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然資源部解決群眾“辦證難”時,昆明市呈貢區自然資源局將為民政策扭曲為商業違建的“洗白通道”。1600多平方米違建在監管縱容下沉睡18年,最終憑一紙象征性罰單成功“轉正”。更荒誕的是,地方部門回復自曝監管合謀鐵證,將“我為群眾辦實事”的莊嚴承諾踐踏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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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紅線遭公然突破,違建強穿“歷史遺留”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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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2021年1號文件《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明確: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的對象僅限于國有土地上已出售的城鎮住宅,嚴防“違法違規行為借機搭車”。呈貢區卻公然篡改政策本意,將商業違建(惠蘭園綜合樓)塞進“歷史遺留”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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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工作方案》嚴令:“絕不能因開發商違法違規、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讓群眾‘買單’”。而惠蘭園綜合樓項目,開發商違法加蓋的苦果,最終由公共權益為開發商買單——違建侵占的1600多平米城市空間、十余年非法攫取的巨額租金、對公共資源的持續性掠奪,竟在“補票轉正”中被永久合法化。
18年監管真空曝光,官方回復自證系統性失職
呈貢區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回復:惠蘭園綜合樓從項目2007年開工建設就違規加蓋了第4層,建筑面積為1600多平米,在2010年、2011年規劃核實的的時候這個綜合樓就不在核實的范圍,就因為它有違建的情況,所以當時就沒有核實,這個樓就單獨拿出來了,一直沒有驗收。最后是我們呈貢區不是有一個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的領導小組,最后在2024年8月份把這個綜合樓列入了化遺清單,幫其辦理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
這直接戳穿“監管無力”的謊言:
2007-2010年:違建施工期無人制止;
2010-2011年:明知違建存在,竟以“不納入核實”方式主動放水;
2011-2024年:違建在監管部門眼皮下運營13年,坐享租金收益;
2024年8月:被納入“歷史遺留問題”清單;
2025年:罰單開出,火速轉正。
自然資源部明令化解歷史遺留問題需“明確責任主體、措施和時限”,而呈貢區的操作卻是:拖延14年放任違建牟利→象征性處罰→火速辦理產權登記。監管者與違法者的合謀鏈條,在時間線上暴露無遺。長達十八年的監管失職竟無一人被問責。巡查記錄消失、失職者隱身,系統性潰敗被“已化解”三字輕輕掩蓋。
黑箱操作觸目驚心,公共利益遭雙重洗劫
“罰款轉正”的本質是對公眾的二次掠奪:1600多平米的違建侵占公共空間數十年之久并獲利。按《通知》原則,本應“誰審批誰負責”,但最終僅以象征性罰款了事。
令人窒息的是操作全程暗箱,12345的回復:“行政處罰決定書屬于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過程中形成的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內容,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6條規定可以不予公開。”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規定涉及公眾重大利益的政府信息必須公開。違法所得幾何?補繳費用多少?為何不敢曬在陽光下?
當要求“規范登記成果”“頒鐵證”,惠蘭園綜合樓違建的“轉正”卻連最基本的信息公開都不敢踐行?
監管裝睡+政策濫用=法治崩壞
開發商只需將違建“做大規模、拖成既成事實”,自有“歷史遺留”政策為其兜底。當違法暴利遠超罰金,守法企業反成市場“傻瓜”。
自然資源部要求構建“全業務鏈條封閉動態監管”,呈貢區卻用18年不作為證明:若監管長期裝睡、問責永不啟動、操作持續暗箱,再好的民生政策也會淪為違法者的洗白通道。當“罰后轉正”成為潛規則,城市法治的根基將在每一寸被侵占的土地上崩塌。
中央三令五申“為群眾辦實事”的初心,絕不可淪為違規建筑的轉正通道!我們不得不追問:昆明這場監管與資本的合謀盛宴,還要持續到何時?這出持續18年的荒誕劇,是時候揭開暗箱,徹底清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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