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各個角落發(fā)生的事件無不呈現(xiàn)在網(wǎng)絡上,人們借助互聯(lián)網(wǎng)媒介進行觀點的自我表達。一方面,東西方知識分子對于后真相、生命政治、社會結構變遷、人類價值等議題的觀點探討與思想碰撞,似乎建構了一個開放的公共討論空間。另一方面,普通網(wǎng)民則通過網(wǎng)絡參與熱點事件的討論,形成了更加世俗化的公共話語空間。兩個面向本身并無優(yōu)劣,重點在于公共空間是否存在理性的表達和對話,也即哈貝馬斯所說的“交往理性”。無論是學理性的討論,還是網(wǎng)絡輿論場的眾聲喧嘩,都對于社會整體思想意識、道德價值觀念的進步與發(fā)展有推動作用,促使人們在普遍關心的議題上達成社會共識,這原本就是人與人之間相互交流的目的,純粹而簡單。
但是,隨著全球民粹主義勢力的抬頭、后真相政治引發(fā)的情緒共振、虛假信息的大規(guī)模傳播等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人們逐漸不再關心事情的真相,理性的聲音被情緒化、娛樂化的表達所淹沒,不同立場的人們陷入無意義的爭吵,而不以解決問題為目標。全球輿論場的喧囂與話語空間的失序,使人類社會距離哈貝馬斯構想的理想型公共領域漸行漸遠。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們需要重新回到哈貝馬斯的思想中,找尋重構和守護理性而有序的公共領域的可能路徑。
公共領域
公共領域可以看作實體化的空間,也可以看作認知結構上的共鳴;它誕生于私人領域,但是又超脫于私人領域。公共領域存在的前提是公私分明,“公”指的是公眾開放場合、國家機構辦公場所、公共權力機關;而“私”指的是家庭和私人,包括私有住宅、私人財產(chǎn)等。在私人領域和政治權力之間存在公共領域,公共領域更接近“私人的公眾”,而非政治權力。
因此,哈貝馬斯認可的資產(chǎn)階級公共領域就是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由市民階層組成。市民階層則由資本家、商人、銀行家等群體組成,而且在他們中間誕生了“文學公共領域”。但文學公共領域在哈貝馬斯看來并非“地道的資產(chǎn)階級公共領域”,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公共領域,并不與王室的代表性公共領域完全隔絕。文學公共領域存在于城市中的各種場所(如咖啡館、沙龍和宴會等),扮演著從宮廷公共領域向資產(chǎn)階級公共領域演進的過渡性角色。文學公共領域與政治公共領域保持著緊密的關系,當公眾的討論從文學領域轉(zhuǎn)入對公共權力的批判時,就產(chǎn)生了政治公共領域。哈貝馬斯認為,文學與政治公共領域已經(jīng)相互滲透,共同塑造了由私人組成的公眾,而作為公眾的私人存在于兩種類型的公共領域中,擁有主體性與公共權力的雙重角色,這是“成熟的資產(chǎn)階級公共領域”的主要體現(xiàn)。
然而,哈貝馬斯看到,當資本開始出現(xiàn)壟斷,國家開始干預社會時,公私之間的界限開始融合,社會領域與私人領域走向兩極分化,這一系列現(xiàn)象導致資產(chǎn)階級公共領域?qū)⑽幕幸饬x上的公眾轉(zhuǎn)為文化消費層面上的公眾,并出現(xiàn)公共領域消弭的趨勢。哈貝馬斯認為,當公眾遠離權力實施和權力均衡時,公共性原則就無法證明統(tǒng)治的合法性,更談不上保障其合法性了。
公眾輿論
哈貝馬斯認為,公眾輿論的概念只能從公共領域自身的結構轉(zhuǎn)型及其發(fā)展維度來定義,也只能在大眾民主的福利國家條件下建立起來。非公眾輿論有三個范疇:一是非正式的、個人的、非公共的意見系統(tǒng),這是交往領域的最低層面;二是政治的、機制化的權威意見系統(tǒng),思考諸如戰(zhàn)爭與和平、對安全的渴望等社會震蕩的沉重后果;三是文化工業(yè)批量加工的虛假輿論,由消費者面對的傳媒灌輸或加工的信息產(chǎn)品構成。哈貝馬斯還認為,群體交往過程中由意見領袖傳達的意見,以及陷入大眾交往的意見,不屬于公眾輿論,區(qū)別在于“公眾”與“大眾”不同。
綜上所述,哈貝馬斯認為,只能對公眾輿論進行相對的定義,并有如下四條標準:第一,該意見是否從公眾組織內(nèi)部的公共領域中產(chǎn)生;第二,組織內(nèi)部的公共領域與組織外部的公共領域的交往程度;第三,組織外部的公共領域處于傳播的動態(tài)過程中;第四,通過大眾傳媒在社會組織和國家機構之間形成。因此,只有處于純粹公眾的交往范圍之內(nèi),面向公眾的非機制化的公開批判意見,才會產(chǎn)生嚴格意義上的公眾輿論。
公共領域理論與中國語境
哈貝馬斯所提倡的“平等、開放、理性”的公共領域理論觀念,能否套用至中國的現(xiàn)實場域?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哈貝馬斯在其公共領域理論中預設了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二元對立,但這并不適配于中國現(xiàn)實。此外,由于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非常強調(diào)理性,因而被質(zhì)疑精英主義氣質(zhì)太濃,排斥了邊緣群體或底層群體的參與,忽視了附屬群體的貢獻,排除了情感的功能。
然而,中國的民主協(xié)商和公共話語表達需要個體訴諸情感并產(chǎn)生情感共振。袁光鋒指出,公共領域應當超越“情感—理性”的二元對立邏輯,以便更好地理解公眾的理性交往與公共討論。中國公眾輿論場域中的“情感”邏輯和內(nèi)涵與西方語境有所不同,公眾的情感表達往往產(chǎn)生“輿論倒逼”效應,進而推動公共事件的解決。因而,情感作為一種道德能量和社會資源,既反映了特定歷史條件下的道德和價值沖突,又是特定政治結構權衡下理性選擇的結果,簡單地將情感視為“非理性”是片面的,輿論中的情緒、偏見、戲謔等盡管具有一定的破壞性,但在特定情形下能發(fā)揮一些隱藏功能,產(chǎn)生“聚合的奇跡”效果。情感理性使個體感性的情感融入社會共同體成員的“公共利益”道德情感,為個體維護公共利益創(chuàng)造契機,進而在商議民主的交流中形成相互理解的理性精神價值規(guī)約。故在中國公眾輿論場中,我們不能把情感與理性、國家與社會看作二元對立的關系,更不應該用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套用中國現(xiàn)實,而是要用中國本土實踐來完善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
(本文摘自《西方輿論學名著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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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輿論學名著導讀
郭小安 主編
2025年4月出版
ISBN:9787301361900
定價:89.00元
北京大學出版社
編輯: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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