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集資款”被單方面認定為“押金”,老住戶面臨“買房變租房”困境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洛陽市汝陽縣財政局家屬樓多名老住戶反映,他們于30多年前向單位繳納的“建房集資款”,近期被縣財政局與合作建投公司單方面重新定義為“押金”,并要求住戶在退款后,若想繼續居住需按市場價重新租賃。住戶認為,這一做法嚴重違背歷史事實與當年政策初衷,侵害了其合法房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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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白紙黑字“集資款”何以變成“押金”?
據住戶介紹,1994年前后,汝陽縣財政局為緩解職工住房困難,在城關鎮學子街與宮后街交叉口南側建設一棟家屬樓,共30套住房。當時,財政局明確表示,在職職工可自愿繳納“建房集資款”以獲得房屋永久居住權,子女可繼承。隨后,住戶們根據所選房屋面積,向財政局繳納了3000元至4200元不等的款項,并獲得了蓋有“河南省財政廳票據專用章”及“汝陽縣財政局綜合計劃財務專用章”的《河南省集資專用收款收據》,款項性質明確標注為“建房集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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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5年9月5日,汝陽縣杜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建投公司”)貼出《通告》,聲稱依據縣政府批復,該公司已接收該家屬樓資產,要求原住戶在9月20日前憑原繳款憑證辦理“押金”清退,后續若想繼續居住,須于10月30日前按市場評估價重新登記并簽訂租賃合同,否則將限期清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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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回應:稱為解決國有資產流失問題,認定所收款為“押金”
9月15日,汝陽縣財政局在回應中表示,該家屬樓建于1993年,產權始終歸屬單位。當時收取的是3000-4200元不等的“押金”,并稱部分收據手寫內容不一致(有的寫“集資款”,有的寫“押金”,經與單位現有有關職工了解,實際繳納的是押金)。財政局還指出,32年來單位一直承擔樓棟管理、維修等費用,住戶未再繳費。近年來因上級巡察指出該樓存在“管理職責淡化、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為落實整改,遂將資產劃轉至建投公司統一運營。
住戶提出四大質疑:
1. 財政局無權處置房屋:住戶認為,自繳納集資款起,房屋實際已歸職工所有,財政局不再擁有處置權,當前所謂“產權歸單位”的說法不成立。
2. “集資”變“押金”無依據:原始收據清晰寫明為“建房集資款”,財政局在無新證據的情況下單方面重新定性,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住戶強調,上世紀90年代的4000余元足以在縣城購置房產,若僅為“可退還的押金”而不用于購房,不符合常理。
3. 無視歷史政策與職工貢獻:集資建房是當時普遍推行的職工福利政策,財政局應尊重歷史背景,按國家關于歷史遺留不動產登記的相關政策為住戶辦理確權,而非強行收回房屋。
4. 要求住戶自擔改造費用有失公平:住戶指出,多年來房屋維修、裝修均由個人承擔,2021年舊房改造時財政局還強制要求各戶自費更換門窗、電表,如今卻要收回房屋,有違誠信。
他山之石:周口市出臺政策分類解決集資房確權難題
作為對比,本網查詢到河南省周口市近期出臺了專項政策,明確對集資房、房改房等歷史遺留問題,采取“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原則,通過容缺辦理、補繳差價等方式推進確權登記,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汝陽縣住戶認為,周口模式體現了政府化解歷史矛盾的誠意,而汝陽縣現行做法則令人感到權益被“變相剝奪”。
目前,這30戶居民的未來仍懸而未決。本網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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