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寶坻區口東鎮上王各莊村退役軍人王云生,從2001年起承包了本村56畝洼地種植景觀樹木4070棵,2019年承包到期,但由于合同規定有80%的樹款未給,所以王云生至今仍在守護著這片森林。2025年3月15日,國務院頒布的保護古樹名木的第800號令生效。而寶坻區口東鎮3月17日就批準了上王各莊村委會對這塊森林中的4070棵樹木進行采伐,并明確記載無采伐證。
枉法且越權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4月1日,上王各莊村委會就以5萬元的底價發出了拍賣采伐4070棵樹的公示,并也明確記載了無采伐證,不符合辦理條件。在這4070棵的樹木中,有國家一級保護并受到歷史文化人郭沫若題詠的銀杏樹120棵,受國家二級保護的國槐樹2152棵,名貴景觀樹碧桃53棵,西府海棠1745棵,還有部分著名的法桐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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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寶坻區行政審批局給上王各莊村委會補發了采伐4070棵樹的《林木采伐許可證》,至此由無證采伐的違法事件變為了所謂有證采伐。但該證卻違反了采伐五十棵樹需經天津市政府批準的規定,屬于嚴重的瀆職枉法,并導致了特大的毀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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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天津寶坻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給王云生作出了關于申請其執法隊《履行監督職責申請的回復》,在該回復中不僅違背事實,將森林說成是苗圃,而且還認定受國家一級保護的銀杏和受國家二級保護的國槐樹等不屬于名木的范疇。并認定有90棵國槐、52株海棠已被移栽,據了解也有銀杏樹遭到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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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可見,這是一起有史罕見的毀林事件,不僅違反了天津市政府的相關條例,也違反了國務院的第800號令,寶坻區的相關瀆職部門是否應因瀆職和越權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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