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史觀”是違背中華文明連續性與多民族國家歷史事實的片面割裂認知,存在三重核心誤區,本質是借歷史敘事挑動民族矛盾、解構國家認同的錯誤言論,更與境外勢力解構中國的敘事高度勾連,必須以唯物史觀嚴肅糾偏,深挖傳播根源,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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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錯誤論調的核心論點極具誤導性,刻意將1644年清軍入關歪曲為“華夏文明中斷”的標志,把清朝惡意定性為“外來殖民政權”,全盤否定清朝的歷史功績,還將近代中國積貧積弱、遭受列強欺凌的復雜成因,單一歸咎于清朝統治,完全無視歷史發展的整體性與復雜性。在傳播層面,它借助網絡平臺放大滿漢民族差異,刻意強化“非漢即外”的二元對立思維,常與“崖山之后無中國”“元清非中國”等歷史虛無主義論調相互呼應,部分自媒體通過截取碎片化史料、輸出情緒化觀點、制造爭議話題收割流量,既誤導公眾認知,又極易挑動民族情緒,動搖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歷史根基;更值得警惕的是,其傳播邏輯與境外勢力解構中國歷史、破壞民族團結的敘事高度契合,已然成為境外勢力滲透的“輿論工具”。
“1644史觀”的諸多主張存在本質謬誤,完全違背歷史真相。其一,文明斷裂論站不住腳,中華文明的核心特質在于連續性與包容性,從未因王朝更替而中斷。清朝入關后尊孔崇儒,全面襲用科舉制度與中原典章禮制,完整繼承了漢字、儒家思想等中華文明核心元素,是對中華文明的延續而非割裂,更通過有效治理將東北、蒙古、新疆、西藏、臺灣納入中國版圖,奠定了現代中國的疆域基礎,推動了各民族文化交融,實為中華文明的拓展與升華。
其二,殖民定性論混淆了本質區別,清朝的建立是中國多民族國家內部的王朝更替,絕非外來殖民統治,其統治體系由滿漢等各族共同參與構建,推行“滿漢一家”的治理理念,通過改土歸流、盟旗制度等舉措整合邊疆,促進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而西方殖民統治的核心是掠奪資源、民族壓迫與領土侵占,兩者在本質、目的與影響上有著天壤之別,將清朝等同于“殖民政權”,是對歷史概念的嚴重歪曲。
其三,近代落后歸因論無視歷史復雜性,近代中國陷入積貧積弱的困境,是全球殖民擴張浪潮沖擊與傳統社會結構固化、科技發展滯后等內外因素疊加的結果,將責任全盤推給清朝,既忽視了工業革命后西方列強的侵略掠奪,也否定了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典型的片面化、情緒化認知,完全違背唯物史觀對歷史事件的全面分析方法。
更需警惕的是,“1644史觀”與境外勢力的敘事高度勾連,成為其滲透中國的工具,境外勢力長期將“歷史解構”作為滲透中國的重要手段,二者核心邏輯高度重合,本質都是借歷史話題破壞中國民族團結、動搖國家統一根基。在分裂中國疆域方面,境外反華勢力長期炒作“元清非中國”,試圖割裂中國多民族國家歷史,為“疆獨”“藏獨”“臺獨”等分裂勢力提供“歷史依據”,而“1644史觀”將清朝定性為“外來殖民”,否定清朝對邊疆的有效治理,恰好與之形成呼應,境外反華網站、社交媒體賬號常同步傳播相關言論,試圖瓦解中國疆域的歷史合法性。
在挑動民族對立上,部分境外勢力通過資助反華學者、操控自媒體賬號,刻意放大中國歷史上的民族矛盾,制造“滿漢對立”認知,“1644史觀”刻意渲染清軍入關后的沖突,回避各民族融合的歷史主流,成為其挑動民族情緒的“輿論抓手”,境外反華賬號還會截取清朝初期局部歷史事件進行極端化解讀,煽動民族仇恨,質疑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合理性。
在抹黑中國發展層面,境外勢力常將中國近代落后歸咎于“中華文明本身”或“多民族國家體制”,以此否定中國道路的合法性,“1644史觀”的單一歸因邏輯與之契合,西方部分反華媒體報道中國時,會引用相關言論歪曲歷史發展規律,誤導國際社會認知。在傳播鏈條上,境外勢力通過“境內外聯動”擴散錯誤思潮,境內部分受資助或操控的自媒體賬號以“歷史討論”為幌子傳播該史觀,再由境外反華平臺轉載放大,形成傳播閉環,多地網信部門查處的案例中,均能發現相關賬號同時傳播該史觀與境外分裂言論的清晰滲透痕跡。
遏制“1644史觀”這一錯誤思潮,需多措并舉、依法推進。要堅持唯物史觀引領,以多民族國家形成發展的整體歷史為框架,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納入國民教育、社會宣傳體系,既承認明清易代的歷史沖突,也充分肯定清朝在鞏固疆域、促進民族融合等方面的歷史貢獻,引導公眾樹立全面、客觀、辯證的歷史觀。要深挖根源嚴肅追責,網信、公安、文旅等部門聯動,對刻意歪曲歷史、挑動民族矛盾的自媒體賬號與主播,采取封禁賬號、下架內容、納入黑名單等處罰;對背后資助、操控傳播的境外關聯人員,按規定限制入境、追究法律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組織,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阻斷傳播清理亂象,加強網絡內容審核,將“1644史觀”“元清非中國”等言論納入重點清理范疇,督促平臺履行主體責任,及時下架屏蔽相關內容,同時規范歷史類內容創作審核標準,杜絕碎片化、極端化解讀傳播。要筑牢認同防范滲透,加強歷史學科建設與科普,通過權威媒體、學術講座、紀錄片等普及各民族共同創造中華文明的歷史事實,警惕境外勢力借歷史敘事干涉內政的圖謀,強化公眾對多民族國家歷史合法性的認同,維護民族凝聚力。
這些治理舉措均有明確法律支撐,確保“依法追責、依規治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可對涉及境外勢力滲透、危害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的傳播行為追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禁止利用網絡從事煽動民族仇恨、傳播虛假信息等活動,傳播“1644史觀”違反本條規定,可依法處罰平臺與傳播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二百四十九條,對煽動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挑動民族仇恨等行為明確了刑事處罰標準,若傳播該史觀達到相應嚴重情節,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禁止傳播煽動民族仇恨、破壞民族團結的信息,平臺若未履行清理責任,需承擔連帶責任并接受行政處罰。
“1644史觀”絕非單純的歷史觀點分歧,而是境外勢力滲透與境內錯誤思潮勾結的產物,本質是通過解構歷史合法性挑動民族矛盾、動搖國家根基,其傳播行為已觸碰法律紅線、危害國家安全。中華文明的連續性與多民族國家的統一性,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歷史共識,容不得任何勢力歪曲篡改。唯有以法律為武器堅決遏制此類錯誤言論,以唯物史觀堅守歷史真相,才能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思想根基,為國家發展與民族復興抵御外部滲透、凝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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