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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問:
第一位咨詢師咨詢過程中會讓我回憶過去,讓我感到不舒服,后來換了第二位咨詢師還是同樣的治療方式,做完咨詢后我感覺更痛苦,這種咨詢方式是正常的嗎?
咨詢師答:
讓來訪者敘述痛苦經歷的理論假設是,情緒的體驗和宣泄本身具有治愈效果(格式塔療法),而且在創傷事件(起源點)和來訪者情感體驗和行為模式之間建立聯結(經典精神分析),有利于提高來訪者的覺察能力和內在整合,從而引起改變。
然而,現在越來越多的心理咨詢師會把工作聚焦于來訪者在咨詢室和咨詢師的互動,以及來訪者現在的生活事件。心理咨詢大部分時間圍繞著來訪者非適應性的心理防御和移情(客體關系理論)、認知模式(認知行療法),自戀損傷和防御(自體心理學)進行工作,而且根據來訪者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處理來訪者的情緒情感,因為有很多證據表明在過去的創傷事件和現在的行為模式之間建立聯結,以引發頓悟,并不能引發來訪者改變。故而,讓來訪者敘述痛苦經歷不是必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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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心理咨詢師不會刻意要求來訪者描述痛苦經歷,而是在某個治療瞬間,來訪者通過自由聯想,在困擾與過往創傷之間建立聯系,只有這樣方是建立在體驗上的頓悟,否則,生硬的因果聯結不只是沒有幫助,反而會引起理智化防御。
而且對很多高敏型來訪者而言,他們當前的困擾更可能源于先天氣質引起的非適應性防御,這與他們成長經歷關系不大,故而,心理咨詢師刻意挖掘重大創傷事件可能是一種工作失誤,這類來訪者更適合的工作方式可能是情緒調節的技巧和當前非適應性心理防御的詮釋。
總之,讓來訪者敘述痛苦的經歷不是必然,而由來訪者的人格特質和困擾類型決定。例如,讓典型和/或具有遺傳特征的強迫癥來訪者只是敘述痛苦經歷,幾乎不具有治療效果,他們真正需要的可能是藥物治療、應對強迫癥的技巧,且輔之對強迫型防御的工作。
——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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