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劉先生駕車綠燈直行時,一輛電動車闖紅燈與其發生輕微剮蹭。騎車人趙阿姨稱腿疼,劉先生出于好心,想著“有保險賠”,便主動承擔了全責,并陪對方去了醫院。檢查結果僅輕微擦傷,花費不多。
保險公司查勘員查看現場后,發現是對方闖紅燈,責任應主要在對方,建議劉先生報警重新認定。但劉先生覺得“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堅持按自己認的全責處理。
幾天后,趙阿姨突然提出因事故導致“舊傷復發”,索賠數千元理療費。協商不成,最終鬧上法庭。調查發現,其新治療費用與事故關聯性很低。但由于劉先生當初主動認了全責,缺乏交警的權威責任認定,導致理賠和訴訟過程非常被動。劉先生不僅耗費大量精力,還額外支付了訴訟費等費用,后悔莫及。
風險提示:
平安產險寧波分公司提醒廣大車主:發生交通事故時,切勿因“好心”或“怕麻煩”擅自攬責。應第一時間報警并聯系保險公司,配合查勘員調查,由專業部門劃分責任,這樣既能保障自身權益,也能確保理賠流程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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