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云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局發(fā)布警情通報,警情通報稱:近日,我局接群眾舉報稱:“有人穿警服直播帶貨,請警方調查處理”。接報后,公安機關迅速開展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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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視頻截圖
經查,謝某某(男,36歲,河北雄縣人)在拍攝電影休息期間,身著帶有明顯警用標志的服裝直播帶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我局依法對謝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示: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文明上網、依法上網,共建清朗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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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報
云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局通報中的謝某某為“嘎子謝孟偉”。相關網傳視頻顯示,9月10日上午,“嘎子謝孟偉”在網絡平臺直播時,身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雖未佩戴警號與胸徽,但戴有警察肩章和臂章。直播期間,除了與粉絲互動之外,還在售賣一款充電寶與隨身WiFi二合一的電子產品。9月13日下午,“嘎子謝孟偉”通過其社交賬號發(fā)布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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