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虹口區46歲獨居女子蔣女士12月14日因病離世,她父母早逝、未婚無子女,在沒有監護人和繼承人的情況下,其遺產依法將由民政部門接收。其遠房表弟吳先生希望用遺產為她購置墓地并舉辦追思會,但虹口區民政部門表示:該支出需在合理范圍內且具體標準需經法院審理確定。
12月21日,上海虹口發布通報,稱相關善后工作正穩步推進,全力守護逝者尊嚴、保障相關權益。蔣女士所在居委已與蔣女士生前單位、遠親聯系,所在居委將在與相關方充分協商基礎上作妥善安排,預計12月底前舉行告別儀式,送逝者安詳最后一程。經初步核查,蔣女士暫無法定繼承人。
12月22日,居委會將向法院申請確認遺產管理人,法院已表示將開通綠色通道,確保當天受理立案。后續若區民政局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將依法清理遺產、處理債權債務;剩余財產經法定程序后,將用于扶貧濟困等公益事業,讓溫暖得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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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位46歲獨身女子的“身后事”處置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據報道,虹口區46歲的蔣女士因突發腦溢血于今年10月入院,遠親吳先生與其公司共同墊付了醫藥費,但她最終于12月14日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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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未育,身邊無近親屬。其生前好友及吳先生希望用她的遺產為她舉辦追思會并購買墓地,并提出疑問“為何無法用遺產購買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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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有網友“腦補”民政部門可以直接把逝者的財產“收歸國有”,不少網友質疑這是“與民爭利”,甚至有人對民政部門處理遺產的動機產生猜測……
據最新消息,虹口民政部門已經協同公證處,在居委會聯席溝通,緊急啟動了合法繼承人的調查,并對遺產進行保管封存。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蔣女士的遺產若經法院判定屬此類情形,民政部門將有權接收其遺產,這是有法律依據的,并非“與民爭利”,而是為明確財產歸屬、處理遺留債權債務而設立的制度安排。
來源 | 錦觀新聞、@上海虹口、瀟湘晨報
主編 | 彭丹
編輯 | 蔣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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