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村里簽承包合同,就寫個‘承包 3 畝地’行不行?”不少鄉親簽土地承包合同時,覺得“簡單寫寫就行”,結果后期要么說不清地界,要么鬧糾紛沒依據 —— 全國鄉村振興調研中心提醒鄉親們其實承包合同得寫全6項關鍵內容,按《農村土地承包法》來,才能保住咱的地權,這就說清楚每一項該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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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寫“誰跟誰簽”:發包方、承包方信息別漏
得明確 “甲方是誰、乙方是誰”:
發包方:寫村里的全稱(比如“XX村村民委員會”),還要寫負責人名字和聯系方式(比如村主任張三,電話138XXXX);
承包方:寫你家的全稱(比如“XX村李四戶”),承包方代表寫戶主名字、身份證號、住址。
2. 再寫“包的哪塊地”:名稱、位置、面積寫具體
別只寫“承包5畝地”,得寫清:
土地名稱:比如“村東頭老槐樹下地塊”;
坐落:精確到地塊四至(東到王五地,西到村路,南到小河,北到趙六地);
面積、質量等級:比如“5畝(實測面積),質量等級為二級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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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承包期限要明確:起止日期寫清楚
按政策,耕地承包期能到2057年,合同里得寫“承包期限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別寫“長期承包”——沒具體日期,后期村里要是調整,容易說不清。
4. 土地用途別含糊:是種糧還是搞養殖要寫明
寫清“承包土地用于種植糧食作物”或“用于蔬菜大棚種植”,別寫農業用途這么籠統。
5. 權利義務要列全:雙方責任說清楚
比如發包方義務:“保證承包地無權屬糾紛”“按時發放糧食補貼”;
承包方義務:“不得荒蕪土地”“不得擅自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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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違約責任不能少:誰違約、咋賠償寫明白
比如“發包方擅自收回地,需賠償承包方投入的種子、化肥損失”;“承包方改用途,需支付違約金5000元,村里有權解除合同”。沒違約條款,后期對方違約,你想索賠都沒依據。
簽合同前多念幾遍,不確定的找村法律顧問或鄉鎮農經站問,別稀里糊涂簽字。你簽承包合同時,有沒有漏過哪項內容?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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