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湖南南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南新制藥,證券代碼:688189)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行政監 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年報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立案公告,南新制藥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9月30日收盤還持有南新制藥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聯系方式等。
![]()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