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一老人千里迢迢來到女兒家,女兒卻不準她進門,無奈之下老人只能睡在過道里,那么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其中有何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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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主人公名叫黃莉華,她告訴調解員自己是萬萬沒想到大女兒竟然如此忘恩負義,自己含辛茹苦將她撫養長大,如今卻不讓自己進家門,讓自己一個老太婆在這里挨餓受凍。
她知道女兒肯定是在家里的,但女兒就是不開門讓自己進去,也不管自己的吃住問題,自己在這里人生地不熟,一天一夜的時間只吃了一頓飯,現在自己的身體已經出現了感冒、發燒和咳嗽等不適癥狀,如果繼續這樣躺下去,可能就要進醫院了。
在調解員的敲門下,大女兒開了門,但看到門外的黃莉華時,她卻連聲招呼都沒打,直接狠狠地將門關上,并且差點夾住了黃莉華的手。
黃莉華表示以前大女兒對她態度很不錯,那是因為自己還年輕,還能干活可以幫她照顧孩子,并且自己還時不時拿錢出來接濟他們,如今自己老了干不了活,需要人照顧了,并且自己的錢也沒多少了,大女兒的態度就變了,那么事情真的如黃莉華所說的那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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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大女兒不再開門了,黃莉華的情緒越來越激動,她不停地捶打著門,并且不斷罵著女兒忘恩負義,是不孝順的孩子,枉費自己將她養這么大。
黃莉華告訴調解員,她和大女兒的關系從2018年開始惡化,從那以后大女兒也就不愿意再和她說話,甚至都不過問自己了。
很明顯這里面肯定還有別的故事,否則女兒不可能平白無故和母親決裂,而她們母女之間具體發生了什么?黃莉華卻一直沒有說出來。
眼看大女兒根本不開門,也就無法繼續調解,為了老人能夠有個住的地方,調解員只得報警求助。
民警趕到現場后,大女兒黃靜終于開門了,對于自己和母親的恩怨,黃靜表示并非是自己不孝順,而是這里面的事情太傷心了。
在2018年之前,黃靜和母親的關系非常親近,母親不僅幫忙照顧孩子,還借給她4萬元買房子,但令人沒想到的是,在2018年母親突然將她告上法庭,昔日親近的母女倆就這樣對簿公堂,母女之間的關系也迅速惡化。
調解員感到困惑,到底是什么事情無法解決,以至于母女倆需要對簿公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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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靜表示在2017年初她就打算將這筆錢還給母親,母親給自己提供了一個工商銀行的賬戶,讓她把錢打進去,但她只有建設銀行的卡,對于跨行轉賬不了解,于是就詢問母親。
母親則讓黃靜和二妹聯系,因為二妹有工行的卡,先將錢轉給二妹,二妹再轉給自己。
黃靜給二妹匯款了2萬元,并給了母親2萬元的現金,本來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可令黃靜萬萬沒想到的是,不久后母親竟將她起訴到法院,要求她償還這筆錢,無奈之下黃靜只能應訴,為此她還請了一名律師。
黃靜當時準備和母親庭下和解,結果卻遭到了母親的拒絕,最終由于母親拿不出證據敗訴了,從那時起黃靜與母親黃莉華之間的關系就變了,從此母女兩人連陌生人都不如,即使走在大街上都不會打招呼。
在黃靜看來,現在母親黃莉華突然出現在自己家門口,甚至不惜躺在冰涼的地板上控訴自己不孝,其實最終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想讓自己出贍養費。
黃莉華有三個女兒,那么她為何只找大女兒要贍養費呢?其他兩個女兒難道沒有贍養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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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莉華有自己的想法,她認為自己在大女兒家付出的最多,不僅幫她照顧孩子,此前還幫女兒補貼家用,甚至還借錢給她買房子,自己曾經幫助過她,現在自己完全有理由要求她給自己養老。
而關于母女倆因為2萬元對簿公堂,黃靜的丈夫表示自己有話要說,因為這里面還有別的故事。
原來,在黃莉華的家庭中已經形成了兩派,一個由大女兒黃靜和父親組成,他們是一派,而另外兩個小女兒則更親近黃莉華,她們又獨成一派。
黃莉華多次表示黃靜既然已經嫁出去,就像是潑出去的水,不應該再干涉家里的事情,而黃靜和父親關系較好,這也讓黃莉華感到非常不滿,她認為黃靜回來插手娘家的事,就是在挑釁她在這個家的權威。
黃靜的父親性格較為溫和,家里大小事物都由母親負責,而另外兩個小女兒則不怎么與父親親近,在黃莉華看來大女兒黃靜的所作所為,就是在挑釁自己的權威,而大女兒和父親親近后,黃莉華便開始處處針對她,并且將財產都分給了另外兩個女兒,唯獨把大女兒排除在外。
那么,黃靜所講的情況是否屬實?她們之間是否還存在其他誤會呢?
黃莉華告訴調解員,她確實曾與三女兒合作購買房產,房子也確實是只寫了三女兒的名字,但她僅僅拿了5萬,現在三女兒已經將這5萬元分期還給了她。
對此大家十分好奇,大女兒黃靜也將4萬元借款還給了她,黃莉華手里應該還有一大筆錢,為何現在卻沒有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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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莉華表示這筆錢是被人騙走了,此前有人讓她跟著一起投資,說好的半年就能翻倍,心動之下自己將全部財產投了進去,但才幾個月的時間對方就跑了。
如今,黃莉華要求大女兒給贍養費,每個月2000元,那么大女兒會同意嗎?
黃靜表示母親只要求自己一個人拿贍養費,這明顯是不公平的,應該三姐妹一起承擔,母親的養老金被騙走,也完全是母親的偏執造成的,當初很多人都勸過她,她卻一句都沒聽進去。
黃靜告訴調解員,她在13歲時母親就強制讓她輟學了,并讓她去別人家做保姆掙錢,當時她還小,很多活做不了,于是便被辭退了,為此母親便不斷的責罵她,她在家有做不完的家務活,但母親對兩個妹妹卻百般縱容,她們每天都有零用錢,現在更是不讓她們負擔養老,這對自己很不公平。
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愿讓步,黃莉華的三女婿見狀站了出來,他表示贍養費他來出,只要母親和大姐和好,兩人不再針鋒相對。
然而,黃莉華卻并不同意,因為她千里迢迢過來,就是要大女兒出這筆錢,三女婿無奈只能繼續勸說,最終黃莉華同意了,表示只要這筆贍養費能夠交到她手上就可以了。
在調解員的調解下,黃靜來贍養父親,另外兩個女兒來贍養母親,至于2000元的贍養費,大家之后再進行商討。
那么,對此大家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里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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