;其三是行動主體和關聯要素之間的關系結構。在考察數字生態時,這三類關系結構都不容忽視。其中,一個特別需要關注的變化是,數字生態的主體不再限于人類,智能機器也成了不可忽視的主體。
再次,數字生態是多形態的系統,互連互動生成的是各類互倚關系。工程界的數字生態系統還只強調硬件與軟件之間經連接和互動形成的互倚關系。當下的物聯網、云計算等諸多前沿技術都以技術之間的互倚為基礎。另一種常見的互倚關系反映著各種產業部門之間的互連互動。數字平臺是典型的技術生態與產業生態的組合,數字治理生態是技術生態與治理生態的組合。不同行業或子領域內部也有以互倚關系呈現的數字生態。實際上,社會科學界使用的數字生態相關術語都可被看作對不同領域主體及關聯要素互倚關系形態的刻畫。
主體及關聯要素的互連互動除具有多層次、多結構、多形態的多樣性特征外,還表現為彼此依存。這也是自然生態與社會生態的典型特征。對數字生態而言,彼此依存體現在主體及關聯要素的復雜作用上。它們不管是共生與競爭還是合作與沖突,在生態中都是彼此依存的狀態。
在理論上澄清了互連互動互倚是數字生態主體及關聯要素的關系本質之后,基于數字生態視角開展經驗研究時,多樣性互連互動互倚便是無法繞開、也應予以重點關注的內容。在當下針對國際數字發展與治理的研究中,從整體性、復雜性、動態性視角考察國家間在數字化領域的互連互動互倚的思路正被很多研究者采納(喬天宇、李由君等,2022;張蘊潔等,2022;Bradford,2023)。
(四)數字生態的發展演化
數字生態的發展演化依靠各領域的數字化轉型來實現,微觀上體現為數字技術在各領域場景應用落地的過程。關于數字化轉型,既有文獻給出的定義也各有側重。相關討論最初同樣源于產業實踐和研究(西貝爾,2021),關注的是數字技術應用的經濟價值(曾德麟等,2021)。然而,數字化轉型目前已然是一個涉及多領域的社會過程(翟云等,2021),尤其在中國,數字技術在政務管理及社會治理等社會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落地都備受關注(孟天廣,2021;喬天宇、向靜林,2022)。數字生態的各類主體均卷入數字化轉型過程之中。
數字生態的發展之所以依靠數字化轉型過程,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只有通過將數字技術應用落地,各關聯要素和主體才能在推動數字生態的發展演化中真正發揮作用。如果缺少技術應用環節,基礎設施不會得到充分合理且有效的利用,技術創新成果將無法得到驗證和推廣,數據資源的價值將不能被挖掘和開發,數字規制發揮保障和賦能作用更無從談起。另一方面,數字生態的主體及關聯要素也會在數字化轉型中不斷迭代。以應用落地為核心特征的數字化轉型構成了數字生態發展演化的內生動力來源。對數據資源來說,數字技術的應用不僅要依靠和利用數據,同時,伴隨著數字化轉型,新的數據還會源源不斷地生成。對技術創新來說,其成果不僅可以在數字化轉型中得到驗證和推廣,各種應用場景還可能催生新的技術需求,進一步推動技術創新。對數字規制來說,除其具有保障或賦能數字化轉型的功能外,規制體系也需要在數字化轉型中不斷健全與完善。
數字生態發展演化的動態過程不僅體現在各關聯要素的迭代上,主體及關聯要素間的復雜關系也時刻發生著改變。這意味著數字生態的發展演化不是一個線性過程,也不是自上而下設計的結果,而應被視為一種自下而上涌現的非線性動態過程。
至此,本文嘗試從數字生態的關聯要素、行動主體、互連互動互倚以及發展演化四個方面提出對數字生態的理解,建構起數字生態概念。綜合起來,我們可以給數字生態下這樣的定義:數字生態是與自然生態、社會生態相互作用又相對獨立的復雜系統。其中,數據是數字生態的核心要素,人類和機器共同構成數字生態的行動主體,數字化轉型是數字生態的發展演化過程。數字生態還是多主體與多關聯要素互連互動,彼此依存、合作和沖突而形成的多層次多結構多形態的整體性動態系統,其中人類主體性是不可動搖的。
三、數字生態與人類社會發展
數字革命正在給人類社會帶來一場百年乃至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盡管到目前為止,數字革命發生的時間非常短,但其卻造就了一個與以往極其不同的社會。“二戰”之后的人類社會開始從涂爾干刻畫的功能互倚的有機團結社會逐漸轉變為一個由多元主體風險共擔的生態團結社會。數字技術的迭代升級和廣泛應用又使得生態團結作為主導性社會團結形態的趨勢愈發明顯,生態性已成為數字社會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自21世紀初起,人們便開始關注數字化帶來的生態性特征,借助生態概念理解數字化也成為一些研究者和實踐者的共識。然而,既有文獻在使用數字生態概念及相關術語時,多將生態概念作為一種“隱喻”,所指內涵也多不一致。對于究竟何為數字生態,學界尚未形成共識。本文在梳理相關術語的基礎上,結合生態概念的本質內涵,對數字生態進行統攝性概念建構,以期為更深入地運用生態視角理解數字社會奠定理論基礎。簡言之,數字生態是在數字化過程中由多行動主體與多關聯要素互連互動互倚構成的整體性動態系統。
建構數字生態概念的理論價值在于引導研究者在更高維度認識數字技術變革及其對人類社會發展帶來的深刻影響。數字技術造就的高度連通與快速反饋特征讓人機社會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復雜整體。數字生態概念提示我們應關注以下方面,以把握數字化及其影響的整體性。一是關注行動主體及關聯要素的相互關聯,而非對二者進行孤立地考察。二是關注行動主體及關聯要素因數字連通而發生的相互作用。三是關注數字生態的多樣性。這也是生態視角的獨特優勢。強調多樣性可突破單一主體視角的局限。考察由人類與機器同時構成的整體生態,既能避免僅從人類視角出發而落入人類中心主義的窠臼,又能避免單純聚焦機器而造成技術決定論的偏頗,這對于把握當下人工智能快速發展給人類社會帶來的深遠影響尤其重要。多樣性生態還要求研究者關注因競爭和沖突而實現的相互依賴,這也是生態觀區別于機械觀和有機觀的重要特征(阿伯特,2021)。在當前各類主體競爭日益加劇的背景下,對這一特征的深入探討顯得尤為必要。四是關注一些微小擾動可能造成的無法預見的嚴重后果和可能發生的系統崩潰(佩羅,1988;克利爾菲爾德、蒂爾克斯,2019)。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把握數字化及其影響的整體性并不意味著孤立地關注數字生態。數字生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與自然生態、社會生態有著豐富的相互作用,尤其是數字生態與社會生態的相互作用或將成為社會學的新議題。數字技術是如何嵌入既有社會關系和制度之中的,又如何重構了既有社會關系和制度,它們的相互作用存在何種潛在的矛盾與沖突,都將成為數字時代社會學研究的核心關注,也會成為數字生態研究需要回答的關鍵問題。數字生態的復雜性不僅源于其行動主體和關聯要素間的復雜關聯,而且體現為數字技術深入滲透所引發的社會結構變遷、經濟動力重塑和文化實踐轉型,所有這些也都將構成高度動態且充滿張力的復雜圖景。
厘清數字生態概念,不僅能為社會學開展數字社會研究提供基礎性概念框架,而且可以為其他關注數字化及其影響的學科提供理論視角。更重要的是,建構數字生態概念還將為社會學與其他學科(尤其是工程技術科學)開展跨學科溝通和交叉研究奠定基礎。
建構數字生態概念的價值也體現在其對數字發展與治理實踐的引領作用上。數字生態是多層次系統,每個層次都面臨特定的發展與治理問題。在宏觀層面,數字生態視角為數字治理提供了整體性和系統性的認知框架。數字連通不斷沖擊著傳統主權國家的邊界。由此,數字發展與治理不再只是一個國家(或地區)需要單獨面對的議題,而是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關注。數字化產生的諸多新問題也不能單獨依靠某一國家(或地區)自身的努力予以解決,而要倡導國家(或地區)間協調合作,發揮聯動效應。中國應在推動國際數字合作和世界數字發展與治理中積極扮演負責任的大國角色,為構建繁榮的國際數字生態貢獻中國智慧與中國力量。在數字生態視角指引下,北京大學大數據分析與應用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正在開展一系列研究工作,努力為中國數字發展與治理的路徑優化提供政策支撐(王娟等,2022;喬天宇、張蘊潔等,2022;李昊林等,2022;張蘊潔等,2022)。在中觀層面,數據資源實現充分有序流通,是發揮數據作為生產要素作用,進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條件。建設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對于數字中國建設具有戰略意義。將數據要素市場視為有機整體,在建設與治理中注重多元主體的關聯協同及動態演化,應成為培育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的指導準則(項猛、王志剛,2023)。另外,設計更高效和安全的數據流通機制,也需要充分考慮數據的復雜特征及其與基礎設施、技術創新、數字規制等其他數字生態關聯要素間的協同(Song et al.,2022)。在微觀層面,數字生態視角對于理解并指導產業組織的數字化轉型乃至個體的數字生活都同樣具有實踐意義(王永貴等,2023)。生態視角也能為制定人機關系相關的治理政策提供新思路。傳統上,人們傾向于將某些負面后果(如“信息繭房”、誘導沉迷、大數據“殺熟”、侵害勞動者權益等)歸咎于單一主體。若從單一主體視角出發治理這些問題,往往會主張追究開發或部署算法的平臺企業的責任,認為它們應對負面后果負責。當前流行的很多規制主張(如要求對算法進行公開審計、實現算法透明等)均源于此。然而,從生態視角看,這些負面后果并非由單一主體所導致,而是雙方或多方互動引發的復雜涌現(李,2022)。行之有效的算法治理方式或許要超越單一主體歸責的思路,轉向探索多方協同治理的路徑(喬天宇,2025)。
最后,盡管數字生態由人類和機器共同構成,但強調人機互生的數字生態并不意味著對人類主體性的放棄。恰恰相反,堅持人類主體性的價值導向至關重要,這關乎人類的根本利益和未來發展。由于主要聚焦于數字生態概念的辨析與建構,本文對于如何立足人類主體性開展數字生態研究的問題尚討論不足。如何在維護人類主體性的前提下實現人機價值對齊,讓技術進步更好地為大多數人所用,最大限度地服務于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是研究數字生態中人機關系時需要重點回答的問題,這有待后續研究深入討論。數字生態是平衡、繁榮,還是失衡、動蕩,既攸關中國發展,也攸關人類共同發展的前途命運。努力構建平衡、繁榮的數字生態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具體體現。當前,中國的數字化發展已走在世界前列,如何構建良好的數字生態是當下面臨的重大時代議題。中國的數字社會發展與治理實踐也為開展數字生態的一般理論研究、深入理解數字生態的結構與演化規律提供了豐富的對象、場景和機會。未能結合經驗數據對數字生態的結構與演化開展實證分析是本文的另一不足。本文期望數字生態視角在未來能推動更多經驗研究的出現,并在此基礎上逐漸形成數字時代有影響力和解釋力的中國本土理論,從而為中國更好地開展數字發展與治理實踐、構建平衡與繁榮的數字社會提供堅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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