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xiàn)場:一輛出租車和一具男尸
1999年9月1日,吉林省安圖縣亮兵鎮(zhèn)亮兵村村民李點洙起大早到野外草地去挪動系在那里的耕牛。半途中,他發(fā)現(xiàn)路邊停著一輛車內(nèi)無人的轎車。好奇心使他透過車窗往里看了看,看到駕駛員靠背上有一片血跡。隨著,他又壯著膽子在附近轉了一圈,在路邊的玉米地里又發(fā)現(xiàn)一具滿頭是血的男尸。亮兵鎮(zhèn)派出所接到報案的時間是早晨5時40分,所長鄭熙童立刻帶領民警趕到現(xiàn)場。6時20分,安圖縣公安局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刑警大隊長帶領技術中隊、直屬中隊、二中隊、三中隊的偵查員們到達現(xiàn)場。
案件現(xiàn)場位于亮兵鎮(zhèn)南側鎮(zhèn)村結合部的鄉(xiāng)道上。道的一側橫停著一輛車頭在路上、車尾在路邊溝里的長安奧拓轎車,車的顏色為墨綠色,車的牌號為吉H82891。車前兩側的大小車燈全部被砸碎。車內(nèi)的駕駛員靠背頭部位置等處有血跡。由車向南18米再向西7.5米的玉米地里,有一具頭西腳東呈右側臥狀的男尸。尸體頭部、前胸、后背,共有十多處鈍器、銳器傷痕。死尸旁邊的雜草中,發(fā)現(xiàn)一把有血跡的折疊式單刃刀。車上和尸體的衣褲兜里均未發(fā)現(xiàn)能說明死者確切身份的證件。
但現(xiàn)場初步勘查認定死者應為該車的駕駛員。根據(jù)車的型號和車的牌號判斷,該車是縣城明月鎮(zhèn)的。
二、線索:兩個“紅色運動服”和另一個男人
8時許,偵查員們通過交警大隊查清:吉H82891號墨綠色長安奧拓車是一臺個體出租車,車主是縣城明月鎮(zhèn)37歲的下崗職工范連希。據(jù)范妻王淑蓮介紹:她有駕駛證,丈夫剛學完開車還沒發(fā)給駕駛證;她家買車后一直由她開白班,她二大伯哥開晚班,她丈夫基本不出車;這第3次出車就一夜未歸。偵查員記下了范家的電話號碼,問手機號時,王淑蓮說前幾天賣給了別人。偵查員告知她家的車已經(jīng)出事,被害人基本可以認定就是她丈夫。王淑蓮聽了,先是一愣,接著便嚎啕大哭了起來。
此前半個多小時,案件現(xiàn)場周圍的調(diào)查工作也已有了可喜的收獲。
偵查員們查到:8月31日晚7時許,一男子騎自行車經(jīng)過現(xiàn)場。快接近現(xiàn)場時,他看到路邊停著一輛亮著燈的小汽車,距小汽車10米遠時,后面一臺摩托車超過了他。當通過現(xiàn)場回頭看時,在小汽車燈光下,他看到有兩個穿深紅色運動服的人從汽車邊的玉米地里跳了出來。他以為是偷玉米的,沒當回事兒。
偵查員們還摸到了一個情況:8月31日下午4時多,有人在案發(fā)現(xiàn)場附近發(fā)現(xiàn)兩個穿紅色運動服的年輕人,一個身高1米70左右,一個更高一些。這兩個人不是本地人,形跡可疑。
偵查員們找到了8月31日晚7時許駕摩托車通過案發(fā)現(xiàn)場的人。那人證實:他騎摩托車超越一輛自行車經(jīng)過現(xiàn)場時,只看見小汽車駕駛員后邊的座位上坐著一個人,其他的未注意到。
9時30分許,偵查員們又找到了一名村民。該村民反映:8月30日晚6時30分,他陪著妻子到案發(fā)現(xiàn)場北側長圖鐵路至鳳棲橋中間的路上練騎自行車。將近晚7時,他和妻子在鳳棲橋邊發(fā)現(xiàn)兩個身穿紅色運動服的人。接著從明月鎮(zhèn)方向開過一輛轎車,車里除司機外,旁邊還坐著一個人。轎車停下那兩個穿紅色運動服的人上車后,直往案發(fā)現(xiàn)場方向開去。半個多小時后和妻子返回村時,碰到了3個由現(xiàn)場方向過來的人急匆匆地往公路上走,當時已看不清衣著的顏色,但其中2人穿著運動服的樣式是可以肯定的。
這來自不同地點、不同目擊者提供的情況集中說明:死者被害時間應為8月31日晚7時剛過不久,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3人,其中2人穿紅色運動服。那么,他們是哪里人,案發(fā)后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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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線索:“藍西服”和一個開轎車的女人
10時許,死者范連希的妻子王淑蓮和其家屬及朋友已來到現(xiàn)場。死者一個開出租車的朋友向偵查員反映:8月31日晚9時30分左右,他在明月鎮(zhèn)火車站拉了3個去延吉市的年輕人,身高都在1.70米以上,一人穿紅色運動服褲子。另一個坐在他身旁的穿藍色制服褲子,褲腿上有一大片點狀血跡。這個人自稱姓丁,家住安圖紡織廠。
經(jīng)現(xiàn)場指揮員同意,幾名偵查員帶著那位提供情況的開車師傅驅車直奔安圖紡織廠。查遍了安圖紡織廠,未發(fā)現(xiàn)這樣一個人,倒是在附近的石灰廠查到一個丁姓暫住人員。據(jù)反映,該人40多歲,獨身一人。他有個叫丁建軍的弟弟,28-29歲,家住長興鄉(xiāng)大興村。
得此線索,他們立即轉向長興鄉(xiāng)。長興鄉(xiāng)派出所的人口檔案上記載:丁建軍,1972年5月29日生人,1992年8月因犯搶劫、流氓和傷害罪被判刑9年,1998年1月23日假釋。民警們請那位同來的師傅辨認丁建軍檔案上的照片,師傅仔細瞅了半天,肯定地說:就是他。于是,偵查員們直奔大興村而去。他們找到了大興村領導,查訪了丁建軍的10多戶鄰居,最后詢問了丁的父親。查明:丁建軍被假釋后基本不在家,前不久,他回家一趟,領了一個被他說是“對象"的女人,那個女人開了一輛深綠色的轎車。丁的“對象”長得挺靚,留披肩發(fā),但年齡比丁大,看上去像離了婚的。
那個被丁建軍稱為“對象”和這個開車的女人是否是同一個人,其到底是什么人?
根據(jù)已調(diào)查到的情況,指揮員們決定在明月鎮(zhèn)開始查找開墨綠色奧拓出租車的女司機。到下午5時許,在明月鎮(zhèn)200多臺奧拓出租車中查出共10臺由女司機駕駛的墨綠色車。但是,這些駕駛員的體貌特征均與大興村人所述丁的“對象"的情況不符。還有一輛墨綠色奧拓出租車的女駕駛員,那就是死者范連希的妻子王淑蓮。
在查找墨綠色奧拓車女駕駛員期間,明月鎮(zhèn)第二派出所民警曾獲得一個更直接的線索。一位女司機說,8月31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她開車往亮兵鎮(zhèn)送客人。剛一出明月鎮(zhèn)便在路上迎面遇上一個女司機駕車由亮兵鎮(zhèn)方向返回,那女司機的車里坐著一個穿藍色衣服的人。一個小時后,她由亮兵鎮(zhèn)返回又與那個女司機開的車迎面相遇。車中只有那個女司機一人。她向那個女司機鳴笛示意,但那個女司機毫無反應。那個女司機駕駛的就是吉H82891墨綠色奧拓車。她說:這個女人就是王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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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7時30分許,指揮員們在明月鎮(zhèn)第二派出所召開案情分析會。綜合調(diào)查上來的全部情況,確認此案基本可以認定是丁建軍和那兩個“大連人"所為。而丁建軍與死者的妻子王淑蓮關系非同一般,必須立即傳喚審問王淑蓮。
四、審訊:撕下死者妻子的偽善面紗
不過半個小時,王淑蓮被傳到縣公安局。
審查人員依法對王淑蓮進行了訊問,她始終堅持的說法是:她本人與丈夫及婆家其他人的關系都很好,她與丁建軍是租車拉客時認識的朋友,關系雖然很好,但她本人不會相信丁建軍會殺死她的丈夫。
在對王淑蓮進行訊問的同時,其他偵查人員按照指揮員的統(tǒng)一部署,去延吉市、到圖們市、上秋梨溝,全力以赴,動用了可以運用的全部偵查手段。新挖掘到的線索進一步證明:丁建軍與王淑蓮關系非同一般,王淑蓮對丁建軍殺害其夫肯定知情。于是,王淑蓮被帶上警車,警笛一路鳴響把她送進了拘留所審訊室。9月3日凌晨3時許,她的精神防線全面被突破,交代了與偵查員們判斷一致的主要犯罪事實。
時年32歲的王淑蓮,已是一個11歲男孩的母親。丈夫范連希雖然下崗,但家境并不窘困,家里有轎車還有數(shù)量可觀的存款。但是,她卻親自毀掉了自己的家。
1999年6月末的一天,丁建軍與他在秋梨溝監(jiān)獄服刑時外號叫“鋼牙”的獄友欒和財一起在明月鎮(zhèn)租乘王淑蓮的車去延吉市。途中,后輪剎車發(fā)生故障。勉強對付到延吉后,修理部到了下班的時間,車只能在第二天修理。一般人很難想到,丁建軍和王淑蓮這一對剛剛認識的男女居然住進了同一個旅店。雖然未住同一房間,但她對丁建軍并沒有堅拒門外。男的主動進攻,軟磨硬泡,女的貌似被動,半推半就,二人很快便進入了云雨之中。10多天后,他們又在長興鄉(xiāng)鳳陽村近的一處山中再次發(fā)生了不正當?shù)娜怏w關系。從此,這一對“野鴛鴦”便迅速發(fā)展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程度。
7月末,丁建軍在與王淑蓮又一次鬼混之后,提出要王淑蓮與丈夫離婚,王淑蓮未答應。
8月初,王與丈夫發(fā)生爭吵被丈夫踢了一腳,她立即哭著把這件事告訴了丁建軍。丁建軍趁機提出由王淑蓮出錢他出面雇人殺死范連希。不知是在氣頭上,還是那邪惡的淫欲進一步發(fā)揮了作用,王居然痛快地答應了下來。在丁建軍的催促下,她最后下定了殺死丈夫的決心。
自8月5日開始到8月15日為止,王淑蓮分3次將自家4萬元3年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先后交給丁建軍3萬6千元,并將自己的愛立信788型手機也交給丁使用。丁建軍通過欒和財找到流竄至延吉市的遼寧省普蘭店市人田圣宏(28歲)、侯振壯(27歲)二人,提出給一萬元錢殺一個人。
王淑蓮與丁建軍合謀殺害親夫的罪惡,善良的范家人誰都沒有想到,就連王淑蓮與丁建軍的不軌行為也絲毫未察覺。于是,災難終于降臨了。
8月30日,已急不可耐的丁建軍與田圣宏、侯振壯住進白云旅店。8月31日的早飯后,丁到明月鎮(zhèn)里買了三把折疊式單刃刀,三歹徒人手一把,侯振壯則到鎮(zhèn)內(nèi)買了一把短把四棱鐵錘,用塑料方便袋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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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王淑蓮與丁建軍等3人在白云旅店集中。4人在客房里吃完午飯后,丁要王駕車拉他到亮兵鎮(zhèn)去“玩一玩”。下午3時35分許,這一對男女開車回到明月鎮(zhèn),丁隨即租乘別人的車把田、侯送到他在亮兵鎮(zhèn)選定的殺人地點讓兩人熟悉。田、侯按照丁的安排,熟悉了現(xiàn)場環(huán)境后返回到鳳棲大橋上等候。
下午4時左右,丁在風村給王淑蓮掛電話,讓王開車接他回明月鎮(zhèn)。王開空車快速趕到,丁告訴她讓她丈夫晚上出車:“干掉他……”
下午6時許,丁再次給王家打電話。至死也未曾想到妻子會害死他的范連希在旁邊聽到有人要用車,自告奮勇出晚班。于是,丈夫開車妻子坐車,來到了明月鎮(zhèn)北頭丁建軍等在那的加油站附近。
丁假惺惺地說:“不好意思,用趟車。"王也假意關心地對丈夫說:“慢點開。“到了這個時候,王淑蓮這個淫惡膨脹的女人竟無絲毫良心發(fā)現(xiàn)。她毫不猶豫地下了車,租坐三輪車到“東方美發(fā)廳”理發(fā)、做頭型,后回家看電視等待消息。當晚,她與丁建軍通電話5次,丁只告訴她"事情辦了”。她知道丈夫肯定遭了毒手,但死了還是大難不死被救了,她心中沒底。不論丈夫是死是活。她都無法睡下。當晚10時她給大伯哥家打電話未通,9月1日凌晨4時打通了電話,并在偵查人員告知其丈夫已被害時嚎啕大哭,意欲制造她不知情的假象。
那么,8月31日下午6時許,范連希被丁建軍與王淑蓮一唱一合騙出后,究竟是怎樣被殘害的呢?
當天晚上7時許,范連希駕駛、丁建軍坐在副駕駛員位置上的墨綠色奧拓車行駛到亮兵鎮(zhèn)鳳棲大橋上停下,等候在那里的田圣宏、侯振壯上車。侯坐在范的后邊,田坐在丁的后邊。車到丁建軍下午已選好的地點:丁稱自己惡心要吐,讓范停車。
車子一停,侯振壯便拿出鐵錘照著范連希的后腦部猛砸,將其砸歪倒在車門上。丁建軍與田圣宏一起迅速下車打開駕駛員旁邊的車門,侯振壯順手將范推出車外。范被推出后,丁用刀照其前胸猛刺,田用刀照其后背狠捅,致其死亡。
之后,丁立即返回車里坐在駕駛員后的位置上,侯和田將范拖進路邊的玉米地里。由于一摩托車和一自行車恰在此時通過現(xiàn)場,田和侯在玉米地里蹲了一會兒才出來。丁建軍駕車后退10多米調(diào)頭,慌亂中將車的兩后輪倒進路邊溝里。為了盡快離開現(xiàn)場,3歹徒?jīng)Q定棄車而逃。因不知車燈開關位置,又怕車燈亮著會過早地暴露現(xiàn)場,丁建軍從侯振壯手中接過鐵錘,將車前燈全部砸滅,并將鐵錘扔向遠處,田圣宏用的折疊刀掉在現(xiàn)場。之后,三歹徒急急地逃向公路。逃跑中,他們甩掉了能夠脫去的沾有大量血跡的衣服,侯振壯仍然穿著紅色運動服褲子,丁建軍仍穿著藍色西服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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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西服褲
五、追捕:全案迅速告破
在王淑蓮開始交代自己與丁建軍等人罪行的同時,偵查員們查到了丁建軍在遼寧省的幾個通訊地址。9月3日晚,一個由5名偵查員組成的追捕小組出發(fā)。9月4日下午,追捕小組到達遼寧省海城市,當晚又直撲鞍山市。鞍山市公安局給予了積極的協(xié)助,丁建軍通訊地址所涉及到的人都被迅速找到鞍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其中一位男子,提供了一個更有價值的線索。根據(jù)這一線索,安圖縣公安局又在本縣查到了另一個重要線索。9月5日追捕人員急奔大連市。在大連市警方的大力支持下,9月6日下午,丁建軍在大連市瓦房店花園街被擒獲。同時,追捕小組還得到準確信息,9月7日,侯振壯在鞍山市火車站一下車便落入法網(wǎng)。9月15日,剛剛逃竄到明月鎮(zhèn)的欒和財也落入了法網(wǎng)。不久,田至宏亦落入了法網(wǎng)。
法律是嚴肅的、公正的。丁建軍、王淑蓮終審判處死刑,侯振壯、田圣宏被判處死緩,欒和財被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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