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戶口本在銀行給娃銷卡被拒,銀行要其證明父子關系,這要求合理嗎?該怎么證明我兒子是我兒子?北京律師葛樹春對此進行了深度解讀!
葛樹春說,先說說銀行這要求到底合理不。有網友覺得,戶口本是公安局發的正經證件,上面寫著一家人的關系,憑啥證明不了父子關系?
但也有人替銀行說話,要是戶口本戶主是孩子爺爺,爺爺還有好幾個兒子,那光看戶口本,還真沒法確定孩子到底是哪個兒子的。
葛樹春認為,銀行這么較真,其實也是怕擔責任,畢竟社保卡里有錢有權益,萬一有人冒名銷戶,出了問題銀行需要承擔責任。
從規定上來說,銀行這么做也不是瞎折騰,《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里就要求,金融機構辦業務時得核實客戶身份信息,確保交易合法合規。
不過話又說回來,當初給孩子辦卡的時候,銀行咋沒要求證明父子關系呢?現在銷戶倒嚴格起來了,這前松后緊的操作,也難怪大哥生氣。
再說說最關鍵的,到底咋證明我兒子是我兒子?要是有出生醫學證明,那事兒就簡單了,這玩意兒是證明親子關系的硬通貨。
可要是像陜西這位大哥一樣,孩子都15歲了,出生證明早就找不著了,那就得想別的轍。去公證處辦個親子關系公證書是個靠譜的辦法,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去公證處,說明情況,公證處核實后就能出具公證書,銀行一般都認這個。
要是之前辦過獨生子女證,那也能用,這也是官方認可的親子關系證明。還有一種情況,要是涉及監護權變更,有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也行。
可能有人會問,派出所能不能開證明?雖然之前說派出所不給開了,但是現在實際上還是可以開的!所以說,派出所開的親屬關系證明也可以!
當然,我認為其實這事兒也暴露了一些問題,現在政務數字化這么發達,個稅申報的時候都能核實撫養的未成年人信息,銀行要是能主動對接政務平臺,調取相關數據,不就能少讓老百姓跑腿嗎?
希望銀行能多從用戶角度想想,在合規的前提下簡化流程,別再讓我兒子是我兒子這種離譜的證明為難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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