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信/文
前幾天在瀏覽一篇關于“撤稿刪稿”的推文時,發現一網友的評論十分有意思,該網友認為:“‘違法刪稿’存在即合理”。難道真的合理嗎?
相信大多數讀者都遇到過“前幾天刷到的消費者維權帖,今天想轉發給朋友卻找不到了”“小區物業違規收費的曝光文,轉眼就從業主群里消失”類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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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AI
難道這些稿子、帖子被刪真的就是合理的嗎?或許,在看似自由的網絡空間里,有一群人就正靠著“刪稿”賺錢,小到個人維權信息,大到企業違規被曝光,只要有需求,一些不應被刪除的內容也會“憑空消失”。
“違法刪稿”早已成規模
提到“違法刪稿”,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是“少數人的操作”,可事實上,其嚴重程度和波及范圍,遠比想象的要廣。
時間回溯到6年前,2019年11月,當時公關圈內對“非法刪帖”的討論非常熱烈,而其原因則是,2019年10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掛出了一則刑事判決書,裁判書中表示,多家公關公司及負責人以“非法經營罪”的罪名被判刑。
其中,著名公關公司迪思公司總裁助理兼大數據中心負責人姜某及另一某北京分公司負責人周某,分別被判處6年9個月和3年的刑事處罰,其核心的犯罪事實正是“有償刪稿”。且據案情披露,2015年7月至案發,迪思公司與某公司簽訂了三份百度SEO(搜索引擎優化)合同,按照合同約定,迪思公司負責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清理涉及某公司的負面信息。
進入大數據時代,一些網絡黑手也從中找到了“商機”,造謠誹謗、敲詐勒索、有償刪帖“三步走”,形成了一條非法獲利的黑色利益鏈。如2023年,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公眾號運營者利用“有償刪帖”進行敲詐勒索的案件。最終,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和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萬元。
可見,“違法刪稿”已成為一種企業性的存在,有些人就靠此賺錢!其早已不是“手動刪除”那么簡單,而是形成了一套“專業化”流程。一些個人和刪稿團隊靠“刪帖”賺得盆滿缽滿。
其范圍也幾乎覆蓋了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例如,企業怕產品質量問題和其他違法問題被曝光,刪負面報道;小區物業怕違規收費被舉報,刪業主投訴帖;網紅明星團隊,為掩蓋負面新聞,也會花錢刪掉相關討論。
誰要刪稿?誰幫忙刪稿?
俗話說,“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要刪稿的人,必定就是需要消災的人,而幫忙刪稿的人,必定就是牟利之人。違法刪稿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事”,背后有一群人分工明確、互相配合,每一環都在為了利益“鉆空子”。
據相關人士介紹,“刪帖”存在一條灰色利益鏈,企業給刪帖公司好處,刪帖公司又拿好處給刪帖人,而刪帖人一般供職于網站。具體而言,大致有以下幾類人。
首先是“花錢辦事的人”——有刪稿需求的個人或機構。比如賣假貨的商家,怕買家的差評影響生意,會找刪稿團隊刪掉投訴內容;甚至還有些不守規矩的公職人員,怕自己的違紀行為被曝光,也會偷偷聯系渠道刪帖。這些人是產業鏈的“源頭”,他們寧愿花重金掩蓋問題,也不愿解決問題,本質上就是想“花錢買平安”。
第二類是“牽線搭橋的人”——招攬生意的網絡公關公司,有介紹生意的個人中介。一些所謂的“網絡公關公司”,甚至于連辦公室都沒有,這些公司常常打著“危機公關”之名行刪帖業務。他們一邊對接有需求的客戶,簽下模糊的“服務協議”,一邊再把活兒外包給下線,自己從中賺差價。還有一些前官員、權威媒體人員,他們以自己強大的人脈關系,上可對接企業和監管部門,下可對接或威脅自媒體,如果抗拒不刪稿,那對不起,輕者封號罰款讓你活不下去,重者構陷罪名讓你把牢底坐穿。
第三類是“動手干活的人”——“水軍”或技術人員。他們是刪稿的“執行者”,有的靠破解網站后臺密碼,強行刪除內容;有的會寫惡意代碼,直接篡改數據庫等等。據有關公關行業人士透露,“水軍”都是這個行業鏈的最下層,在他們的上面還有很多的網絡公關公司以及正規的公關公司,其任務基本都是網絡公關公司給聯系的。據悉,一個10萬元的任務,公關公司可能會以7萬元的價格包給網絡公關公司,然后網絡公關公司會將其中的5萬元分給手下的“水軍”,更離譜的可能只給上一千元或幾百元。
后果比想象的更嚴重
違法刪稿看似只是“刪除一條信息”,但它帶來的后果卻會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影響到整個社會:他們刪除的往往是網絡真相,讓全社會生活在被屏蔽的網絡環境里,無論消費還是投資,都有可能做出錯誤的決策,讓全社會的合法權益失去保障;同時,通過刪稿,利益受到保護的企業和個人也會更加囂張,網絡空間也將變得“不再可信”!
據《人民法院報》相關報道,網絡刪帖不僅會妨礙公民表達自由,還涉嫌侵害公民的知情權、著作權。專業刪帖還刪除了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無償性,甚至可能觸犯刑法。
網絡刪帖不僅妨礙了公民的表達自由,還涉嫌侵害公民的知情權、著作權。憲法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發表言論。《民法典》也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著作權等權利,任何人不能隨便刪除別人合法發布的內容。
例如,如果消費者的言論以帖子的形式表現出來且不存在虛構事實侮辱、誹謗商家的情況,那么,未經作者本人允許,就不得無故刪除。帖子自發布時起,就享有了著作權,同時衍生出合理修改作品、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侵權責任法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其次,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所以,無論刪帖人還是刪帖公司,乃至于行賄的企業,都有可能觸犯刑法。
網絡為每一個公民都提供了更為便捷的監督渠道。如果“刪帖公司”泛濫,這種合法的監督權就會被嚴重破壞。有權威報告指出,目前國內網絡公關整體市場規模已超過40億元人民幣。而在這一數字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由網絡刪帖貢獻的。
不過,在此也值得一提的是,發帖人主張維護自己稿子的“存在權”的前提是,也不要“亂發稿子”。2025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了6個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個為某汽車制造公司與馬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測評博主馬某因未經實際測評發布不實測評文章,被判侵權。
所以說,并非什么稿子都可以不被刪,缺乏事實依據,誤導消費者,破壞正常市場秩序,侵害他人名譽權的稿子,當然也是犯法的!但確定稿子是否該刪,應當由司法確定,而不是通過暗箱操作,或者有關領導打招呼。
“違法刪稿”為何屢禁不絕?
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刪稿”的存在是合理的,不合理的點在于“違法”。因為,只要有負面新聞存在,那么消除負面影響的需求就會存在。而“違法刪帖”之所以屢禁不絕,或許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網絡環境的便利。回溯我國網絡發展歷程,從2006年,網民通過各大門戶網站和天涯等論壇踴躍發言,表達自己的觀點開始,對有償刪稿的需求就有所發展了。一些人從中發現商機,涉足刪帖業務。2007年后,除雨后春筍般冒出的網絡公關公司,傳統公關公司也開始前仆后繼進入更廣義的網絡公關或網絡營銷業,并成立網絡部。
據《財新周刊》2013年報道,2009年之后,一些網站和論壇編輯們逐漸發現刪帖是一條生財之道。刪帖成本上升,刪帖也不再成為“請吃一頓飯”的人情世故那么簡單,某輿情公司負責人五年前說,一些公司為了刪除網帖,甚至愿意支付高達一個帖子5個億的成本。
一條從公關公司到各大網站內容編輯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之間的灰色刪帖鏈在慢慢形成。在這個利益鏈上,有招攬生意的網絡公關公司,有介紹生意的個人中介,也有負責實施的刪帖人員——網絡水軍。時至近日,網絡技術更加發達,也帶給了不法者“鉆空子”的機會,他們的手段越來越隱蔽……
比如上述說到的2019年公布的案件中的SEO,其又稱搜索引擎優化,是指通過分析搜索引擎的排名規律,了解各種搜索引擎怎樣進行搜索、怎樣抓取互聯網頁面、怎樣確定特定關鍵詞的搜索結果排名的技術。在迪思公關的案子中,迪思公關大數據中心負責人姜某利用刪除、屏蔽和下沉等手段肅清百度某公司負面信息的帖子就是一種“優化”手段!看似沒直接刪稿,但也達到了“消失”的目的。
所以說,現在的刪稿團隊,不會直接說“我幫你刪稿”,而是用“輿情優化”“內容清理”等隱晦的“替代方案”;交易時不用轉賬,而是用虛擬貨幣或私現金交易;刪稿后還會清理痕跡,比如刪除聊天記錄、修改后臺數據,讓調查人員很難找到證據。
其次,利益誘惑太大。對有需求的人來說,花幾萬元刪稿,能避免幾十萬元甚至幾百萬元的損失(比如企業避免品牌受損,騙子避免被抓);而對刪稿的人來說,干一單就能賺幾千元,比正經上班賺錢快多了。這種“高收益”自然而然會讓很多人愿意冒險。
最后,監管難度大。對于監管方來說,網上信息的龐雜程度難以想象,每天有幾千萬甚至幾億條內容在傳播,很難一一監控哪些內容是被非法刪掉的,且刪稿的鏈條很長,從客戶到公關公司,再到黑客和平臺人員,涉及的人多、環節多,調查起來或許還需要跨部門合作,需要很長是時間和人力。
總之,反做空一線想說:別讓“真相”被花錢買走,畢竟,網絡空間需要真相,我們的權益也需要被看見。別讓“花錢刪稿”成為掩蓋錯誤的“遮羞布”,更別讓我們的“知情權”成為正面報道的專屬。
[引用]
① 科普一下:“刪稿違法”成熱議,但這個鍋SEO不能背.澎湃新聞.2019-11-06
② 當心!“有償刪帖”會涉嫌違法犯罪.人民法院報.2023-04-05
③ 最高法典型案例:不經實測而“惡評” 測評博主被判賠.光明網.2025-02-17
④ “刪帖業務”變形記.法治周末報.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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