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 7 歲女童被奸殺案終于有結果了!那個 畜生 朱佳琦,6 月 6 日被拉去槍斃了!整整等了三年多,這一天來得太不容易!每一個字都是血淚,每一句細節都讓人想沖進屏幕暴打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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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案發當天)
7歲的張某某像往常一樣騎著自行車出門玩耍,卻再也沒有回家。家人發現孩子失蹤后,立即報警并四處尋找。幾個小時后,噩耗傳來——孩子的遺體在距自行車幾百米遠的樹林中被發現,衣物不整,已無生命跡象。
2021 年 10 月 30 日,本該是普通的周末,長沙縣的 7 歲女孩張某某騎著自行車出門玩耍。誰能想到,她遇到了這輩子最可怕的噩夢 ——24 歲的無業游民朱佳琦。朱佳琦先是假裝幫忙修自行車,騙得女孩信任,又以 “看小兔子” 為由,把她哄到樹林邊。接下來的場景,連寫出來都讓人渾身發冷:他掐住女孩脖子、捂住口鼻,拖進山溝的樹林里實施強奸,最后殘忍地勒死了這個才上小學的孩子!女孩父親找到女兒時,眼前的景象讓他差點暈過去:孩子躺在樹林里,衣服凌亂,小小的身體早已沒了呼吸。村民說,失蹤前有人看到女孩和一個陌生男子在一起,誰能想到這竟是死亡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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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強烈譴責):
一個7歲的孩子,本該在陽光下無憂無慮地成長,卻慘遭毒手。這樣的案件讓人憤怒,更讓人心痛。兇手不僅奪走了一個無辜生命,更摧毀了一個家庭的幸福。
2021年11月2日(兇手落網)
案發后,長沙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并發布懸賞通告,懸賞10萬元緝拿兇手。僅僅兩天后,11月2日凌晨2點,警方在長沙市雨花區一網吧抓獲犯罪嫌疑人朱佳琦。經審訊,朱佳琦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細節(令人發指):
朱佳琦因欠網貸心生煩躁,在長沙師范學院附近遇到張某某后,謊稱幫忙修車,將孩子騙至樹林邊,實施性侵后殘忍殺害。
個人觀點(憤怒批判):
一個成年人,竟然對7歲的孩子下此毒手,簡直喪心病狂!欠網貸不是犯罪的理由,心理扭曲才是根本原因。這樣的畜生,必須嚴懲!
2021年11月(一審判決)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家屬經濟損失46437元。
個人觀點(法律必須嚴懲):
死刑!這是最輕的判決!對于這樣的惡性案件,法律絕不能手軟。4萬多元的賠償,相對于一個孩子的生命,簡直微不足道。但更重要的是,兇手必須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2021年11月(兇手未上訴)
一審判決后,朱佳琦未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同意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上訴,說明他知道自己罪無可赦。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正義終將到來。
2025年6月6日(死刑執行)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遵令將朱佳琦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女童父親張先生表示,前幾日接到法院電話得知消息,家屬一直的訴求就是執行死刑。
啟示 1. 兒童安全教育必須全面加強
問題: 7歲女童獨自外出玩耍,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識,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
啟示:
- 家長責任
:父母必須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明確告知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要跟陌生人走”“遇到危險要大聲呼救”等基本原則。
- 學校教育
:幼兒園和小學應定期開展“防拐騙”“防性侵”等安全課程,讓孩子從小具備自我保護意識。
- 社會宣傳
:政府和社會組織應通過公益廣告、社區宣傳等方式,提高全民兒童安全意識。
關鍵點: 兒童安全不能僅靠運氣,必須靠系統性的教育和防范措施。
2. 社會治安與公共場所監管亟待加強
問題: 兇手在光天化日之下將女童誘騙至樹林作案,說明案發地周邊治安存在漏洞。
啟示:
- 加強巡邏
:警方應在學校、公園、社區等兒童活動頻繁的區域加強巡邏,提高見警率,震懾犯罪分子。
- 監控覆蓋
:公共場所應增加監控攝像頭,確保關鍵區域無死角,便于案件偵破。
- 社區聯防
:建立“鄰里守望”機制,鼓勵居民互相照看,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報警。
關鍵點: 犯罪分子往往選擇監管薄弱的區域作案,提高社會治安水平能有效減少犯罪機會。
3. 心理健康問題必須引起全社會重視
問題: 兇手朱佳琦因欠網貸心理扭曲,最終釀成大案,說明心理健康問題若不及時干預,可能引發極端行為。
啟示:
- 心理干預機制
:社會應建立更完善的心理健康篩查和干預體系,尤其是對失業、負債、精神壓力大的人群進行重點關注。
- 減少污名化
:心理健康問題不應被污名化,鼓勵有心理困擾的人主動尋求幫助。
- 社會支持系統
:政府和社會組織應提供更多心理咨詢服務,降低心理危機演變為暴力犯罪的風險。
關鍵點: 許多暴力犯罪的根源是心理問題,社會應建立更完善的預防機制。
4. 法律必須嚴懲惡性犯罪,形成震懾
問題: 盡管兇手最終被判死刑,但案件從案發到執行死刑歷時近4年,部分公眾認為法律制裁不夠迅速。
啟示:
- 從嚴從快打擊惡性犯罪
:對強奸、殺害兒童等極端惡性案件,應依法從重從快判決,減少上訴拖延,確保正義及時伸張。
- 提高犯罪成本
:法律應進一步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懲處力度,如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讓潛在犯罪分子不敢鋌而走險。
- 完善被害人保護機制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應加強對受害者家屬的心理疏導和法律援助,避免二次傷害。
關鍵點: 法律的威懾力不僅在于懲罰,更在于讓潛在犯罪分子不敢犯罪。
5. 社會應建立更完善的兒童失蹤應急機制
問題: 女童失蹤后,家屬依靠自發尋找,警方雖迅速介入,但仍有改進空間。
啟示:
- 建立“兒童失蹤快速響應機制”
:一旦接到兒童失蹤報警,警方應立即啟動應急程序,調取監控、封鎖周邊區域,并利用媒體和社交平臺擴大搜尋范圍。
- 推廣“團圓系統”
:公安部“團圓系統”(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應進一步普及,讓失蹤兒童信息能迅速推送至周邊人群。
- 全民參與
:鼓勵公眾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守護者”的社會氛圍。
關鍵點: 時間就是生命,兒童失蹤后的黃金救援時間非常短,社會必須建立更高效的應急機制。
結語:悲劇不能白白發生,社會必須行動起來
長沙7歲女童奸殺案是一面鏡子,照出了兒童保護、社會治安、心理健康、法律執行等多個方面的問題。我們不能讓這樣的悲劇白白發生,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 加強兒童安全教育,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
? 提高社會治安水平,減少犯罪機會;
? 關注心理健康,預防極端暴力事件;
? 嚴懲惡性犯罪,維護法律尊嚴;
? 完善應急機制,提高失蹤兒童救援效率。
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讓每一個孩子安全成長,讓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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