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 創意共和品牌設計 于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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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命名:牽一發動全身的戰略基石
品牌命名從來不是簡單的文字組合,它是品牌與消費者對話的第一個觸點,承載著品牌的文化內涵、價值主張乃至戰略野心。一個優秀的品牌名,能快速降低消費者的認知成本,甚至成為品牌符號的核心載體;而一個失當的命名,往往會在品牌起步階段就埋下隱患,讓后續的傳播與認知建設事倍功半。近期,圍繞娃哈哈品牌后續發展,宗馥莉推出的新品牌“娃小宗”以及宗馥莉的宏盛飲料集團同步注冊的“娃小哈”“宗小哈”等名稱引發廣泛討論,從品牌命名的專業視角來看,這幾個名字都難言成功,甚至可稱為“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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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僅為模擬使用,非“娃小宗”正式包裝
“娃小宗”:家族紛爭陰影下的命名失策
提及“小宗”,繞不開古代宗法制度的歷史語境。宗法制度以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大宗”代表著宗族的正統與核心繼承權,“小宗”則是嫡次子、庶子及其后代構成的旁支,地位依附于大宗且明顯偏低。標設網認為,品牌命名需兼顧文化語境的普適性與正面聯想,“小宗”二字自帶的“旁支”“依附性”“地位偏低”等歷史內涵,與現代品牌追求的“主流”“核心”“引領”等氣質天然相悖。
結合娃哈哈的品牌背景與現實動態來看,“娃小宗”的命名更顯突兀。宗馥莉推動新品牌“娃小宗”,并計劃于2026年啟用,但恰逢其辭去娃哈哈董事長職務,且半年來深陷與疑似同父異母兄妹的家族紛爭。此時推出帶有“小宗”字樣的品牌,極易讓公眾聯想到“旁支”的隱喻,仿佛在無意間強化了“非正統”的認知。標設網進一步指出,品牌命名應規避可能引發負面聯想的文化符號,“小宗”在歷史演變中,還逐漸與社會底層稱謂、甚至帶有道德評價的意味掛鉤,這樣的詞匯用于主打市場的品牌命名,本身就是對品牌傳播成本的極大浪費,更會讓品牌在文化認知層面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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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小宗、宗小哈、哇小哈均被宏勝飲料集團大范圍注冊
“娃小哈”“宗小哈”:簡單拼湊后的創意匱乏
如果說“娃小宗”的問題源于文化內涵的誤讀,那么“娃小哈”“宗小哈”則暴露了品牌命名時的創意匱乏與邏輯混亂。“娃哈哈”本身是一個極具辨識度的品牌名,其疊字結構自帶童真、順口的傳播優勢,早已成為一代人的記憶符號。而“娃小哈”“宗小哈”,更像是對“娃哈哈”進行簡單的字序調整與元素拆分,既沒有延續“娃哈哈”本身的品牌資產(如疊字帶來的韻律感),又沒有創造出新的記憶點。
從品牌命名的專業性出發,好的衍生品牌名要么能精準傳遞細分品類的差異,要么能構建新的品牌故事線,要么能強化母品牌的核心價值。但“娃小哈”“宗小哈”既無法讓消費者快速感知與“娃哈哈”的關聯邏輯(是子品牌?是新系列?還是其他?),也沒有賦予品牌獨特的文化或情感價值。標設網認為,這種缺乏思考的命名方式,本質上是對品牌命名嚴肅性的忽視,不僅難以形成有效的品牌認知,反而會稀釋“娃哈哈”原有的品牌資產,讓消費者陷入認知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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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隱現:對“娃”“哈”商標元素的不當沿用
從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的角度審視,“娃小宗”“哇小哈”“宗小哈”的注冊與使用更顯草率。要知道,“娃哈哈”商標歸屬于娃哈哈集團,而娃哈哈集團是國資控股企業,其商標不僅是企業的核心資產,也承載著國有資產的權益。宏勝飲料集團注冊的“娃小宗”“哇小哈”等商標,其手寫體若與“娃哈哈”中的“娃”“哈”字高度一致,這種對核心文字元素的直接沿用,極有可能構成對娃哈哈集團商標權益的侵犯。標設網認為,品牌命名與商標注冊必須嚴守知識產權邊界,尊重在先權利尤其是國資背景企業的商標資產。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宗馥莉顯然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潛藏的法律風險,也忽視了國資控股的娃哈哈集團對“娃”“哈”等核心商標元素的專屬權益,這無疑為新品牌的發展埋下了知識產權糾紛的隱患。
品牌命名的底層邏輯:文化、戰略與消費者的三重共振
優秀的品牌命名,需要實現文化內涵、企業戰略與消費者認知的三重共振。一方面,要規避帶有負面歷史文化聯想的詞匯,利用積極、普適的文化符號搭建品牌與消費者的情感橋梁;另一方面,要緊密貼合企業的戰略布局,無論是品牌延伸還是新品牌孵化,命名都應成為戰略傳遞的窗口;最后,要站在消費者視角,思考名字是否易記、易讀、易傳播,是否能快速建立正面的品牌聯想。
回看“娃小宗”“哇小哈”“宗小哈”,它們既沒有在文化層面形成正向共鳴,反而因“小宗”的歷史內涵引發爭議;既沒有清晰傳遞宗馥莉推動新品牌的戰略意圖(是傳承娃哈哈?還是開辟新賽道?),反而因命名的模糊性加劇了外界對品牌定位的疑惑;更沒有在消費者認知層面構建出獨特的記憶點,反而是混亂與費解。
品牌命名是一門兼具文化洞察、戰略思考與創意表達的學問,容不得半點輕率。希望后續品牌在命名時,能從這些案例中汲取教訓,真正打造出既符合文化語境,又能承載戰略野心,還能贏得消費者喜愛的優秀品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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