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5歲的王女士為全家投保醫療險。投保時她主動告知丈夫有高血壓史(服藥控制),并提交了體檢報告。2024年,丈夫突發心梗住院,王女士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理賠,獲賠全部醫療費用。
法律條文解讀:
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保險人應當對免責條款進行顯著提示”以及“投保人如實告知的事項以保險公司詢問為限”所明確注明,投保前投保人如實告知既是義務也是責任。
本案法律亮點:
回歸本案,保險公司主動詢問:“是否患有心血管疾病?”(非開放式問題),免責條款用紅色字體印刷,王女士簽署了單獨確認書,因告知清晰,理賠時無需爭議因果關系。
行業新規保護:
2024年施行的《人身保險理賠指引》規定:依據“保險公司對2年內可追溯醫療記錄承擔舉證責任”“消費者補充告知的合理期限延長至30天”中所示,在法律條文以及行業規定中都同時載明了如實告知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關鍵啟示:
健康告知的“三個要”原則
1.要完整
誤區:“醫生說過不嚴重就不用告知”
正解:王女士將丈夫的血壓監測記錄(即使未住院)全部提交,保險公司據此給出加費承保方案。
溫馨提醒:體檢報告、門診記錄、慢性病管理數據都屬于告知范圍。
2.要精準
誤區:在健康問卷勾選“否”后補充說明
正解:王女士直接撥打客服專線詢問:“高血壓服藥后正常,如何填寫?”獲得核保人員指導。
操作貼士:描述疾病時注明“確診時間+治療方式+當前狀態”。
3.要留痕
對比場景:
錯誤做法:口頭告知代理人未留存證據
王女士做法:通過保險公司APP“在線核保”功能上傳病歷,系統自動生成告知回執。
您的如實告知讓保障根基更穩固,我們的透明條款使守護承諾更清晰,我們共同織就這張安全網,讓每個家庭都能坦然面對風雨,從容擁抱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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