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回款遇困,司法保全介入
某商貿供應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與某采購企業(以下簡稱“被申請人”)因貨款支付產生糾紛。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依法申請財產保全。
法院經審查后,于2025年5月21日做出保全裁定,凍結被申請人銀行賬戶存款250,6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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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促成調解,付款陷入僵局
2025年6月30日,在法院積極促成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申請人確認應向申請人支付貨款及損失共計258,335.7元。但對于款項的支付步驟,雙方陷入僵局。
被申請人希望申請人先解除對公司資產的凍結,再支付相應款項,否則沒有多余資金履行調解協議。
但申請人認為,解除凍結存在資金被轉移的風險,無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被申請人堅持“錢到賬再解封”,而申請人則稱“不解封就沒錢付”。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執前成功扣劃,審執協同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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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余龍法官前往銀行辦理扣款手續
見此情形,余龍法官突然想到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 推動矛盾糾紛執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可以對此種情形適用“執前劃扣”機制,即在保全階段,經雙方同意,直接將保全賬戶中的款項扣劃至法院賬戶,既不解除保全,又能確保款項到位。
余龍隨即向雙方介紹了該機制,雙方欣然接受。被申請人立即申請由法院直接扣劃該賬戶資金支付給申請人,申請人亦表示同意。法院經審查確認該筆資金扣劃不影響其他債權人權益后,于2025年7月1日依法裁定準予扣劃。同月14日,款項全部劃轉至申請人賬戶,隨后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糾紛圓滿化解。
小切口大作為,司法創新共贏
本案雖標的金額不大,但所實踐的“保全—調解—扣劃”審執銜接機制,具有積極的示范價值和現實意義。
1
延伸保全功能,實現債權保障“無縫閉環”
改變財產保全傳統“只凍不付”模式,通過依法直接扣劃已控制資金,迅速實現債權,避免了財產轉移風險,也減輕當事人訴累,顯著提升司法程序的實效性和獲得感。
2
降低解紛成本,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債權人無需另行申請執行,顯著縮短了資金回收周期;債務人通過主動履約避免了因進入執行程序可能帶來的信用影響,實現了法律效果與信用保護的雙重收益。該機制尤其有利于中小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增強市場活力。
3
強化權益平等保護,體現程序公正
法院在裁定扣劃前嚴格審查債務人其他債權債務情況,確保不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在追求效率的同時堅守公平底線,彰顯司法的嚴謹與公正。
本案是基層法院靈活運用現有法律規則、積極回應市場主體司法需求的一個縮影。通過機制創新與流程再造,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不僅為類案處理提供了可行范本,也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注入了司法動能。
供稿:行政庭
編輯:李怡漪
審核:余 龍
簽發:李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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